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彥
尼采曾經説過:“與所有把一個單獨原則當作一切藝術品的必然的生命源泉,從中推導出藝術來的人相反,我的眼光始終注視著希臘的兩位藝術之神日神和酒神,認識到他們是兩個至深本質和至高目的皆不相同的藝術境界的生動形象的代表。在我看來,日神是美化個體化原理的守護神,唯有通過它才能真正在外觀中獲得解脫;相反,在酒神神秘的歡呼下,個體化的魅力煙消雲散,通向存在之母,萬物核心的道路敞開了。”這段話是尼采對藝術的形式與內容關係的最好的概括,同時他又依於日神與酒神的區別,而將藝術劃分為具有“夢”的特色的造型藝術和具有“醉”的特色的非造型藝術兩大類的根據。
在當時,與日神相關的造型藝術,主要指的是繪畫、雕塑。而與酒神相關的非造型藝術,主要指的是音樂。而且尼采還認為:一切藝術家,或者是日神的夢的藝術家,或者是酒神的醉的藝術家,或者兼于這二者。因此兼于這兩者的藝術就主要指戲劇藝——同時擁有造型和音樂的藝術。但是,本人認為,尼采的美學觀點其實對我們當代的更加如“夢”如“醉”的電影藝術具有深刻的啟示意義。
首先:尼采一再説:“出於求生存的目的就需要謊言。”“人天生就應該是一個説謊者”。他問道:“人,難道不是説謊天才的一分子嗎?”他把形而上學、道德、科學、宗教都看作“謊言的不同形式”,在他的心目中,審美和藝術具有“最高價值”的地位。在尼采看來,藝術産生於人類至深的生存需要,藝術進入了生命,雖然藝術不是真理,是幻想,甚至是欺騙,但沒有藝術,人就難以生活,因此,藝術和審美是人生的最高價值。面對冷酷痛苦的世界,人應當自覺地抱有一種審美的人生態度,通過審美和藝術活動,把人生藝術化,賦予生活以價值,創造出新的歡樂,以對抗現實的痛苦。
電影就是我們當代最好的為對抗現實的苦難而編造出來的“謊言”。在黑暗的電影院中,觀眾可以暫時地遠離了現實的塵世的煩惱和壓迫,在以蒙太奇為語言特色及時空特色的虛幻的電影世界裏尋找和實現他們在現實中無法獲得的快樂。而且由於電影中可以大量的使用“主觀鏡頭”,使得觀眾成為電影中的男、女主角,他們便以自己的期望、意志和態度來推動著電影情節的發展。(實際上,編劇和導演都必須在創作時考慮觀眾的參與及感受,使觀眾共鳴的才是優秀的電影。)觀眾忘記了現實的自我,他們變成了藝術家,他們的審美的人生態度得到了激發和釋放,他們賦予了“電影世界”以新的價值和快樂,並以此來對抗現實的痛苦。通過電影,人們獲取了重新回到現實和改造現實的力量和勇氣。
另外,在尼采之前,美學家們如歌德、席勒、文克爾曼等人都把藝術歸源於人與自然、感性與理性的和諧,並且以此來説明希臘藝未繁榮的原因。與此相反,尼采認為,希臘人創造藝術並非出自內心的和諧,反倒出於內心的痛苦和衝突,並且通過藝術拯救了人生。
這也就論述了為什麼具有深刻的人生和社會意義的電影的情節和剪輯需要矛盾衝突來推動。而且電影必須具有大量的各種現實的強烈的矛盾鬥爭才能吸引觀眾,觀眾才能為之喝彩。實際上,甚至許多觀眾特別喜歡看恐怖片、災難片甚至血腥的紀錄片。
如果要讓尼采來解釋的話,他會用酒神精神來回答:正如希臘悲劇表達的是早期希臘人“健康的精神病”,這是種族處於青春期的悲觀主義,準確地説,這是用悲劇來克服頹廢主義。當代的人也是如此,身體越是強健,毀滅意志就越是強大,反過來,毀滅意志越是強烈,對生命的肯定就越是充沛有力。毀滅,並不妨礙它對“四週産生了一種神秘的、福氣四溢的力量”。而且重要的不是痛苦本身,不是毀滅本身,不是生命的消逝本身,不是最終的結局本身,而是邁向這一結局過程中的肯定本身,是所有這一切中的主動的肯定:是對痛苦的肯定,對毀滅的肯定,對生命消逝的肯定,對“痛苦,對罪惡,對生存中的一切疑問和陌生東西的無保留的肯定”。
在痛苦中發現了肯定,在毀滅中發現了主動,這就是狄奧尼索斯(酒神)的形象寓言。在電影中觀眾成了主角,成了藝術家,成了酒神狄奧尼素斯的化身,在醉盼狀態中,人施惠于萬物,強迫萬物向自己索取,強姦萬物。他改變事物,直到它們反映了他的強力,成為他的完滿的反映,這就是藝術。這也就是電影的真正魅力所在。這也是人類越來越喜歡電影的根本原因所在。
雖然電影中充滿了矛盾,充滿了血腥,但是我們的審片制度會限制它的程度。對於過於血腥恐怖的鏡頭,雖然在拍攝和製作上原本是假的,雖然觀眾也知道這是假的,但不得在畫面中直接的出現,要麼就必須模糊化其恐怖的場面。沒有特殊理由,即使是要保留真實的紀錄片,在面對大眾時,也必須對血腥的場面和鏡頭作出相應的處理。對於這些做法,我們會從教育學、心理學來作出解釋。但是,若要回歸至0電影的本體,或要作齣電影美學甚至電影哲學的解釋時,我想,就必須回歸到尼采,回歸到尼采對“日神”的詮釋。
尼采把日神用作一個象徵性概念,主要是著眼于日神作為光明之神的含義。“日神”按照其詞源,他是“發光者”,是光明之神,也支配著內在的幻覺世界的美麗外觀。尼采所謂日神精神就是以超然物外,冷靜節制的態度,把宇宙和人生視為夢幻,只去玩賞夢幻的外觀,尋求一種寧靜的愉快和解脫的精神。這是一種審美情趣,更是一種人生態度。即製造幻覺,美化苦難人生,沉湎于外觀幻境,逃避現實生活的非功利的超然無為的態度。
哲學家面對著存在的現實,而藝術上敏感的人卻“喜歡觀察夢幻現實”,這些藝術家經歷著夢,為了生活而演習夢的過程。因為日神是發光者,是光明之神,它使得夢的世界有一個美麗的:外觀,而且在夢中,夢相總是柔和的,並且力圖擺脫強烈的刺激,因此在日神朗照之下的夢的外觀,也顯示出適度的克制和靜穆。在夢的世界中,即便是“他發火怒視,眼神仍是莊嚴的,讓人覺得外表優美。”
也就是説,在日神控制的“夢”的世界中,夢相總是柔和的,並力圖擺脫強烈的刺激。也許夢的情節是非常恐怖的,甚至會讓我們大汗淋漓,驚醒過來。但是,當我們仔細地回憶夢中的場景時,我們會驚奇地發現:正如尼采所説的,夢相是柔和的,並沒有出現如情節那麼可怕的,只有現實世界中才存在的景象。因此,同樣受“日神”控制的“夢幻”的電影的螢幕,也就必須反映日神的精神和意志,應該顯示出適度的克制和靜穆。血腥恐怖的場面和鏡頭必須被軟化。
總而言之,尼采對藝術的理解是非常深邃的。我們對電影藝術的理解,似乎從美學的角度上,早已被沒有看過電影的尼采説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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