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記者 王寧 公共雕塑的公共性何在?這一直是困擾國內公共雕塑發展的重要因素所在。當民眾意志碰上長官意志之時,民眾意志又能在用以公眾審美的公共雕塑當中佔有多大比重?當一個城市或者一個國家公共雕塑的設計與建設完全背離了大眾的審美範疇,那麼結果又會是怎樣?一場由搜狐網發起的“2012年首屆全國十大醜陋雕塑評選”活動將我國的公共雕塑推向了對於“醜”的關注。“美”的缺失和“美”的標準的缺失讓公共雕塑淪為“醜”的代名詞,且不説這場活動最終評選出的“10醜”是否真的能在美學意義中站穩腳跟,也不論這“10醜”的創作者是否帶著某某大學教授的頭銜,單從上榜名單而言,都足以説明瞭當前國內公共雕塑與大眾審美之間的差距。而這種差距的存在,一方面源於國內美育教育的滯後,另一個更為關鍵的原因則在於整個國內公共雕塑的設計與安放完全忽略了這個城市的居民的審美需求。 置大眾審美需求於不顧,以權力審美為主旨,如此背景之下生産出的公共雕塑又怎麼可能會得到大眾的認可。 權力審美、專家審美、大眾審美,誰才應該是公共雕塑的決斷者? 北京大學藝術學院教授翁劍青曾就公共雕塑撰寫過一篇名為《公共雕塑要有公共精神》的文章,文中提到,“當代公共雕塑要有某種精神指代,通過雕塑達到情感、理念的共識。雕塑除了要有審美功能和文化含量,還要與當下需求發生關係。作為交流和表達的媒介,公共雕塑可以調節政府和社會、社區組織、公民的關係。包括公共雕塑在內的公共藝術反映的是一種社會福利。藝術平民化、大眾化,與日常生活發生關係,借此達到一種和諧。” 和諧社會需要多種和諧,以社會福利來定義公共雕塑顯然很符合當前國內普遍缺少的美育意識,但從目前國內的公共雕塑狀況而言,這種社會福利顯然不是大眾所希望擁有的。一件公共雕塑的出現民眾應該享有足夠的知情權和審議權,而這一點從一些有著豐富經驗的西方國家的運作程式中就可以輕鬆得出,翁劍青介紹稱,“西方有百分比法:強制性地規定一個建築工程費用的百分之幾拿出來做公共藝術,目的是讓城市更有文化。在操作過程中,強調藝術家和公眾的參與,能夠體現社會的意見需求以及人們的思想。” 在西方,公共雕塑會成為地景建構物,或者景觀。很多景觀從規劃到設計就是以人為本,以普通人、納稅人的日常需求為本。然而國內當前的很多雕塑還只是一個點綴,迎合城市的某個活動,比如一條街、一個新區、一個廣場的落成,或者配合一個紀念日、一個旅遊節。這種雕塑只是從裝飾審美的角度進入社會,與人文生態、自然生態、日常生活密切結合的公共雕塑藝術在中國的發展還處在初級階段。既然是初級階段,似乎偶爾犯一些錯誤還是應該可以被原諒的,但我們不能總以初級階段作為犯錯誤後的藉口。一件失敗的公共雕塑可能是某一位權力代言人對於文化藝術尚處初級階段的直觀反映,但可怕的是這樣的失敗在毫無節制的蔓延當中壯大。缺乏監督,沒有合理的制度用以管理,專家審美服從與權力審美,而大眾審美則在這樣的服從之下被無視,而在此之下的公共雕塑,怎麼不換來一陣陣的罵聲。 不知“美”為何物不可怕,但以“醜”為“美”卻是最可怕的。 利益鏈條催生“群醜”城雕 任何一件事物的産生我們都不能只停留于其表面現象,而尋求現象背後的本質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一件件最醜雕塑的産生背後同樣隱藏著許多不為人知的骯髒勾當,當道德遇上金錢,道德則會顯得醜陋,而當藝術碰上金錢,藝術也會變得不再純粹,在笑貧不笑娼的當下,金錢足以改變一個人的本性,更不要説改變一個人原則。創作藝術作品本是藝術家的本職所在,對藝術品的負責也意味著對於自我理念的堅守,而當藝術家一旦脫離了對藝術本質的追求,淪落為金錢的追逐者,相信其作品也就不再具備起碼的藝術性價值。 在過於強勢的權利審美的影響下,當前國內的公共雕塑往往取決於出資方的主管審美趣味,藝術家則礙于金錢的面子而不得不委曲求全,在大眾審美和專業審美之外,選擇了以權力審美為主要參考,而這樣的做法不僅沒有達到美化環境,為大眾提供關於“美”的社會福利,反而醜化了環境,更為大眾提供了一種錯誤的審美觀念。 據一位業內人士介紹,“一件政府性的公共雕塑應有的正常流程應該是各級政府管理部門有意在某個區域引入公共雕塑,然後公開對設計和工程進行招標。但由於我們國家尚處於城市化建設進程的中途,許多城市急於造城,並沒有在"上層設計"方面理順機構,各地也沒有成立常設機構來把控門檻,這就造成了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會很多暗箱操作現象的存在,沒有所謂”比件“的過程,更沒有民眾參與的部分存在。而如果公共雕塑具體樹立的位置是賓館、商場、某商業開發小區的小花園等這些地方,也就是地方城雕委管轄的模糊地帶,一般都是由這些商業單位的開發商自行決定,所以也就造成了一件公共雕塑的拍板人往往是由外行人來擔任。而那些所謂的藝術家也基本上都是按照出資方的意見來進行應景式創作,敷衍和應付的成份很大。” 製作一件公共雕塑所花費的具體費用是多少,這往往是個謎。由於公共雕塑從範疇來講屬於藝術作品,而藝術作品的具體價格評判標準卻向來沒有一個定論,這也就為許多想借此斂財之人大開方便之門。有媒體報道稱,日前在安徽省安慶市潛山縣豎起了一座耗資600萬元人民幣建成的“皖公”巨型雕塑;飽受質疑之聲的大型雕塑“運河之母”成本竟在700萬元人民幣以上;而襄陽市建成的一座採用銅鑄內發光技術的郭靖黃蓉像也號稱花費了100萬元人民幣。 如此高投入的公共雕塑換來的卻往往是質疑聲和指責聲,這顯然不是我們所希望看到的,在審視當前城市公共雕塑動輒百萬元花費同時,我們也想提醒一下所有城市公共雕塑的出資方,公共雕塑不是簡單“大就等於好”,也不是“花的錢越多越好”,鋪張浪費不是我們的優良傳統,即便我們的國家已經足夠富強,但千萬別讓外人以為,我們有的只是錢,而不是文化。這也難怪有些民眾在看到公共雕塑之後説,“有這塊地方還不如修一片綠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