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裏,有些文物就是無價之寶,如果非要用錢來衡量,是“一文不值”。
---張忠培
一件價值萬餘元的“金縷玉衣”,經過幾位頂級文物鑒定專家的評估,身價竟然飆漲到24億元,而持有者以此從北京某銀行騙取貸款6.6億元。
當謊言被揭穿、“金縷玉衣”的虛假外衣被剝掉時,一場關於文物造價、虛假鑒定的議論再次展開。究竟收藏品鑒定是否可信?誰才能成為收藏品真正的定價者。
“值多少錢”不是鑒定的範疇
法治週末:考古學家或者文博專家參與社會鑒定的情況現在很多,您怎麼看?
張忠培:考古學家,作為科學家,首先要求真,搞科學研究、作學問是求真的路。
搞收藏的人,他們的東西也都是花錢買的,請你去鑒定,如果你説是假的,收藏的人可能面臨破産,你説是真的,他才可以保值、增利。
搞收藏的人,基本上是求利的,而考古學家應該是求真的,求真和求利之間很多時候是矛盾的,所以我認為考古學家不僅不能有個人收藏,也不能為私人收藏家或者私人博物館鑒定文物。
另外,法律規定,地上地下水下的文物均為國有,市場上可以交易的合法文物只能是傳世文物。現在市面上很多文物其實是出土文物,與盜墓有關,考古學家更不應該去鑒定這些非法文物。
其實我覺得,考古學家應該不涉及到鑒定的問題,考古發掘的東西都是真的。文博專家有時需要對一些傳世文物進行鑒定。
跟盜墓有關的鑒定不能去做,但是當盜墓者被抓了,有關執法部門需要專家去鑒定的時候就應該去。
法治週末:針對這次24億元“金縷玉衣”的鑒定事件,如何評價幾位專家的行為?
張忠培:我很氣憤。
“金縷玉衣”,一定不是傳世文物,只能是出土文物,就憑這一點,專家就不應該去做什麼鑒定。
“金縷玉衣”從來沒有交易過,這是沒有市場價格的東西,24億元的依據何來?24億元這個數目,不僅超越了鑒定專家不能估價的行為底線,還為騙子騙銀行提供了一個依據。
這幾位專家,沒有遵守作為鑒定者應該遵守的規矩,沒有實事求是。他們到現在還不承認自己水準不行、眼力不夠,還説自己是專家,而且把發生錯誤的原因全部推給了無法説話的史樹青(編者注:“金縷玉衣”鑒定者之一,曾任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07年已過世。),他們首先是失德。其次,騙貸的後果已經發生,他們也該負一定的法律責任。
還有,我想提一下牛福忠這個人,北京中博雅文物鑒定中心鑒定委員會主任。
“金縷玉衣”、“銀縷玉衣”都是他幫著穿成的。他明知道是假的,卻接受謝根榮的委託請了專家來做鑒定。他不僅戲弄了這些專家,而且還應當被視為參與了謝根榮的騙貸行為,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治週末:如何得出24億元的鑒定結論?
張忠培:這超出了鑒定的範圍。
鑒定的範疇應該包括兩部分:一、真假;二、是否具有歷史的、科學的、藝術的價值以及這方面價值的高低。一般私人鑒定甚至不該鑒定其屬於幾級文物,因為鑒定文物的級別屬於行政部門委託專家進行鑒定的法定行為。
估定其金錢價值,不應該屬於鑒定的範疇。
這次鑒定卻恰恰鑒定出錢來了。而這24個億,更是找不出一點依據,卻成了詐騙人詐騙的依據,你説這該不該付法律責任?
“老大”不是史樹青
《法治週末》:這幾位專家接受採訪時,都説當初作出那個結論,是因為當時史樹青是這麼認為的,事實果真如此嗎?
張忠培:這些人大多數都説聽“老大”史樹青的話。但是鑒定專家都是獨立的都該有自己的見解,怎麼可以完全聽別人的話?
另外,這五個人的名號都特別大。王文祥,擔任過國家收藏協會秘書長;李勁松,中國寶玉石協會秘書長;楊富緒,中國寶玉石協會原副秘書長,北京大學寶玉石鑒定中心主任;楊伯達,更是公認的玉器研究的權威。這些人,在玉器鑒定方面的才學應該都不低於史樹青,他們怎麼就把史樹青推為“老大”了呢?更何況,在鑒定會上,各個專家地位都應該是平等的,怎麼會有老大不老大之分呢?其餘幾個人推史樹青為“老大”,是不仁不義缺乏道義的推卸責任行為。
所有人都拿了鑒定費,卻沒有保持獨立的人格。
《法治週末》:台北故宮的人接受採訪的時候説台北故宮的人絕對不可以私下鑒定民間文物。但是在這次事件中我們卻看到了有北京故宮的專家,他們可以這樣做嗎?
