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説的人文主義攝影的第三個價值原則就是效應原則,即希望運用攝影圖像去喚起社會對那些處於非常態中的人類的關注的原則,在這方面,紀實攝影有過許多優良的記錄,L.海因對棉紡廠童工的報導促成了美國聯邦政府禁止童工法案的通過,史密斯的《水俁》引起了世界對水銀公害的關注……當然除了這些具體的社會效應外,紀實攝影在人類對各種道德價值進行判斷方面、在人類對自身的潛能和局限的認識方面,尤其是在喚起對那些處於心理和生理的畸形狀態中的人類的同情和關注方面都具有其他視覺媒介所無法替代的作用,比較那些服從於某些特定政治概念的“紀實攝影”、比較那些只對生活作浮光掠影式記錄的“報導攝影”、比較那些以獵奇或商業性為目的的“新聞攝影”,以人文主義作為價值基礎的紀實攝影就更充分地顯示了它的生命魅力。在阮義忠先生《當代攝影大師——20位人性見證者》一書中我發現了這樣一則故事,我承認它帶給我的震撼力一點也不小于史密斯、阿勃絲或是瑪克的照片所帶來的震撼力,我覺得它再好不過地詮釋了本文所推崇的那種人文主義的精神價值:
卡帕一向以走運出名,同行的其他記者給了他一個諢號“走運的卡帕”,在他死亡那天,他的葬身之地正是戰火初熄的時刻,幾位記者一同走出戰壕在外面散步,背著相機的卡帕説他要到附近走一走,看有沒有什麼可拍的。不久,這些記者聽到卡帕走過去的方向傳來爆炸聲,大家不由自主地這麼説著:“他媽的,又讓走運的卡帕搶到好鏡頭了。”結果是地雷搶走了卡帕的生命!自此,世界又失去了一位偉人——安德烈·弗列德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