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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列儂殺手監獄生涯:從狂亂趨於平靜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8-27 13:38:43 | 文章來源: 南方都市報-奧一網

約翰·列儂的被殺,在當年是轟動世界的大事。

約翰·列儂的被殺,在當年是轟動世界的大事。

1980年查普曼入獄時照片

1980年查普曼入獄時照片

2012 查普曼如今已服刑31年,今年的他,明顯比去年消瘦了不少。

2012 查普曼如今已服刑31年,今年的他,明顯比去年消瘦了不少。

8月23日這天,馬克·大衛·查普曼的第七次假釋申請遭到了拒絕。這是他在獄中度過的第31個年頭,自由仍遙遙無期。因為,32年前的一天,他用一支手槍殺死了約翰·列儂——— 甲殼蟲樂隊的靈魂人物、舉世公認的音樂天才、全世界樂迷頂禮膜拜的偶像。

“你射殺了一個無辜的受害者,一位國際音樂巨星。你的行為充分體現了你對個人生命的漠視。”紐約州假釋審查委員會在對查普曼的駁回意見中寫道。一樁謀殺案,有如硬幣的兩面,如果説約翰·列儂流芳百世,那麼馬克·大衛·查普曼則屬遺臭萬年。自2000年開始,兩年一次的假釋申請,未能給查普曼帶來世人的寬恕,反而令人們對那場傷痛往事的記憶更加揮之不去,查普曼本人的生平和獄中生活也一次又一次被人提起……

他獲得的判決:20年徒刑“保底”,2000年後再談假釋

1980年12月8日,這是令全世界甲殼蟲樂迷刻骨銘心的黑色日子。在紐約達科塔大廈門前,約翰·列儂連中五槍,倒在了血泊之中。兇手就是馬克·大衛·查普曼。

查普曼沒有試圖逃跑,因而當場被抓獲,隨後被控二級謀殺(注:根據紐約州法律,屬最嚴重的指控)接受審判。自那時起,輿情壓力就如潮水般自四面八方襲來。查普曼最先聘請的律師是赫伯特·艾德勒伯格,此人曾為各種不受歡迎的被告辯護,從而大名鼎鼎。但這次他卻沒過多久就退出了,因為有歌迷威脅,繼續為查普曼辯護的下場就是死。在查普曼接受精神鑒定的醫院,他所到之處的窗子事先全部被塗黑,以防偷襲。其後週末來到,為防止憤怒的歌迷齊聚並衝擊醫院,警方又將他轉移至裏克斯島監獄,請精神科醫生來監獄為他進行檢查。而在押解他去往法院的途中,警方則令查普曼穿上兩層防彈衣,蹲在麵包車的后座,並由警車列隊護送以保安全。

不理智的歌迷聲稱要對查普曼處以“私刑”,理智的歌迷則希望查普曼能被繩之以法。他們最不希望看到的,是查普曼被鑒定出有精神問題。因為這將意味著他可能會被判無罪,只是被送去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查普曼的繼任律師喬納森·馬克斯也是抓住了這一點想為其辯護———在參與鑒定的九位精神科醫生中,有六位認為查普曼是精神病患者,只有三位認為查普曼的狀況不符合精神病的定義標準。正當律師躊躇滿志的時候,查普曼卻突然表示他想認罪,因為他認為這是上帝的旨意。不過,律師在向法院説明查普曼本人意願的情況下,依然堅持以精神狀況為由為其辯護。審判日當天,兩名精神科醫生為查普曼作證,説明他的精神狀況,然而在第二位醫生作證的時候,法官愛德華茲打斷了他的話。法官稱,查普曼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這一點已經無須證明,本場聽訟的目的只是為了作出判決。這番話竟令法庭爆發出熱烈的掌聲。

最後,查普曼被判處“20年徒刑至終身監禁”。這意味著查普曼至少將坐上20年的牢,直至2000年才有權利提出假釋申請。如果申請不通過,這個牢就將繼續坐下去。

他的假釋申請:七次都被駁回,永難獲得寬恕

對於和查普曼同樣級別、但行為低調的其他犯人來説,申請假釋並不一定是個夢。由於美國監獄人滿為患,假釋審查委員會傾向於對服刑多年、表現良好的犯人從輕發落。然而,查普曼卻在申請假釋之路上,七次碰壁。

