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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的“全國美展”及其啟示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11-23 09:47:58 | 文章來源: blog.artintern.net

文/范美俊

由國家文化部和中國美協共同主辦的“全國美展”,是我國級別最高、規模最大、影響最廣的國家級美展,至2009年“第十一屆全國美展”,迄今已有六十年曆史。與往屆美展稍微不同是,本屆展覽還將舉辦“第十一屆全國美展·當代美術創作論壇”,針對一些變化了情況,對美術創作、創作走向以及相關問題進行專題探討。

而“全國美展”的形式,源於西方的沙龍展與日本的文展、帝展等形式,於民國時期被引入中國並作為我國美術現代化進程中的一項重大文化建設項目。本文選取並梳理民國時期成功舉辦的三次全國美展的相關情況,分析了其基本特點和可借鑒之處,以期對當下的全國美展以及創作帶來一定啟示。

一、美展與“全國美展”緣起

“美術作品展覽會”簡稱“美展”,是美術家的作品與廣大觀眾交流的一種有效而直接的載體,是美術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美術作品直接展示在觀賞者面前,使觀者了解其內容並感受和欣賞到其藝術風格與特色,這是美術作品對觀眾進行審美教育發揮其社會功能的有效方法,也是文化建設的重要平臺之一。

雖然今人對各種展覽已不陌生,但公共性的美展歷史卻並不長。原因很簡單,中國古代的書畫藝術交流,往往是私密性的文人雅集和不帶功利性的清賞性交流,並非今天意義上的大眾傳播方式。嚴格地講,漢宣帝在麒麟閣畫霍光等十一功臣像,唐太宗在淩煙閣置魏徵等二十四功臣像,還有文人雅集的書畫展,都是公開性的美術作品展示,但這種限于小圈子裏的交流如同“春宮”畫一樣,帶有強烈的私密性特徵。而清季以來的學堂教學成果如圖畫和手工的展示、書畫家的個展、聯展,以及社團、新型美術學校舉辦的展覽,則具有近代意義。1910年5月5日,清政府農商務部在上海舉辦南洋勸業會,內設置美術館陳列書畫、刺繡、古董等。據姜丹書回憶,“美術品中最出風頭的,要算余沈壽所繡的《義大利皇后像》,轟動一時,推為絕作。”[1]

而真正以國家之名義舉辦的美展則具有現代意義,體現的是國家對不限定人群義不容辭的文化建設和文化服務責任,而參展和觀展也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1929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教育部在上海舉辦的盛況空前的“第一屆全國美展”,是中國現代美術史上的重大事件。在古代中國,美術作品作為稀缺珍貴的文化財産被皇家和收藏家壟斷,創作、賞鑒及批評的權利則掌握在文人官宦等社會精英階層。自漢代以來,皇家內府藏書一直不絕,而私人收藏家則只有趙孟頫、董其昌、項子京、安歧等少數人,而藏品往往秘不示人。在沒有印刷品和公共性展覽的時代,研習和賞鑒書畫是件奢侈的事情,這也導致了中國繪畫的圖式與精神變幻緩慢。近代蔡元培等文化精英,在“公民”、“啟蒙”和“美育”等概念下,倡議設立美術館、博物院,展覽會,音樂會,劇院等,雖然泊自法國沙龍展以及日本的文展、帝展,但從實踐上大大推進了中國美術的現代化進程。

商勇通過對傳統中國繪畫觀賞方式及與之關聯之品鑒、批評和收藏機制的分析,認為國古代繪畫的觀賞方式具有“私密性”和“壟斷性”特徵。20世紀初,近代意義的美術展覽會的引進,迫使在私人空間流通的文人畫不得不而向公眾展示,因此改變了國人的視覺經驗。比如,以《鍾馗像》參加1937年第二屆全國美展的李可染,開始意識到中國畫與西畫、雕塑同時展出時在展覽場所裏的尷尬:視覺效果顯得“弱”,畫面散、亂、花,整體感也不強,而該缺點又恰是中國畫在私人空間近距離賞玩的優勢所在。[2]

二、民國“全國美展”的概況

國民政府教育部,在民國時期一共舉辦了三次“全國美展”,下分述之。

(一)第一屆全國美展

1929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在蔡元培等人的積極努力下,在政局相對穩定後經過漫長籌備由教育部主辦的“第一屆全國美展”在上海舉行。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由政府出面舉辦並定名為“全國美展”的規模宏大的藝術展覽,中外觀眾近十萬人。展覽不僅有書畫,雕刻、建築及工藝美術,也有金石、攝影;不僅有當代美術,也有古代的及外國的作品參展。其中,引起觀眾廣泛關注的西畫作品的風貌各異,既有寫實的風景和人像,也不乏追隨西方現代派畫風的作品,並因此引發了美術史上著名的徐悲鴻與徐志摩的“二徐論戰”。該美展普通出品人1080人,出品4060件,入選者549人,出品1200件,特約者342人,出品1328件,得券價7400余元,所耗經費未超預算。[3]

