自從2012年《紐約時報》的一篇專欄中宣告「大數據(Megadata)」時代已經降臨,「大資料」成為最流行的用語之一,被應用在各種領域,看來是一發不可收拾,而且似乎是難以控管的發展趨勢,最大的影響,就是嚴重侵犯了從歐洲啟蒙時代以來意識到的個人主義所強調和重視的私領域。個人的意願和隱私會被隨時偵測、記錄、演算和不經個人同意即分享暴露,這些透過各種數據庫收集、運算和應用的五花八門的數據,成為具有高度經濟價值的人工智慧財産,基本上已經遠遠超越了目前對智慧財産的認知範圍,而且現有的保護隱私權的法律或政策,也都根本無法管控這個變化無窮、巨大無比的怪獸。
號稱具有4V特質的大數據,指的是擁有volume(量,指的是資料的大小)、velocity(速,指的是數據傳輸的速度)、variety(多樣性)、value(價值)的4V特性。在大數據瘋狂發展的環境裏,大數據庫透過直接或間接的各種途徑收集了巨量並隨時更新的個人資訊數據,多數都未獲得被收集對象的許可,而且進入了無所不在的數據庫中的個資,其傳輸速度和集合散發再集合所造成多樣化的無窮變異,都是數據源頭的本人根本無力追溯、管理、退出、剔除或更正的。儘管歐盟法院今年5月13日對個人的「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作出了裁定,判決谷歌必須應用戶的請求刪除在他們系統中不充分的、無關緊要的、不相關的數據,以避免這些不實的資訊出現在搜索結果之中。但是,法院審判結果的執行,必須有特定提出訴訟者與訴訟對象,在大數據的龐大體量、散播速度與資訊規整後的變化下,這豈是費時、耗資的法律訴訟途徑,可以對個人的隱私權産生任何保護的作用?更何況大數據所形成驚人的商業價值,已經使得整個IT産業界為之瘋狂,大數據的管理和應用,應該是數據科技進化本身以外,最需要關注的人性與道德層面。
從1990年代才開放為大眾可以運用的網際網路,發展到移動網際網路,到物聯網,到所有與網際網路系統連結的感測器,到雲計算,到今天大數據的爆量與飛速的成長,它的對立面,就是以個人為中心的微傳播:微網志、微信、手機簡信、彩信、LINE、WhatsApp、QQ、MSN、Twitter、Instagram、Linkedin、Facebook等各種社群網站,這些2000年以後才發展成形的以個人發佈者為源頭的傳輸媒介,這種去中心化的多層式傳播模式,傳播的多半是碎片化的“微資訊”,以簡短文字或符號、圖像傳輸的“微內容”,透過簡單的按鍵、貼圖的“微動作”,用來交友、傳銷、自我表達、建立社群關係等針對“微受眾”(即小眾或有物件性的交流平臺),這種相對成本較低,在網路上也相對比較平權的去中心化的連結模式,當然比大數據的傳播和應用,更多了些個人化、實時性和互動性的特質。這些以個人為發佈平臺的感染式、漸層式、擴散式、串聯式的傳播管道,已經産生了“自媒體”和著名博主的産值,微傳播方興未艾,嫁接在網際網路和手機app應用的通訊管道上,其實也已經成為大數據追索和運用的目標,彼此間的互動無法回避。微傳播,是中國領先全球的微妙領域,“微” 翻譯成英文也許可以用“micro”,但是仍然無法正確地描述在中國遍地開花的“微現象”。
中國十幾億使用中文的人口,意味著中國有可能發展出中文思維的軟體系統,可以連結中文語境的各類微傳播,形成自己的新市場,例如正在網際網路上蓬勃發展的微電影、微電視等。當代藝術在這樣瞬息萬變的時代裏,在大數據和微傳播的張力之間,如何被看待和定義,必然也會有新的語言和定義。首先,什麼是當代藝術?在中文語境裏,對於“當代藝術”的解讀,已經被藝術圈內一小群人所誤導,認為必須符合某些態度和條件,才被認可為當代藝術。而且,目前所使用的許多教科書,或關於當代藝術理論的著述,幾乎都是上一世紀中期出生的人士所書寫,所以才會有1960年代以後發生的才是當代藝術的説法,或者後現代藝術是當代藝術的論點,都是似是而非的言説。其實,當代一詞,無論在中文用語的“當代”或英文的“contemporary”,都是説明時間的語詞,指的是目前、當前、當下;當代藝術,當然指的是目前我們的時代正在發生與進行的所有藝術。
