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城市都面臨城市發展過程中的雷同、相似性——機場、馬路、廣場、高樓、高新區。有歷史的城市,把老城改造一番,弄幾條老街;沒有歷史的城市,搞幾個“節”,電影節、戲劇節、藝術節。總之,要通過宣傳、傳播,把城市打扮一番。
現在各個城市介紹自己,大部分以山川、地理、人文、歷史傳統文化作為賣點、作為自己的名片。有些有眼光有思想的城市領導,眼界開闊、資訊廣泛,真心想把城市做好。但問題是,如果大家都這樣做,現有的雕塑資源和藝術創作實際上無法滿足這種龐大的需求。好的藝術不是工廠生産線上生産的産品,不能批量生産。工業品批量生産能保證品質,手工反而品質不一樣。好的特別好,差的特別差。
現在的城市雕塑指導委員會,缺乏行之有效的協調,對城市雕塑的發展沒有實質性推動。很多情況是,藝術家自發創作,然後有一些機構做資源整合。這些作品往往與城市本身的相關性不大。好的公共藝術不應該是批量化的,不可以四處隨意移動。
實際上,藝術家應該為環境單獨考慮創作,這就是“在地原則”,就是文化藝術的生根,不是移植的安放,而是生長。目前特別缺乏這樣的藝術。現在,中國這樣的城市雕塑有很多這樣的情況,雕塑家的同一方案,拿到很多城市去投稿、投標,或者略加修改,或者不加修改。以至於各個城市有很多熟悉的面孔和樣式。
其實,“城市雕塑”是中國的説法,國際上稱之為公共藝術。他們的城市公共空間放置的藝術品多種多樣,有投影、裝置、當代藝術品,還包括一些城市公共傢具設計,它的類型很廣,雕塑只是其中一種。
城市公共藝術有一種廣義的,有一種狹義的。狹義的是以雕塑為主的藝術作品;廣義的是一種參與,歌頌或者批評。
除了美化環境,城市公共藝術還有沒有可能表達這個城市市民的公共訴求,表達他們對生活的態度、理想和願望?這是未來社會發展的形態。城市居民不但參與城市的物質環境的創造,而且參與自己的文化生活環境創造。這個文化生活環境不是買來的,不是移植的,不是強加的,而是自己自發的去創造的、獨特的、有生命力的,不會雷同。
未來的城市空間不僅要有實實在在的藝術品填充,而且要有創造文化藝術的舞臺和空間,有市民參與活動的空間;必須要為居民設計、創造未來的文化活動空間。
藝術家要從為博物館創作轉向為城市創作。現在藝術家有一個困惑,城市雕塑、公共藝術有相當的體量,在沒有項目落成的時候,藝術家決定不了,往往都是一個方案、計劃。如何把好的、有價值的方案放進到空間去,也是個制度問題。
歐美國家的公共藝術都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中國還在摸索階段,也建立了一些制度,但形同虛設,沒有很好地執行,一些專家認為不好的東西,後來還是被使用了。此外,城市公共藝術需要耗費一定資産,對於城市來説這是一個公共支出。公民的稅收,怎樣保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保證公正透明、財務健全,也需要制度上的完善。
城市雕塑藝術和公共藝術是一個很複雜的體系,這也是這麼多年來,特別優秀的作品不多的原因之一。我們沒有能力阻止一些很差的東西進入城市空間中去。法國的一個規劃學家説,空間就是權利,對空間的使用和佔有是一種權利的分配。
城市公共藝術不是藝術家單方面的事,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城市管理的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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