(二)第二屆全國美展

1937年4月1日至4月23日,第二屆全國美展在南京舉行。應徵作品除遲到外共計5545件,後經審查委員會資格評審共有1913件作品入選,作品涵蓋了18省及5市。另外,故宮博物院、中央研究院和中央圖書館等機構也選送了作品。展品分六室展出,有國畫、刻印、美術工藝、建築圖案及模型、雕塑、西畫、現代書畫、古代書畫、攝影等,總計2084件。為配合展覽還舉行了學術講演、話劇演出和音樂演奏。展品中傑出作品,由教育部指定中央博物院等機構購買並永久陳列。美展按期閉幕後,《中央日報》曾發表社評評價:“第二次全國美術展覽會已于昨日完成其使命,圓滿閉幕。綜計二十余日之中,參觀者達十三四萬人之多,開歷來各種展覽會未有之盛況。此次展品,種類至繁,書畫以外,並及雕塑攝形、建築圖型、美術工藝、金石篆刻、善書圖書、計共七部。以時代論,則上溯殷周、下逮近世,所有傑作,靡不畢具,足令前往觀覽者賞心讚嘆,留連低徊而不忍舍去,……”[4]

(三)第三屆全國美展

1942年12月25日至1943年1月10日,第三屆全國美展在重慶舉行。國民政府遷都重慶後頻遭日機轟炸,損失慘重,加之軍費開支龐大及戰爭影響,使得美展的籌備工作和資金問題突顯。但美展還是出品1600件,分書法、國畫、西畫、雕塑、建築、工藝、攝影、圖案、版畫、篆刻、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出品、國立研究院歷史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品、教育部藝術文物考察出品等。雖然政府鋻於在戰爭期間應注意覺醒民族意識、激發同仇敵愾精神,希望美展多一些宣傳抗戰的作品,但參展作品內容仍多為傳統題材,只有少量作品與抗戰有關。

第四屆全國美展原定於1945年在光復後的南京舉辦,由於政局等多方面原因最終未能舉辦。新中國建立後,入臺的國民黨“國民政府”繼續舉辦“全國美展”,迄今已有十余屆。民國時期的全國美展,明顯有著西方影子,清末民初的部分歸國留學生任職于各美術學校、出於舉辦畫展的需要他們建議當局建設美術館,加之“美育代宗教”思想已經深入人心,當國民政府在條件逐漸具備後舉辦全國美展則是順理成章的事。但是在政局動亂、抗戰爆發等情況下,定期的全國美展已經無法保證,這可以從胎死腹中的第四屆全國美展可以看出來。

三、民國“全國美展”的特徵

應該説,中國的美術館、博物館、博覽會和美展等現代文化形式是西風東漸的産物,也與蔡元培將美術作品由私有變為公共的“美育”觀唸有關,還與美術的“進化”和“與世界接軌”等現代理念的促進有關。民國時期的全國美展,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展覽的官方主導

第一屆全國美展是中國歷史上首次由政府出面舉辦的展覽,除了基於對美術的社會作用的基本認識外,也是晚清以來從政體改革到文化建設效倣西方的系列舉措之一。也可以誇張點説,是近代中國社會或主動或被動地走上西方體系的現代化之路後,在民主法制框架下的公民社會的文化建設之舉,藝術被置於官方體系之中,成為了“國家意志”的一部分。

所謂“官方主導”,主要體現在:

首先,展覽由國民政府教育部主辦,政府高官擔任了相關職務。第一屆全國美展,蔡元培任名譽會長、楊銓任名譽副會長,教育部部長蔣夢麟任會長,教育部參事孟壽椿為實際執行總幹事;第二屆全國美展,林森任名譽會長,蔣介石、蔡元培任名譽副會長,教育部部長王世傑任會長,張道藩為籌委會主任;第三屆全國美展,林森任名譽會長、孔祥熙、戴季陶任名譽副會長,教育部長陳立夫任會長,張道藩為籌委會主席。

其次,組織相應機構負責作品的遴選和布展。如前所述,中國缺少公共性的展覽,更缺官方意志下的公共性展覽,三屆美展所聘請的各委員會成員皆為當時一流的學者和美術家。台灣學者劉瑞寬從大眾藝術教育的推廣層面加以考察,認為由學校藝術課程的實施到官方美展的舉行是必然的。他評析了美展在藝術在現代社會快速轉型時期與城市發展、商業運作、經濟因素等諸多因素一起,共同構築了一種新興文化。[5]我認為該觀點很中肯,同時“美展”也是“美育”的必然邏輯。

再次,承擔美展的主要費用。首屆美展的經費為2萬元,第二屆為5萬元,第三屆為20萬元。其實,費用還是很緊張的,如首屆全國美展連續出版《美展彙刊》十期後,但徐悲鴻與徐志摩等人的論戰還未了結,在收到了很多讀者來信後不得不加印了一份增刊,刊載了徐悲鴻的續《惑之不解》等內容,但最終可能因為經費問題而停刊,未能刊載徐志摩6000字的回應文章。據商勇考證,當時政府為美展撥款2萬元,因出版了《美展彙刊》和精美的珂羅版《美展特刊》古部本(彩印),今部本(黑白),估計費用遠遠不夠。[6]

