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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投資委託交易並無協議:買手買家自擔風險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4-07-04 16:33:16 | 文章來源: 大洋網-廣州日報

幾年前,國際買手對於國人來説還比較陌生,但隨著中國藝術品市場的發展,海外留存的中國藝術品逐漸浮出水面並回流,海外市場成為國內收藏者關注的目標之一。

但收藏者由於不熟悉國外市場,需要專業人士“掌眼”,具有專業水準的國際買手就幫他們四處尋寶。

近日,倫敦一名華裔藝術品經紀人在國際拍賣行為客戶買下兩件當代藝術作品後,因買家拒付、自己無力支付,而背上了300萬英鎊的官司。“這種事情在藝術品市場中並不少見。”作為國際藝術品買手的陳連勇説,買手和買家之間並沒有明文的協議,均靠誠信行事,所以對於雙方來説,如何控制風險是最大學問。

拍賣市場拒付頻發

據報道,華裔藝術品經紀奧利維亞·郭今年初在蘇富比分別以249萬英鎊和386500英鎊買下巴斯奎特《Water-Worshipper》及塞·托姆佈雷《Idilli》。但其客戶未能支付相應貨款。該經紀人正在籌資購買該拍品,以後再適時轉售給其他藏家。

“不願意付款要分清具體原因,是否有真假、殘爛、尺寸不符等因素,出現這種情況可以向拍賣行、畫廊或其他機構拒付。”書畫行家鄺根明經常幫朋友在拍賣行競拍書畫,但他表明自己只收“水腳”(即差旅費)。“如果當事雙方曾有過正式或口頭協議,且形成正式的經紀人關係,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這種情況下經紀人就要負上一定的責任。”

事實上,這種拒付的案例無獨有偶。最著名的例子是倫敦鄉下曾拍出天價的乾隆粉彩瓶,當時由北京一個行家幫國內一個大客戶購買,但該客戶最後卻因為資金問題而沒有交割。

“最根本的問題就是風險控制。”陳連勇過往的經驗是一要買開門見山的東西,二是選擇狀態要完好的拍品,第三是價格自己能承受。“儘管在拍賣前要經過客人的同意,但是為了預防出現這種事後資金跟不上的情況,我多選擇自己能支付的拍品。即使客人最後一刻不要,我也能自己承受。”

買手對拍品真假負責

為了保護自己,買手們會盡其所能對客戶進行深入的了解,比如他的收藏喜好及付款能力。

“要了解客戶是不是真的喜愛藝術品,二是他真的有付款能力。”所以陳連勇遇到新的買家後都會建議他們多看預展、參加拍賣會。如果買家要參與競拍,他一般只是作為顧問提供參考意見,讓客戶自己舉牌應價。

儘管如此,但是沒有明文協議的保護,買手容易“遇人不淑”。據了解,華人圈很少會簽訂這種合約,買手和買家之間往往只憑一句話就定下交易,也沒有任何預付保證金的慣例。

“建立正式的經紀人關係,使之成為一個行業非常重要。否則買家不付款的情況肯定會不斷出現而且無法解決,買手只好自認倒楣、識錯人罷了。而有了經紀人行業,簽訂合同,該誰的責任就誰負責。”鄺根明多次強調規範委託交易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因為沒有協議,所以買手應負的責任有時也並不明確。“所謂買手肯定要為買家把關、負責任。”陳連勇説,買手一是要保證東西是真品,二是保證其狀態良好,“買家同意了,才可以購買。”

提醒

買家要防範買手“出蠱惑”

不過,除了買手外,買家也可能因為沒有合同或者因為買手“蠱惑”而利益受損。據了解,買手的佣金一般靠口頭約定,日本的慣例是20%,而亞太地區一般連10%都達不到。

“有的買手可能並不滿足於不到10%的佣金,所以會‘出蠱惑’。”一位曾作為買手的古玩市場商家告訴記者,比如買手本來準備以100萬元為買家競得某件拍品,但在拍賣市場上因無人競價,這件拍品最後50萬元就成交了。

買手可能跟買家表示現場因疏忽沒有買到拍品,但過一段時間後,又跟買家説是自己的朋友買下的,詢問買家是否加價20萬元購買。買家可能認為70萬元的價格比預期的100萬元還低不少,欣然同意。這樣買手除了獲得佣金外,還多賺了近20萬元。

不過,陳連勇認為買家對於買手的控制很簡單:“除了買手之外,買家也要跟拍賣行、行家、專家溝通和學習,對拍品和其價值要有正確的認識。”

“無論是國際買手還是國內買手都一樣,要有知識,誠信經營、為客人負責的態度,就能做好。”在陳連勇看來,買手是起一個職業經理人的作用,如果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堅持買真的好東西,會對市場起積極的推動作用。

小連結

國際買手指受國內買家的委託,在全世界範圍內尋找適合的藝術品的專業人士,一般有多年的從業經驗,有豐富的專業知識,了解行情,並且熟悉當地藝術品市場的交易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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