張忠培:公職人員不應做私人鑒定,這也是我的觀點。作為中國考古學會的理事長,我提倡我的同仁都這麼做。故宮還有其他公立博物館的工作人員,應該只為國家工作,不可以做雙重服務。國家鑒定委員會的人更不應該去參加私人鑒定。
其實這也是一種國際慣例,可惜我們國家到現在都沒有這樣的規定,但中國博物館協會是世界博物館協會的一個分支機構,也該尊崇國際的一些規定。
從道德的角度來説,也應該這麼做。
《法治週末》:現在老百姓有收藏熱,某種程度上也導致了鑒定熱,那麼,面對民間的鑒定需求,誰該為他們服務,怎麼服務?
張忠培:誰該為老百姓做鑒定,怎麼做,的確是我們現在缺失的一塊。但是我想説,對於一般的老百姓來説,確認真假應該是買之前該做的事。
《法治週末》:有人建議説公立博物館開展一些民間服務,您支援這種説法嗎?
張忠培:如果要像台北故宮博物院那樣做一些社會諮詢,不説價格,只説真假、年代,我想現在這種情況下,還是首先得能保障鑒定人的安全。另外,還得保證這些鑒定人都是鐵面無私的。誰來負這樣一種責任啊,這個比較難。
如果拿來個東西,挺貴价格買的,鑒定的要説是假的,對方拼命的心都可能有,這種情況下怎麼辦?所謂收藏家,大部分還都是為了“謀利”。這種形式的服務,也不是簡單的“去偽存真”那麼單純啊。
文物局曾請我去給海關沒收的文物做鑒定,因為鑒定的結果可能會涉及到走私者的量刑等責任問題,出於保護的目的,對外都沒有公佈我的名字,而且不是把東西拿到家裏而是讓我到文物局的辦公室去做鑒定,對我的家庭住址和電話都向相關人員保密。
《法治週末》:也有人建議説,由國家來出資建立針對民間的鑒定機構,設立統一的鑒定標準,這種建議是否具有可行性?
張忠培:同樣的道理,鐵面無私,怎麼保障?這個是很難的。
如果這種機構能夠保證是鐵面無私的,也沒有多少人會去找它。
很多人,熱衷於這個,還是希望能發個大財。“民間”這個概念很寬泛,很多收藏的人不是平頭老百姓,是吃飽飯還有富餘的人,覺得錢放在銀行裏也是貶值不如去投資,所以到處去收購,一是想保值,另外,希望通過交易賺錢。這些人,鑒定也不會去找國家,而是找私人,帶著目的去鑒定,拿到想要的結果。
鑒寶類節目俗不可耐
《法治週末》:您平時看電視台鑒寶類的節目嗎?
張忠培:偶爾也會看到。低俗得不像樣,市儈得很。那些專家,大多是沒有像樣學問的人。還是那句話,文物鑒定可以談其歷史的、科學的、藝術的價值,不能談錢,但是在這樣的節目中,卻充斥著銅臭味,這還不是俗不可耐嗎?
這對觀眾的導向也不好。
在我眼裏,有些文物就是無價之寶,如果非要用錢來衡量,是“一文不值”。
有一次湖南某地發現了大量的秦簡,但是這裡也正在做一個很大的水利工程。省裏的幹部把我請去,問我該怎麼辦。我對他們説,這個地方的秦簡,比過去全國發現秦簡的總和還要多很多,這些文物及其釋放的資訊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可謂無價之寶。所以儘管這個工程改道會帶來幾千萬、上億的損失,但是這是可以用金錢計算的,是有價的,可以用雙手創造出來的。而無價之寶卻是無論如何不能被創造出來的。所以,有價的還是要給無價的讓路。這就是我們考古學家眼裏的有價和無價的關係。
《法治週末》:有句話叫“盛世藏寶”,我們在電視中看到,有些專家走到一些地方給老百姓鑒寶,特別多人拿著自己家的“寶貝”去找專家給看,您覺得現在民間的文物真的有那麼多嗎?
張忠培:首先,我不贊成什麼“盛世藏寶”之説。
其次,我從不參與這樣的活動,也幾乎不去什麼文物市場,所以不太清楚情況,但是有人跟我講:真的極少,假的極多。
《法治週末》:您作為故宮的前院長、考古學界的知名專家,是否也曾有人想請您做鑒定專家?
張忠培:不用説我了。我的太太都有拍賣行找過她,希望她能挂個名。
雖然我太太也是故宮的研究員,但是她是做文物保護的,不是做文物鑒定的。找她的人,其實是想用我的名聲。
有人曾經通過我的朋友找過我對他收藏的文物進行鑒定。礙于情面我不太好直接拒絕,但是我説明瞭我的態度,我只能實事求是,搞不好你會傾家蕩産。最後,他還是沒敢來找我。
因為我總是這樣,也就沒人再來找我了。無論如何,我不能出賣自己的人格,也不能讓人家通過我太太損害我的名譽,去賺那些不應該賺的錢。
願意出很高鑒定費的人一般都是這樣的心態:希望你能把假的説成真的,把真的説得價值更高。把玉片串成玉衣的人自己來找鑒定專家鑒定,這意圖多明顯啊,只是找些專家來站臺而已。
有些人願意打著“故宮鑒定專家”這樣的名號,在外頭出席這樣那樣的私人鑒定會。我是考古工作者、考古界的老兵,但我從來不需用“故宮考古學家”這樣的名號,去支撐我的學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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