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買方支付價格的計算
佳士得和蘇富比先後宣佈從3月11日和15日擴大部分佣金收取區間,引發了對各種問題的探討,其中,認為佳蘇(佳士得和蘇富比的簡稱,以下同)兩家公司是因為居高不下的拍賣成本,因此被迫擴大佣金收取區間,在佣金率不變的前提下,提高佣金收入,從而彌補成本。本文就此進行分析。
一、競買人的成本構成
拍賣行業屬於特殊的經濟仲介組織,因此,競買人參與拍賣必須支付的成本有三方面。
第一,競買人要支付給拍賣行一定比率的佣金。
買家所付的額外費用稱作“買家的佣金”(buyer’spremium),買家支付的佣金是在落槌價的基礎上乘以銷售目錄指南上為準買家規定的佣金比率,並在此基礎上收取一定量的增值稅。落槌價加上買家的佣金及其增值稅稱為“買家的價格”,這是買家支付給拍賣行的價款。賣家所付的費用稱為“賣家的佣金”(seller’s (or vendor’s)commission),是指拍品成交後賣家支付給拍賣行的佣金和一定量的增值稅,蘇富比是按照賣家佣金價目表按比例收的佣金,這是蘇富比和其他相關的商業條款中都有的規定。而落槌價減去賣家的佣金和增值稅稱為“賣家的價格”,這是賣家從拍賣行得到的價款。佣金是拍賣行主要實現盈利的方式,競買人在拍賣市場購買藝術品,需要付出的佣金是拍賣落槌價的12%-15%。在競爭日趨激烈、拍賣市場日益規範,在市場中站穩腳跟並有一定知名度的拍賣行,不會輕易通過降低買方佣金而培育買方市場,佣金成為競買人的剛性成本。但是從1975年第一次向買方收取佣金以來,會經常性地提高佣金比率,2013年的擴大佣金收取區間是一種間接的提高佣金收入的方法。
第二,買方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從佣金中收取。根據本次佣金收取區間的調整,當落槌價是5000英鎊,此時買方的佣金比率是25%([lb0-25000]),若從佣金中抽取的增值稅率是17.5%。那麼買方需給拍賣行支付的佣金是1250英鎊,增值稅是1250lb×17.5%=218.75lb,那麼買方支付的佣金和增值稅總額為1468.75英鎊,最終買方將支付給拍賣行的拍品價格是6468.75英鎊,不包括其他費用。
第三,競買人繳納保證金。
拍賣行徵集優質拍品的難度非常高,競爭激烈,從而出現了拍賣行為委託人支付高額保證金的現象,同時拍賣行也向買方收取一定數量的競買保證金。競買人要將交納的高額保證金存入拍賣行指定的銀行賬戶裏,然後持銀行的匯款憑證到拍賣行開具保證金收據。凡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交足保證金的競買人被視為不合格競買人。拍賣結束後,若競買人未能成功競得拍品,在拍賣結束後在規定的工作日內(如3個或者5個工作日),全額無息返還到競買人的賬戶裏;若競買人成功競得該拍品,保證金可以抵作部分購買價款,若有餘額,則全部返還給競買人。競買人如果不按照與拍賣行簽訂的《成交確認書》履約,視競買人單方面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其預付的保證金則轉為違約金,違約金一部分用於支付拍賣的費用,另一部分作為委託人的賠償金。由此産生的其他損失由該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賣方支付的佣金
假定現在有一件藝術品落槌價是5000英鎊,假定增值稅率為17.5%,賣方佣金為10%,則賣方支付給拍賣行的佣金為500英鎊,增值稅為87.5英鎊,這樣算來,賣方可調整的佣金率和相應的佣金增值稅率共計為11.75%;保險率為10%,賣方支付給拍賣行的保險費為50英鎊,這樣,賣方最終獲得的拍品價格為4353.75英鎊。
表2 賣方獲得的銷售價格的計算
從以上兩個圖表可以看出,拍賣行從賣方那裏以4353.75英鎊的價格買到了拍品,又以5881.25英鎊的價格賣給了買方,拍賣行賺取的差額為1527.50英鎊,其中包含稅收227.50英鎊。
三、買家和賣家需要支付的費用
在佳士得拍賣行,一些費用需要由買家和賣家承擔。
