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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遺産資源為何難以轉化成創意産品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4-03-02 15:25:15 | 文章來源: 中國文化報

我國的文化遺産資源極其豐富,僅以非遺為例,據文化部統計的數據,目前全國共有非遺資源近87萬項。可以説,文化遺産資源是我們端在手中的金飯碗。當前,國家相關部門也在積極引導非遺生産性保護,促進傳統技藝的傳承、利用和發展。近些年,出現了一些善於突破與創新的企業,從文化遺産資源中提取可利用元素進行文化再創造,設計生産出了一批引人關注的文化創意産品。但從整體上看,這些産品的數量和品質與我們所具有的文化遺産資源規模並不匹配。在文化創意産業大發展的當下,文化遺産資源的利用率還是非常低。隨著我國文化強國戰略的推進,文化遺産資源的再利用也成為一個繞不開的話題。近日,我們就文化遺産資源為何難以轉化成文化創意産品等問題,採訪了長期致力於文化遺産研究的中國藝術研究院博士生導師、中國民族文化遺産委員會主任苑利。

尚未意識到文化遺産資源開發的深入性

因為文化遺産保護的特殊性,文化遺産資源的再利用常常會成為社會上的一個敏感而棘手的問題。為了不破壞文化遺産的純粹性與原真性,人們習慣把文化遺産當做精神財富,而忌談與之相關的經濟價值。苑利在接受採訪時説:“研究人員在描述文化遺産價值時,很少提到它的經濟價值。大家覺得這會很俗氣,也擔心一旦過分強調經濟價值,遺産的其他價值就會被人們所忽略,從而影響到文化遺産的保護與傳承。”

目前,我國的文化創意産業已經進入黃金髮展期,然而産業的快速發展並未帶動文化遺産資源的再利用,非遺傳承人手中的作品、博物館裏的文物等並未發揮出其應有的經濟價值。苑利認為:“我國可挖掘的遺産資源非常多,但在轉化成文化創意産品這方面做得卻遠遠不夠。如全國各地的旅遊産品基本上大同小異。這説明各地還沒有真正把本地特色的文化挖掘出來。”

以文物資源為例,在苑利看來,文物資源裏有很多圖案可以被文化創意産業的從業者所利用,設計開發出令人耳目一新的文化創意産品。以故宮為例,若把故宮文物上的圖案提取出來,用以開發文化創意産品,“死”文物就會“活”起來,文化遺産的社會價值也會得到進一步的凸顯。

近年來,一些民間資本也開始注意到了這一領域,並産生出極大熱情,文化領域以外的一些企業也躍躍欲試。但苑利指出,問題也是顯而易見的,大多數從業者缺乏對傳統的深度了解,也就很難持續推動産業的發展。

企業開發:要清楚非遺與創意産品的界限

在文化遺産保護的論爭過程中,有很多人一直慎談“開發”。其實,就非遺而言,如果能很好地將傳統的非遺作品、創新産品以及利用非遺某些元素創作出來的文化創意産品做出嚴格界定與區分,問題可能並非那麼複雜。四川綿竹年畫是中國著名的木版年畫。在綿竹當地,一些從事文化創意産品開發的從業者已經以綿竹年畫為基本元素設計出了非常優秀的木雕系列産品、布藝系列産品、刺繡系列産品等。如今,綿竹年畫創意産品的生産已經達到規模化經營,帶動了當地30多家企業發展,年産值達1000萬元。有人認為這些創意産品已經不是“原汁原味”的東西,是否已經違反了非遺原真性保護基本原則?苑利認為,如果是傳承人,他真的應該原汁原味地傳承好老祖宗留下來的東西。但作為文化創意産業的從業者,他並沒有必要承擔起這一使命。我們也沒有必要一定要求文化創意産業的從業者也要原汁原味地傳承。以剪紙為例,如果這些從業者認為某個元素很不錯,完全可以把它通過放大或縮小,印到茶具、盤碗、杯碟等各種器物上。這種開發可以創意無限,而沒有太多禁忌。

但苑利也指出,如果往更深層次思考,並不是把傳統元素融入創意産品就會獲得消費者的認可,有時甚至可能適得其反。前段時間,苑利到江蘇省某縣考察當地水晶創意産業。相關企業拿出一件非常得意的作品讓專家們鑒賞。這件作品的最大創意是通過“巧色”雕刻出猴子撈月這樣一個傳統題材。“從整體上看,作品所蘊含的文化確實是傳統的,但這一傳統卻違反了‘有圖必有意,有意必吉祥’的中國手工技藝傳統,給人的寓意並不吉祥,甚至相反。這無意中也就削弱了文化給予創意産品所應有的文化附加值。所以,作為從業者,只有技藝遠遠不夠,還要深入了解中國的傳統。但當前能耐下心來學習傳統的人並不多。”苑利説。

目前,苑利在考慮做一個文化遺産方面的公益項目,把我國各民族服飾上的傳統圖案等拍攝下來,建成一個中國傳統圖案數據庫,發揮其應有的社會效應和經濟效益。“文化遺産是一個民族最大的財富,只要認真挖掘,將會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這一點與石油、煤礦等自然資源是完全不同的。”苑利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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