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中國的收藏市場,95%的人用95%的錢買了95%的贗品。”上週末,在省古陶瓷研究會舉辦的一次收藏論壇上,當有“收藏界深喉”之稱的文化學者吳樹拋出這一觀點時,台下數百名藏家並沒有顯得很驚訝。或許,他們都認為自己屬於那幸運的“5%”。
拍賣公司知假賣假、利益集團聯手做局、天價拍品層出不窮……2004年起,吳樹連續多年暗訪國內文物市場,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資料,先後寫出了《誰在收藏中國》、《誰在拍賣中國》和《誰在忽悠中國》等“文物黑皮書”系列,直指行業內幕。在談到當前收藏市場亂象時,他痛心地對記者説,“中國文物市場的亂象,遠不止‘金縷玉衣’、‘漢代玉凳’等幾件天價假文物案那麼簡單。在投機衝動的異化下,國人好古藏古的文化志趣被‘銅臭氣’嚴重侵蝕。當前的全民收藏,已偏離文化軌道,變成一場不談藝術、只談價格的金錢遊戲。所謂的收藏,自始至終都建立在追求暴利的幻想之上,以至於在近億人的收藏市場,幾乎只有上家與下家,找不著幾個真正的藏家。”
那麼,在這場金錢遊戲中,到底誰是贏家、誰是輸家?吳樹對記者説,盜賣文物者、制假者、鑒定專家,都能從中獲利,但最大的受益者還是擁有足夠金融資本的文物藝術品投機商和權力集團。他們掌控了藝術品拍賣的解釋權、定價權和話語權,藏品無論真假,經過他們的二次包裝——不可交易的出土文物打上火漆就成了可以進入市場的“海歸文物”,贗品附上鑒定證書和假檔案,搖身一變成了傳承有序的“真文物”,堂而皇之地走上市場。他舉例説,我們以一件成交價100萬人民幣的高倣拍品為例,看看這塊“骯髒的蛋糕”是怎麼分的。出廠價4萬,由制假者獲利。各項鑒定費用3萬,由鑒定專家獲利。拍賣公司佣金和國家稅收20萬左右,但這項經常被偷漏掉。上拍贗品實際所有者,獲利73萬元。這個實際所有者,就是背後的利益集團。至於受害者,當然是廣大藏家。目前的現實就是,95%的人抱著投機心理,掉進了資本操縱的金錢圈套,盲目地跟在後面傳接力棒,結果用95%的錢買了95%的贗品,無奈地成了最後一棒。
收藏市場如此之亂,根源在哪?吳樹分析説,一是鑒定體制的不完善。當前,我國缺少一套完整的文物鑒定體系,在鑒定機構、鑒定機制、鑒定標準上都有缺失。有些“全能專家”鑒瓷鑒畫又鑒玉,結果只能是“像霧像雨又像風”。再加上體制內和體制外的鑒定專家各説各話,更讓普通藏家無所適從。此外,現行文物藝術品市場的遊戲規則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比如《拍賣法》“61條”就被稱為“免責條款”,容惡性很強。按照這一規定,只要事先聲明不保真,那買到假的就算藏家活該,拍賣機構不會受到法律追究。這就在客觀上起到了縱容不法商人制假賣假、拍賣行知假賣假的行為。對藝術品市場缺乏有效監管也是個大問題。為什麼“假拍”現象屢見不鮮,就在於偷漏稅太容易了。如果稅務部門嚴格按照拍賣公司的成交額去收稅,作假的就會少很多。
厘清亂象,如何正本清源?吳樹建議説,治理文物市場亂象的根本出路在修法建制。所謂“修法”,就是要對“61條”這樣的不良條款進行清理,不能任其充當不法行為的保護傘。“歐美一些國家沒有拍賣法,但賣贗品後照樣被罰。一些國家甚至將製作、販賣贗品和造假鈔同等入罪。有一位義大利藝術家把自己早期的作品改為晚期作品保護,被判入獄兩年。”此外,還能通過《消費者權益法》等法律法規對專家虛假鑒定、知假賣假等行為進行約束。有些國外經驗可以借鑒,比如南韓就要求凡是新制的高倣品,上面必須要有製作者的記號,否則就按制假處理。
建制也是一個關鍵問題。吳樹説,可以分級建立鑒定委員會,並對民間開放。這裡的關鍵就是要將鑒定真假和利益剝離開來,建立一套完善的監管約束機制,嚴厲懲處違規行為,把那些故意“看錯”的專家清理出去,甚至可以採取終身禁入制。只要有了真正權威的專家,各級鑒定機構就可以效倣勞動仲裁委員會的運作模式,對交易市場出現的糾紛案件進行分級仲裁。與此同時,還要最大限度地將各種科技手段引入鑒定機制,各個科研單位要資源共用,建立一個相對完整的數據庫。“只有在修法建制雙重力量下,我們的收藏市場才會少點陰暗,多點陽光。”吳樹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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