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當代藝術界,表面上宣傳價值平等,事實上早已演變成為了一種強權政治:有錢有勢者推崇的藝術家,沒人敢吱聲説不好,沒錢沒勢者推崇的藝術家,也許沒人會坦白地對他説不好,但會用一種更明確的方式向他表態——不屑一顧。
近日發現一個現象:你一旦敢批評某個比較出名的當代藝術家,就會遭到圍攻:“當代藝術哪還有什麼好壞的標準?!”“你根本不懂當代藝術!”我覺得奇怪,人類當代諸多創作領域,文學、音樂、舞蹈、電影皆有自身標準(雖説標準一直在歷史性地改變),怎麼唯獨當代藝術會沒有標準呢?既然沒有標準,為什麼美術館只展有的人的作品,卻不展別人的?為什麼有的作品能賣到天價,別的卻賣都賣不出去?又為什麼批評家、媒體像蜜蜂一樣只圍著某些藝術家轉,卻對其他數以萬計的不理不睬?我很懷疑,説“沒有標準”只是一個幌子,其實潛臺詞是:“閉嘴!輪不到你説話!”
我認為,一個人可以去質疑別人提出的標準,但條件反射般地説“根本沒有標準”,他就是在拒絕思考,就是在禁止討論。我今天想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提兩個我個人認為是評判藝術作品的主要“標準”,與大家討論。
1. 對視覺語言的堅守和創新
如果一個藝術家從事的是視覺藝術,那他的元素很簡單,就是形狀(點線面)、色彩和明暗,因為人類的肉眼就是這麼構成的。不管你看什麼,其實你歸根結底看到的就是這三個基本元素的組合結果,它們好比是語言學所説的“詞彙”。而人類的的視覺方式又是有規律的(這是視覺心理學研究的對象),比如説線條匯聚會造成透視的深度感,比如説紅與綠的搭配看起來會互相排斥(有時也會看起來互相補充,這和色塊的形狀和大小有關),比如説明暗的對比會增強立體感,等等,這些好比是語言學裏的“語法”。一個藝術家沒有必要去學習視覺心理學,因為他的創作過程本身就是對這些抽象理論的實踐,而實踐的目的,是改革和創新視覺語言,從中發掘出新的表現形式,就好像詩人從平淡的日常語言中發掘出詩意的表達一樣。縱觀藝術史,每一個藝術新時代的來臨,都是和一種新的視覺表現法的發現聯繫在一起的,如透視法的發現奠定了文藝復興繪畫的傳統;如倫勃朗建立在文藝復興晚期明暗畫法(chiaroscuro)的上的個人創新,開創了一個“光的繪畫”的年代。
而當代藝術,也許是基於對視覺的忽視,抑或是因為黔驢技窮,過早地宣告了視覺創新的終結。很多人都嘆當代藝術需要文字注解,沒注解看不懂,其實這從側面反映了很多當代藝術作品視覺表現力的貧乏。當代藝術還欲蓋彌彰地發明瞭一個很有意思的詞,叫“觀念藝術”,我不知道可不可以這麼理解:就是我的作品本身能不能表現這個意思不要緊,關鍵是我作為藝術家頭腦裏有這個“觀念”,這就夠了。這個邏輯,就好比《皇帝的新衣》裏那位皇帝對看客們説“其實我不是赤身裸體,我穿的是觀念的新衣,你們看不見是你們的問題!”可惜當代藝術圈中充滿了這樣的“皇帝”,畫一個圓圈讓你“感悟禪宗”,在地上扔幾團廢紙讓你感受“文明的衰落”,確實是很強人所難啊。
其實我想説的很簡單:如果一個視覺藝術家沒法用視覺語言表達他想説的意思,而是要依賴於額外的文字“注解”,那他應該稱自己為文字工作者,而不是藝術工作者。相反,一個好的藝術家,再複雜的思想和情感他也能“翻譯”成視覺語言來表達,而且一下子就能讓你看懂。馬蒂斯在參觀了義大利13世紀末畫家喬托的聖經故事壁畫後感嘆:你即使不了解這些故事的情節,甚至不知道這些畫的標題,你也瞬間就能理解它們所要傳達的氛圍和精神。(如喬托的《悼念基督》圖,從整體的構圖,到人物的排列方式,到每一條具體的線條,都在傳達哀悼之痛。)這就是繪畫語言“無聲勝有聲”的力量!
2. 真情實感的表達
真情實感,有感才發不是創造好的藝術作品的充分條件,但它應該是個必要條件。我覺得,這也是區分“藝術”和“技術”的標準之一。我不懂音樂,但我聽説業內人士一聽就能聽出演奏者有沒有“感覺”,沒有“感覺”的演奏,就算完全按照樂譜,就算技術上無懈可擊,也是冷的、死的。藝術也是一樣,不是基於真情實感的作品,也許技術可以達到很高超,但給你的感覺是機械的、缺乏人性的。舉例來説,歐洲18世紀中葉的“新古典主義”的雕塑,發明瞭可以精確複製人體的 “對點測量儀”(pointing machine),雕刻工具也更加先進,按理説可以做出更好的雕塑,但是我們對比它所模倣的古希臘雕塑會發現,新古典主義雕塑複製了人的肉體卻複製不了人的精神。和“觀景殿的阿波羅”(雖然是羅馬時期的複製品,但應該還是符合原貌的)相比,18世紀丹麥雕塑家托瓦森(Bertel Thorvaldson)的“阿多尼斯”肌肉和骨骼之間,線與線,面與面之間的關係不明確,看上去仿佛是豆腐做的(尤其對比膝蓋部位)。
當一個藝術家,有時是一整個藝術時代缺乏真情實感,缺乏思考的深入和感受的細膩的時候,他的作品會呈現出幾個特性,一個是像我之前提到的開始使用大量文字注解,天花亂墜、故弄玄虛地編造作品本身不能傳達的東西,可謂是名副其實的“混淆視聽”。另一個特性是對視覺語言的強暴,用巨大的尺幅來掩蓋意義的渺小,用炫目的顏色來遮掩內涵的空虛,其選擇的題材也必然是“政治、暴力或者色情”這些乍看上去很有視覺衝擊力,但你看完第一遍就不想看第二遍的東西。
作為一個在西方學過藝術史的人,我其實很能理解為什麼“當代藝術沒有標準”這樣的口號會那麼流行。西方藝術史和藝術理論專業,基本還是局限在研究歷史事實(畫中人物是1600還是1601年出生的?她和畫家有過什麼親密關係?諸如此類),很少有人真正去研究藝術作為視覺語言的價值。這也導致一大批對藝術品之藝術性缺乏感悟的畢業生流入市場,越是無能的越成為藝術權貴們招募的對象,因為他們只會鸚鵡學舌般地重復僱主的臺詞,以及通過對別人的指手畫腳來掩蓋自己的無知。我覺得,如果連愛因斯坦的相對論,連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這麼深奧的東西都能討論,為什麼藝術作品的價值標準不能討論?恰恰相反,正因為大多數人畏懼討論,藝術理論的學生和研究者們應該把這看作填補研究空白的機會,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