當代藝術對於我個人而言,我出生於1951年,所以我的當代藝術是從1951年到現在所發生的一切藝術,那麼波普藝術、觀念藝術是我的當代藝術,一點也不為過。但是,對於一位90後的小青年,他/她的當代藝術是網路藝術,是新媒體互動的藝術,也是理所當然。當代的藝術家,大家各自反映表述自己所屬時代的當代性,各説各話就是正常,絕對不可能由少數人或幾種風格所壟斷,換言之,只要活著的人,做出任何反映他/她所生存的環境裏的當代性的作品,都是當代藝術。所以,一位從事篆刻藝術的老人,只要不是模倣復刻先人,刻出自己想要表現的印石篆刻,一樣也是他的當代藝術。從1921年活到2013年的趙無極,理論上説,他的當代藝術涵蓋了整個現代藝術到後現代藝術所發展的所有流派,但是他所反映的只是他個人偏愛的抽象藝術範圍而已,他和後現代藝術一點關係也沒有。
至少,20世紀的現代藝術是追求“原創(originality)”的,但是後現代主義已經有了“挪用、權充(appropriation)”的概念,在今天,巨量飛速傳輸的各類資訊,使得任何文字、圖像一旦被創作出來,就立刻被資訊大海吞沒,被任何人任意攫取、挪用、裁切、拼接、複合、再制……,難以追溯原創的著作權。藝術家在大數據經濟中,討不到任何便宜,經過大數據處理過的資訊數據,弱化了藝術家個人獨佔的單一無二的獨特性。統計的資料,彰顯了更多的是共性,使得迎合大眾喜好的媚俗藝術理所當然地大行其道。原創,不再是藝術創作的重要指標,藝評家或策展人的意見,會被大眾點評和粉絲按讚的力量所覆蓋。藝術為眾人而藝術成為主流趨勢,量化生産也無可避免,例如過去現代雕塑的版數大多定在10以下,那是因為過去沒有那麼多美術館、藝術館、博物館和收藏家,大眾的市場還未成熟,藝術品僅是上層社會少數人寡佔的樂趣和品位。如今,雕塑家如果還拘泥于雙數的版量,只要市場有需求,立刻會成為侵權的對象,例如在北京的雕塑家高孝午的《標準時代》鞠躬人像,他創作有版數的不同尺寸原作總加起來只有幾十件而已,然而被全球各地模倣的類似人像,甚至非常類似的抄襲數以千計,他至今無從追訴別人對他的侵權,成為當今中國當代藝術家中被盜版的最大“苦主”。
中國在短短十幾年內,在全球的拍賣市場上異軍突起,不論交易數量或産值都令人驚訝。去年阿里巴巴在紐約上市,中國網路商業的未來,讓全世界感受到一頭睡獅正在醒來,中國正在以自身獨到的手法和態度,參與了這個人類文明前所未見的發展期。人類的想像力因為人工智慧的進展而不斷被隨時刺激、被無限放大,強調個人創新和獨一無二特質的藝術領域,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
我們都不難理解在科技領域工作的人員需要不斷更新知識和終身學習,但是在一向屬於個人私領域的藝壇,知識更新並未引起大家的關注,不學無術和知識淺薄的所謂藝術家正在面臨無情的淘汰。當代藝術在面對資訊量大爆炸、資訊內容相對愈來愈公開的年代,藝術家除了基本的美學涵養和技藝能力是必須的以外,其他各方面知識的吸收與更新,作品被認識和宣傳的途徑,也都非常重要。大數據促進了跨領域的運作力,整合型的文化創意産業引領著各種創新經濟,微傳播建立了小眾社群化的互動管道,藝術家已經無法自絕於網際網路無所不在的各種領域,app應用隨著手機走進千家萬戶。新型的行銷模式,例如在各地如雨後春筍冒出來的大大小小的博覽會,網路電商,都會逐漸弱化了傳統的畫廊專屬經紀制度。自媒體的宣傳管道,微信的訂閱賬號、公共賬號,會稀釋了傳統的報紙、雜誌、期刊類專業媒體的影響力。網路傳媒和手機app所提供的連結,逐漸影響了傳統廣播電視的單向輸出權威。
一個眾人按讚的公決世代來臨了,藝術從小眾串聯成大眾公論的大文化領域,藝術家,必須向多知、多能、多産化靠攏,傳統按照材質的分類方式,已經不符合當今極其複雜的媒材應用的需求。這並不表示傳統概念的藝術家即將絕跡,而是新的産業模式,肯定會推動不同形式的藝術誕生,傳播敏感與互動友善的藝術品,應該會受到在網際網路環境生長的新世代所喜愛。
大資料/微傳播的年代終結了孤獨的閣樓藝術家形象,粉絲追捧的高知名度藝術家,光鮮亮麗成為藝術明星的夢幻人生已經指日可待。不禁在此宣佈:我們得準備好向“大師”這個名詞告別,2015,大師們,再見了!
可誰會成為眾人按讚的超級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