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中國

失落文物,艱辛的回家路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3-02-16 09:44:24 | 出版社: 《收藏投資導刊》雜誌

文/李轉麗

日前,法國艾德拍賣行執意拍賣清朝乾隆年間玉璽一事,引起了國內外極大的關注。此事的關鍵性原因在於這枚清乾隆年間的玉璽,是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時非法掠奪走的。這也使得這枚玉璽的拍價飚升,最終以112萬歐元的價格成交。此次拍賣事件,引起了我國官方的強烈譴責以及國內民眾、海外華僑的嚴重反感,這無疑再一次將中國流失海外文物的追索和收回問題推到了風口浪尖上。近年來,中國流失海外文物強遭拍賣的事件屢見不鮮,2007年英國蘇富比的圓明園馬首拍賣,2009年法國佳士得的圓明園鼠首和兔首拍賣,都曾經引發過軒然大波。而此前,也就是今年的11月,英國邦瀚斯拍賣行曾宣稱將要拍賣兩件圓明園流失的珍貴文物,消息一經傳出便引起了中國民眾的關注和強烈不滿,隨後,英國邦瀚斯拍賣行撤消了這兩件文物的拍賣,併發表聲明進行道歉。中國流失海外的文物屢遭強拍的事件不斷發生,這不禁引發了我國有關部門對於文物

追索的深層思考。

我國歷史上曾經發生過多次堪稱災難性的文物流失現象。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流失在外的文物超過1000萬件,可以説是數量巨大,而這些流失文物中又不乏珍品、精品。中國文物學會此前的調查顯示,致使大批中國文物流失海外的原因,多為1840年鴉片戰爭之後的戰爭影響以及不正當貿易的作用。中國歷史上曾出現過四次文物流失的高峰時期,根據流失時間的先後,可將流失文物分為四類。第一類流失文物以圓明園文物為代表,是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在歷次侵略戰爭中被列強掠奪的文物;第二類則以敦煌文物為代表,多為清朝末年及民國初年,由於政治動蕩而被外國人採用非法手段購買或騙取的文物;第三類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從中國各地掠奪的文物;第四類是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以非法走私的途徑流出國境的文物。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的數字顯示,在47個國家的200多家博物館中藏有中國文物164萬件,而民間藏有中國文物的數量是館藏數量的10倍之多。其中,法國、英國、日本等國,中國文物的藏量巨大。

面對這樣觸目驚心的數字,中國流失文物的回家路似乎顯得困難重重。而在文物收藏和拍賣市場,中國流失的文物又常常因為“中國流失文物”的標簽而屢遭炒作,致使身價倍增,這也從一個側面增加了文物收回的難度。這樣龐大的數字,清晰的反映了一個現實,中國文化在國內,很多文物在國外。這也造成了近幾十年來,國內學者研究中國傳統文化卻要遠赴他國的尷尬局面。

流落在外的中國文物

中國流失海外的文物數量巨大,且分散在幾十個不同的國家,這為中國流失文物的回收增加了很大的難度。此前,我國政府有關部門曾多次發表聲明,中國將堅持對非法出境文物的追索權,反對拍賣圓明園文物等非法流失的中國文物。在近年的中國流失文物屢遭強拍的事件中,我國嘗試著進行了很多努力,例如2000年國家文物局曾公開叫停香港蘇富比和香港佳士得在香港公開拍賣1860年被英法聯軍掠奪出境的圓明園文物,另外中國民間組織也曾多次向藏有中國流失文物的館藏機構發出歸還請求。雖然成效並不顯著,路途依舊漫漫,但卻揭開了歷史的陳卷,開始重新審視流失文物的歸屬問題。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國民族意識的復興。

正如那些觸目驚心的數據,中國流失文物的回家路確實面臨著十分尷尬的境地。首先,中國流失文物的數量巨大,除了各個國家的館藏之外,還有相當一部分藏於民間,目前尚不可考者居多,這就為流失文物的統計甚至是追回造成了很大的障礙。其次,目前我國流失文物追索尚處於側重被拍賣藏品的個案上,而極少數得以追回的文物,例如2007年的圓明園馬首,仍是以高價收購的方式得以回歸的。而面對數量如此巨大的流失文物,靠高價回收的方式顯然不足以達到目的。再次,中國雖然加入了有關文物回收的多項國際公約,例如1954年海牙會議上制定的專門在武裝衝突中保護文化財産的全球性公約 《武裝衝突情況下保護文化財産公約》,以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0年通過的 《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産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等等,但這些公約大多缺乏實際的法律強制力,且有追溯期限的種種限制,而大多數中國流失文物又因缺乏被掠奪的證據而難以定性,這些因素都使得國際公約鮮有能為中國所用之處。

失落文物的尋根之路

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國流失文物的回家路可謂長途漫漫、阻礙重重。但流失文物的背後,是中華民族的屈辱血淚史,更是中國文化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因此堅持對流失文物的追索權是不可逾越的底限。在國際社會中,流失文物的回收不是沒有成功的案例,例如埃及對英國的文物追索,雖然持續時間跨度大,但卻最終使流失文物得以“回家”。那麼,在這樣的歷史經驗面前,中國失落文物的回家路,又在何方呢?

毫無疑問,流失文物的追索工作需要極大的耐心和毅力,除此之外,還應該堅持標本兼治、內外結合的原則。一方面加快對已流失文物的追索步伐,一方面加強對現有文物流失現象的控制。同時,利用國外力量和國際公約來實現對於流失文物的追回目標。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增強以及民族意識的復蘇,對於流失文物的追索已經逐漸正規化和合法化。2009年的兔首、鼠首拍賣案中,中方首次組織律師團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流失文物的追回問題。雖然最後以失敗告終,但卻為流失文物的追回開啟了新的篇章。隨著經濟發展的多元化以及貿易的國際化,現今的文物走私現象也是屢禁不止,在追回流失文物的同時也應該著眼于國內文物收藏市場,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執法力度,防止文物再次外流。

中國流失文物的回家路,可謂路漫漫而修遠兮。不放棄任何一次機會,始終堅持讓流失文物回家,讓中國文物回家的信念,這對中國當代的民眾也具有極為深遠的教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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