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中國藝術品市場一派繁榮,但同時局面又有些混亂,既有人談其“文化盛世”,又有人評説其“亂象叢生”,令人亦喜亦憂。2011年,多家新聞媒體曝光了徐悲鴻之子參與“指鹿為馬”,將中央美院油畫係第一屆研修班學生作品“指”為“先父徐悲鴻真跡”,並以7280萬元高價拍出一案。媒體還揭露了謝根榮出高額鑒定評估費請了5位權威鑒定家將其偽造的“金縷玉衣”鑒定為真品,估價24億元,並以此欺詐銀行的內幕。這兩件令人震驚的案例引發了人們對當事人的強烈抨擊,同時社會上對規範藝術品市場的呼聲日益高漲。
藝術品登記認證制度的確立舉步維艱
實際上,我國文化發展的“十一五”規劃中就有了“推廣藝術品登記認證制度”“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等內容,但筆者認為時至今日,依然未取得太大的成效。怎樣才能讓中國的書畫鑒定工作、書畫管理工作走出困局?怎樣才能抓住這一難題中的主要矛盾和關鍵環節,以更高一籌的戰略思考和最佳的解決方案扭轉局面,這也是文化部領導一直關心的重要問題。
當代中國藝術市場混亂局面的形成,既有歷史原因,又有現實原因。不只有國內因素,還有國際因素,情況十分複雜。若要對其治理,不僅要面對藝術品防偽、辨偽的專業問題,又要面對藝術品管理與監管的政策法規問題,甚至還要面對智慧財産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藝術品收藏與交易等方面的一些司法問題。解決這些難題,需要藝術品鑒定者、收藏者、管理者乃至全社會共同努力,需要各有關部門齊心協力、密切配合、綜合治理。絕對不是由政府部門召集幾次會議,下發幾個文件就可以解決問題的。那種讓政府出面成立幾個“權威的”藝術品鑒定機構就可以解決問題的建議更不可取,因為藝術品鑒定機構的權威性不應靠政府出面去樹立,而是要靠鑒定方法的科學性與鑒定結果的準確性來樹立。否則,即使政府出面或直接參與也無濟於事,甚至有害無益。關於要求修改拍賣法或出臺藝術品市場管理條例的問題,是要嚴格按法規程式進行的,而不是某些人某個部門就可以解決的事。文化部有關部門及相關專家長期在做藝術品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研究,藝術品市場管理條例也有望出臺。為了解決藝術品管理方面的問題,專家學者進行了調研,各有關部門與相關單位也曾多次聯手“會診”,但遺憾的是,近些年來,藝術品高倣技術迅速發展,各類贗品的産量與品質不斷提高,很多藝術品在登記之初就難辨真偽,而在藝術品登記之後又無法將其鎖定,不僅不能解決防止偷梁換柱的問題,而且産生了是否被偷換的糾紛後又難認定,總之由於各種原因致使藝術品登記認證制度至今尚未被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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