(二)展覽的美育功能

按一般理解,藝術作品主要有三大功能,即審美認知、審美娛樂和審美教育。應該説,好的藝術作品可以整體提高國民素質,是社會不可以或缺的精神食糧。當時的國民政府以國家名義公開舉辦美展,目的則是“美育”。而提到美育,蔡元培是繞不開的人物。1917年,他在《以美育代宗教説》一文中説:“自兄弟觀之,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之作用而構成。吾人精神上之作用,普通分為三種:一曰智識,二曰意志,三曰感情。最早之宗教,常兼此三作用而有之。”他認為知識、意志、情感的作用曾經都附麗于宗教,而知識、意志逐漸脫離宗教後,還剩下宗教的情感作用即“美感”,並提出“專尚陶養感情之術,則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純粹之美育”。用美育即藝術教育代替宗教。[7]他主張從家庭、學校、社會三方面實施美育,設想通過胎教院、育嬰院、幼稚園三級機構實施學前兒童美育。“美育”的具體措施除了學校課程教育外,還有設立公園、博物館、美術館、展覽會、藝術演講等公共性文化建設措施。首屆全國美展就是在蔡元培的積極努力下促成的,展覽的種類龐雜,不僅有書畫,雕刻、也有建築及工藝美術,不僅有當代美術,也有古代的及外國人的作品。蔡元培的美育實踐有一個基本參照,即14世紀在義大利開始的“文藝復興”。在筆者看來,蔡元培強調美育對人的陶養,其最得力的措施是創立了國立北平藝專、國立杭州藝專,以及對徐悲鴻、林風眠和劉海粟等人的提攜。1928年,林風眠任國立西湖藝術院院長後,曾意氣風發地説:“西湖可能成為中國的佛羅倫薩,中國文藝復興的發祥地。”

其實,“美育代宗教”的提法並不準確,應為“美育借宗教”。宗教在傳播的過程中藝術對民眾曾有巨大的熏陶作用,蔡元培想借之啟迪民智、改變國民性格養成、提高民族素質,從而達到“教育救國”目標。反觀歐美的社會變革與對人的素質再造,除了政治、經濟等制度性建設外,文藝的陶養也功莫大矣。首屆全國美展期間,徐志摩認為美展有兩點意義,其一是藝術對於人生的作用,其二是藝術對於時代的反映。“人生不能沒有意義與趣味。所以藝術乃至藝術教育該得積極地提倡與獎勵,在現在只是常識的常識。”[8]該認識正是基於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思想的結果,而此後的兩屆美展也基本上是該思想的發揮。

(三)寬泛的參展作品

基於“美育”思想,三屆全國美展都體現了作品的寬泛性,不只有繪畫,還有書法篆刻,甚至連出土文物、圖書善本都在展覽之列,類似今之博物館的陳列方式。這些出品並非完全意義上的創作,而絕大部分是歷史文物遺存,政府以展覽的形式對民眾進行全面的文化藝術教育,美展實為濃縮的人文教育課堂。

第一屆全國美展展覽內容為:書畫、金石、西畫、雕塑、建築、美術工藝(圖案、織繡、樂器、磁器、漆器、竹木器、牙器、金玉器、玻璃器、製版及文具等)、攝影、參考品(古代書畫近人遺作國外繪畫雕塑)等八部;第二屆全國美展展覽內容為:圖書、刻印、美術工藝古物;建築圖案及模型、雕塑、西畫、現代書畫、歷代書畫、攝影等九大類;第三屆全國美展展覽內容為:書法、古物、繪畫、建築、雕塑、工藝美術、戰時藝術、邊疆文物、攝影、金石木刻等十大類。其中第二屆的圖書展覽是項創舉,包括善本古書及近年精美出版品,歷代刊刻、印刷、裝訂、繪摹的書籍,也可以説是美術的一種,還有夏商甲骨、秦漢竹簡、敦煌佛教經卷都是,刻本以北宋《文選》為最古老,南宋刻本最多,有23種,此次出品可以從夏商看到明清,參觀者等於讀了一部簡明的書籍發展史。[9]

而單就繪畫而言,可謂是五花八門、風格多樣。比如,首屆美展的中國畫,既有創作、寫生作品如姜丹書的《南高峰遠眺》等,也有臨摹作品如陶冷月的《倣唐人詩意》;題目既有傳統文人題材如王一亭的《松鶴圖》,也有現實關懷的題材如趙望雲的《貧與病》等;既有現代美術史上的名家如齊白石、張書旂、鄭午昌等,也有錢松喦、潘天授、啟功等當時年輕的書畫家以及不少名不見經傳者。有的作者入選作品多達十余幅,如高劍父就有書法兩幅、《碧柳煙沉》等國畫六幅作品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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