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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沐:文交所在突圍中要找尋新天地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11-23 09:31:26 | 文章來源: 新浪網

文/西沐

可能不少人難以接受,在十七屆六中全會的大好形勢下,迎來的不是文交所發展的好消息,而是一個幾乎使走份額化傳統路子的文交所遭遇滅頂之災的壞消息。據報道,國務院近日發佈的《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明確規定,從事保險、信貸、黃金等金融産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必須經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准設立。文件明確規定,除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或國務院批准的從事金融産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交易場所均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採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任何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交易品種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權益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除依法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期貨監管機構批准設立的從事期貨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單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

不少人認為,行業失范與金融及社會風險大環境殃及文交所。其實,這一決定的背景是,宏觀上講,大環境是要更加突出防範金融風險及社會風險;微觀上講,文交所在全國的發展過多過亂,且大多運營能力不強,行為不斷失范,有失控的危險。雖然在十七屆六中全會指出,要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並進一步指出促進文化産品和各要素在全國範圍內合理流動,必須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加強行業組織建設,健全仲介機構;要加快培育産權、版權、技術、資訊等要素市場;辦好重點文化産權交易所,規範文化資産和藝術品交易。但整頓已經來臨,總的來看,有三個去向應該明瞭:一是明確清理政策界限及清理範圍。總體而言,此次清理的界限是“不能做涉及證券、期貨屬性的交易”,由於涉及證券、期貨屬性的交易屬於虛擬産品交易,具有包括準入、資訊披露等一系列監管要求,必須受專業的法律法規約束,並在專業的監管制度下開展業務。二是要在整頓中強化監管,發展重點文交所與試點性的文交所,並進一步成立相應的聯席工作機制,確定相應的監管機構及監管所依定的政策法規與辦法;三是文交所要重新洗牌,重新定義,重新定位。同時,文交所的業務模式要進一步探索,進一步轉型。

一、重新定義文交所,就是要對文交所重新定位。當前,文交所所謂重新定位就是需要突圍,文交所太過迷戀藝術品的類證券化交易,以致迷失了自己的定位與使命。我認為,文交所最大的突圍就是重新認識自己,重新進行定位,回歸本源。我們説,文交所最核心的有四點:一是非標準標的物的一頭對多頭、多頭對多頭交易;二是交易的平臺化取向;三是大眾參與;四是利用市場機制進行文化普及與美育。其中,價值發現是核心,大眾參與是靈魂,平臺化是關鍵,利用市場機制進行美育是其存在的社會價值。最終目標是促進文化藝術産業與金融的對接,壯大文化藝術資本市場。在這裡,我們強調文交所應有的一些社會化服務功能。

1.功能定位:文交所是在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及文化産業迅速發展的背景下興起的,其初衷是實現文化與金融的對接,突破文化産業發展融資難的問題,但文交所一旦成立,它就成為了一個公共的平臺,這個平臺就要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那就是方便、效率、安全。

2.運營定位:最為核心的是其實現文化藝術資源與資本對接的平臺,不僅僅是份額化交易的平臺,平臺的公共性、公信力及社會化監督與保障等板塊,應儘快落實並做好。重點是做好社會化的登記功能及見證交易功能的發揮。

3.標的物特性的定位。事實上,當下很多關於藝術品市場的諸多問題,更多地是緣于藝術品特性的不同認知。藝術品既是一種特殊的市場資源,更是一種特定的文化存在,因此對藝術品的認知必須從多維、多層次、多視角上去認識,從價值構成的角度上來看,它至少應有藝術價值、文化價值、歷史價值、市場價值及物理價值等幾個方面予以闡釋。

4.業務模式的定位:核心的業務模式是服務+交易安全的支撐與保證,在創新中發展中國藝術品資本市場。在此基礎上,以平臺化服務與交易為核心,不斷對接銀、證、保、信四大金融門類,對接産權要素交易市場與拍賣市場,不斷推進文化藝術品實拍交易、産權交易及虛擬交易市場的發展,從而有效地推動中國藝術品投資活動活躍而又健康地發展。最終,將文交所打造成為一個新型的交易模式,即在專業化、職業化服務為基礎之上的多層次、多模式的藝術品投資與交易的平臺。這是文交所走出單一化模式進行轉型的關鍵。

二、在文化體制改革過程中,文交所最大的機會就是利用市場機制而不是權力機制來配置文化藝術資源。也就是在中國政府辦文化的大體制轉型中,急需要文化藝術資源在市場機制下實現有效率、有秩序的流動,而文交所這個四公平臺恰恰能夠解決文化藝術資源整合與流動中的確權、鑒定、評估、定價、見證交易、登記等環節中的問題,使文化藝術資源的流動從隱性到顯性,從特例到常態,從而極大地推動文化藝術産業又快又好的發展。

文交所在文化藝術産業發展過程中的戰略地位,是在資源資産化、産權化的基礎上,實現資源的流轉、整合與有效的配置。在當下這個關口上,中國急需要為文交所提供專業化服務的産品與支撐服務提供商,據我了解,在這方面,深圳杏石投資做了積極而又有效的探索。

三、現在對文交所交易的資産有很多非議,其實都是現實中存在的問題,只不過文交所作為一個平臺,在人們的關注中被放大了。文交所的發展要在這些方面建立一套嚴格的系統,首先是政府層面的頂層設計至關重要。重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監管。重點是確立監管機制與政策法規及辦法。監管機制包括工作機制、監管機構與確定相應的流程規範。二是政策法規與辦法是監管的依據。其次是儘快建立與完善行業組織,提升行業管理、行業能力與行業自律水準。第三是市場秩序與市場支撐體系的優化與規範。

四、要優化文化藝術産業的生態體系建設,既要培育環境,又要優化系統結構。目前我們要突破幾個關口。首先是要優化環境,提升認識。要改變我們長期以來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條件下所形成的文化發展觀,擺正文化發展的地位。其次是轉變文化藝術資産的發展觀,把文化藝術資源各自為政的“小”、“散”、“輕”狀態,在與金融的對接中,整合成為更有競爭力的整體與系統化力量,打造文化藝術航母。第三要進一步認清文交所在文化藝術金融發展中的重要戰略地位。第四是文交所的核心能力建設。當下應關注文交所的核心競爭力定位問題,最主要的是文交所平臺的運作要達到低成本,高效、安全、透明的營運。突出的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創新能力,運營能力,人才優勢及資源整合能力等。下一步文交所的發展,我認為,更應在政府的進一步授權中,強化相應的社會化服務的職責,最為重要的就是強化登記功能及見證交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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