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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報》:是時候治理假拍了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7-02 18:34:44 | 文章來源: 《國際金融報》

原文題目:《收藏經:是時候治理假拍了 首部拍賣行業標準昨實施》

藝術品假拍、拍假一直是拍賣行業的“隱形殺手”。而記者昨日了解到,中國拍賣業的第一部行業標準《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簡稱《規程》)正式出臺,並於7月1日正式實施,規範藝術品市場的違規行為又多了一把“利劍”。

記者了解到,自1997年《拍賣法》頒布實施以來,中國拍賣業開始步入法制化的發展軌道。但是,由於當前藝術品鑒定既沒有標準,也沒有法定的權威鑒定機構,假拍、拍假造成了拍賣業的困境,贗品防不勝防。

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會長張延華指出,現在行業標準出臺了,能夠從操作程式上減少假拍、拍假的可能性,同時進行有效懲罰。

據悉,《文物藝術品拍賣規程》中,在拍賣合同中提出要求委託人提供拍賣物的來源、所有權等的相關證明,要求委託人説明拍賣物有沒有瑕疵,被業內認為此行規將有效避免虛假委託,也可以阻擋來路不明的藝術品流入拍賣市場。

此外,《規程》還對藝術品拍賣中的拍賣圖錄、委託競投等重要術語作了界定,規定了拍賣活動應當遵守的基本原則。

藝術批評家朱其表示,“這肯定是好事,彌補了之前拍賣法的一些空白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拍賣行業的操作流程,規範了參與拍賣的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避免拍賣過程中的一些爭議和糾紛。”

不過,他建議,相關部門有必要成立一個特定的鑒定機構和監督機構,在藝術品買賣交易中,還要設立一個更為明確的拍賣公司“先行理賠”制度,讓藏家在拍到假畫時能得到賠償,既可以保護藏家的利益,又能提高他們競拍的熱情。

事實上,全國各地大大小小的拍賣公司很多,一些知名的、正規的拍賣公司在拍品徵集過程中,可能還能做到嚴格把關,而一些小型拍賣公司可能對拍品“把關”不謹慎。

“該拍賣規程僅僅適用於文物,文物之外的當代藝術品卻不受此規範保護,這可能是一個漏洞。”對於這部規程,上海一家拍賣公司的負責人肖先生也表示,拍賣業最大的約束力還是來自市場,拍賣企業如果想長久做下去,必須擁有良好的信譽。

《國際金融報》 (2010-07-02 第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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