2000年第一次假釋申請,就遭到了小野洋子的反對。她向假釋審查委員會寫了一封信,表達強烈抗議。在反對人士之列的,還有州參議員、犯罪受害者與犯罪行為及糾正委員會主席邁克爾·諾左裏奧,他寫信稱:“紐約州假釋審查委員會有責任確保公眾安全,避免釋放查普曼這樣的危險罪犯。”在50分鐘的聽證會上,查普曼辯稱自己對社會沒有危險性,但審查委員會表示,這個時候如果釋放查普曼,將會造成“對這項犯罪嚴重性的輕視,破壞法律的權威”。委員會指責查普曼頻頻接受媒體採訪,助長自己的臭名昭著,並表示雖然他在獄中表現良好,但他沒有參與暴力與憤怒管理課程,不能確保他出獄後的表現。不過紐約犯罪行為糾正聯合會的一名律師分析,委員會不願釋放查普曼的真正原因是不想冒政治上的風險。

2002年,查普曼再度提出假釋申請,委員會用幾乎一樣的理由將其駁回。

2004年,查普曼提出第三次假釋申請。他描畫自己出獄後的藍圖,“我會馬上找一份工作,我好想到處跑,從這個地方到那個地方;至少在這個州的範圍內,從這座教堂到那座教堂,去告訴人們我的經歷,指引他們通向耶穌的路。”他表示想去當農場工人,或是重拾舊業當一名印刷工,還有媒體報道他想和妻子一起開辦教堂。但查普曼的請求又遭到拒絕。這次,假釋審查委員會的理由之一是小野洋子“因為親眼目睹這場犯罪而至今遭受巨大的精神創傷”。與此同時,有6000人在網上聯名請願,反對釋放查普曼,更有粉絲表示,只要查普曼一齣獄,就要弄死他。事實上,查普曼遲遲得不到釋放,他自己的人身安全也是原因之一,有相當多的人認為,查普曼的假釋就意味著他死刑的到來。

2006年第四次申請,經過16分鐘的聽證,審查委員會以會對社會與他個人人身安全造成雙重威脅為由拒絕了他。同年,列儂死忌之日,小野洋子在多家報紙發佈了整版廣告,稱雖然12月8日應該是“原諒的日子”,但她依然沒有原諒查普曼,也不確定她是否已準備好原諒他。

2008年,第五次申請,幾乎和上次同樣的理由,查普曼又遭拒了。

2010年,第六次假釋申請。小野洋子依然表示反對,這次她提出的理由是查普曼出獄會威脅到她以及列儂兒子們的安全。“我害怕噩夢重演,我害怕那晚的混亂局面再度降臨。”

審查委員會以等候證據到位為由,對裁決做了一次延後。但最終依然表示,“這時候釋放查普曼依然不適當,有違社會福祉。”而在這場聽證中,查普曼首次披露自己當年的殺人計劃,除了列儂之外還有四個人,“約翰尼·卡森是一個,還有伊麗莎白·泰勒。我忘記另外兩個是誰了。”“如果我殺的不是列儂,應該還會有別人。”

今年,第七次假釋申請。委員會又收到了來自包括小野洋子在內的幾十封反對郵件。在駁回申請的文書上,委員會這樣寫道:“儘管你在關押期間表現良好,但你如果在這個時候被釋放,將會嚴重踐踏公眾對法律的尊重,使得造成生命隕落的悲劇顯得無足輕重,而這悲劇因你而起,這是一起可憎可惡、毫無緣由、暴力冷血、精心算計的犯罪。”多年來,查普曼在申請假釋時一直表示懺悔,尤其是對小野洋子。早在2000年,他就在申請文書中稱:“我無法想像她(小野洋子)的痛苦,我無法感覺到她的痛苦。我試著想象,如果有人對我的家庭造成了傷害的感覺,沒有辦法能夠補償這樣的創傷。如果為了一個人痛苦,需要我在監獄中度過余生,其他人都贊成這樣做的話,那麼我願意。”不論這樣的懺悔是否出自真心,查普曼勢必還將背負著枷鎖走下去,為過去犯下的罪行繼續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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