(a)拍品運至拍賣地的包裝費用和運費;(b)如果沒有拍賣成功,送還運費以及包裝費;(c)運輸費。為了證明委託給拍賣行的拍品是合法的,佳士得設立了以落槌價一定百分比的費用。除了瓷器和玻璃製品以外的拍品,費用百分比為1.5%;對於瓷器,費用百分比為2%;如果佳蘇承擔了運輸費,那麼費用百分比還需增加0.5%。(d)適用範圍內的關稅;(e)拍賣目錄的圖錄。但是這一部分佳士得和蘇富比以銷售方式彌補成本。在上世紀90年代士得給出的合理價格為:整頁為500英鎊;3/4頁為400英鎊,1/2頁為300英鎊;1/3頁為225英鎊;其餘大小為150英鎊。(f)提前約定的拍品修復費用;(g)裝幀費用;(h)佳士得認為目錄描述中所有必要的公司外來專家的鑒定費用;(i)佳士得認為合適的外來專家的建議費用;(j)如果拍賣價格已經達到了拍賣行的預期,而由於競買人設定的最低價格和佳士得的建議價格相相悖而沒有成交,競買人必須支付一定的金額,這個金額為佳士得估價的5%;(k)拍賣結束後拍品的倉儲費;(l)在(f)(g)(h)(i)(k)拍品修復、裝幀、專家鑒定建議項下發生的管理費用,為10%;(m)所有行銷成本;(n)所有適當的增值稅。
在蘇富比拍賣行,包含法律費用,保險費用,圖錄費,複製費用,關稅,廣告費,包裝和運輸費,複製權的費用,稅收,測試費用,拍品的調查費和詢價,幫違約買家的收藏費用,相關的增值稅。還有一項為了符合市場慣例,蘇富比對介紹客人或拍品的任何第三方保留支付佣金作為介紹費的權力。
四、一點思考
佳士得和蘇富比通過不改變佣金率,而擴大佣金收取區間提高佣金收入的做法,其實是提高了競買人的參與成本,或許可以減少拒付現象,但是在信任機制比較健全的西方拍賣市場裏,拒付不是主要的考量因素,拒付後有詳細的賠償細則。如果中國的拍賣公司跟風擴大佣金收取區間,從而提高競買人參與成本,是否能夠減少拒付現象,提高拍賣的有效性呢?買方市場將會分化,留下來的是有實力、有誠信(或基本有誠信)的買方,他們無懼成本的增加;分化出去的買家往往是沒有更高的競買能力,以及出於各種原因,是那些只參與競買,而堅決拒付的買家。
提高參與成本,導致競買人減少,是否會影響到拍賣效果?那些較低估價的競買人,不願意花費高昂的時間交易成本和參與成本。當最有可能贏得競買的競價人基本確定時,其他人的競買意願將會降低,將從一開始就完全退出拍賣,盡力使自己不要支付任何費用和成本,這樣就會影響競爭程度,並會使得最後的拍品以較低價格成交。
那麼這些最有可能贏得拍品的競買人,往往是佳士得和蘇富比培養的最熟悉最有感情最忠實最有實力的客戶,競買人人數已經不是一個主要考量的因素,且佳士得和蘇富比被允許私下交易的方式銷售藝術品,私下洽談的交易成本一定比公開拍賣的成本低很多,因此,針對少數的、高精的藝術品,佳蘇兩家拍賣行會進行私下銷售。
進一步,以競價人數作為拍賣火熱、推高價格的依賴,已經是比較原始的做法了,而且也驗證了我和鄭鑫堯老師一直堅持的觀點:競買的必要條件不是兩個人以上,而且我們也論證了一人競價的有效性。拍賣行業為了湊夠兩個人競買,産生了多少不必要的麻煩,且增加了成本,因為《拍賣法》如此規定。競買人的競買能力,拍賣行培養委託方、收藏家、藝術經銷商才是應該最為看重的。佳蘇的私下洽談之所以成為公開拍賣的有力替代方式,一是依據法律、二是依靠慣例、三是依據這樣的徵集、銷售、購買的成熟鏈條。所以,在佳蘇提高佣金後,他們可以撤出某些區域市場的公開拍賣,轉向私下銷售,順風順水,而我們中國藝術品拍賣市場,沒有替代交易方式,法律不允許,各方市場尚在漫長的培養過程中,黑幕便重重拉上,我們已然付出了沉重的不誠信的代價,還怎麼指望讓中國的拍賣業樹立起春光明媚的形象呢?信任機制的建立只能依靠無盡的時間的綿延。
對於佳蘇的私下交易和議價銷售,同樣也要考慮佣金。如果在拍賣會上拍品因未達到賣方要求的價格或者其他原因而沒有成交的,除非佳士得收到了買方的停止拍品繼續交易的通知,那麼佳士得將會在接下來的二個月內有權作為獨立代理人私下銷售,銷售所得的凈額不會低於前一次拍賣時賣方設立的最低保留價,即拍賣行扣除賣方有可能産生的所有的費用後的拍品凈值,否則須經賣方同意方可成交。如果拍品是通過拍賣銷售的,那麼賣方和買方承擔同樣的應付款項。對於議價銷售的特殊情況,一般是指1984年英國頒布的遺産稅附件三中提到的財産轉讓契約中的銷售支配權;1984年頒布的遺産稅(接受適當稅率的財産)第230款施行的支配權;這兩種情況的議價銷售都要考慮到買賣雙方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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