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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佳士得假畫案 看現代拍賣行"強盜條款"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11-04 17:06:46 | 文章來源: 深圳商報

德國烏爾特美術館在佳士得拍賣會以約3650萬元人民幣買下的恩斯特作品《人群》,被證實是假畫。

佳士得鬧笑話,最開心的是中國的拍賣行:原來國際知名的大拍賣公司也賣假貨,這麼説以後知假賣假便可以更加理直氣壯了,因為這也算是“國際慣例”,有法可循了。最擔心的是持幣待購的收藏者:天呀,天底下哪還能喝到放心奶?最恐慌的是買到拍品的買家,不管是哪一次買到,在哪買到,都可能勾起重重疑雲:床底下那個寶貝疙瘩,也是曹操墓裏挖到的嗎?

據稱,佳士得這次被發現的幾件作品作假手段極為高明,一般鑒定家都很難識別。我不知道佳士得公司的有關人員是否真的那麼無辜,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國內很多拍賣公司拍出的眾多偽作其實鑒定難度很小,小到什麼程度?我以為即使是一般的收藏愛好者也有能力識別,因此,拍賣公司不可能不知道他們在幹嘛。

國內拍賣行的有關發言人在面對質疑時曾經説,拍賣的有關管理條文規定,藝術收藏是風險投資,風險自負。是的,藝術品價格潮漲潮落,沒有任何包賺不陪的買賣,這沒有問題。那些來自東亞的在國際拍賣市場叱吒風雲的藝術品“標王”買家,“標王”幾乎無一例外窩在手裏、爛在鍋裏,甚至拖垮其公司。這為藝術品投資的“風險自負”做了一個非常標準的示範。

因此,“風險自負”原則就可以大而化之,藏污納垢,連假冒偽劣之作也可以打著“風險自負”的旗號招搖過市,為非作歹。拍賣公司將自己打扮成無辜者,壯著膽子繼續叫賣假貨,因為有風險條款的保護。個體買家作為弱者,他們的利益習慣性被無視,因為這是“國際慣例”。在“國際慣例”的保護之下,拍賣公司為了自己的業績,在真品不足或者報酬優厚的時候假扮純真,在與騙子的默契中形成利益共同體。

在佳士得拍賣出去的已知的幾張假畫中,有德國超寫實畫家馬克斯·恩斯特、法國野獸派畫家拉烏爾·杜菲、法國機械派畫家費爾南德·勒澤等這樣的現代主義畫家。這些作品造假的技術難度要相對簡單一些,技術誤差的寬容度要大一些。因此,説這些畫家作品被冒充而一時不被察覺,這很有可能。但是,國內拍賣過的所謂名家字畫,主要是中國畫和書法,倣冒的難度要高很多,因為國畫或者書法,墨跡幾乎都是一揮而就,功力上的差距,使得這“一揮”難度極大:拙劣的倣冒,普通的有經驗的收藏者都能識別;手段高明的倣冒,有經驗的鑒定家完全可以識別;而個別可以一時以假亂真的贗品,卻是少之又少,絕對沒有拍賣市場上流出去的那麼多。

國際拍賣行業還有一個行規,就是保護拍品提供者的隱私。乍一看,很講究“人權”。但是在具體操作中,我覺得這更像是強盜的後代為他們祖先掠奪來的財産設計的一個洗白機制。西方拍賣市場上非西方文物的那一部分拍品來自哪?不言而喻。

客觀上來講,這個規則一定程度上可以讓一些珍貴文物浮出水面,重新回到大眾視野之中,成為公共財富。但同時也給那些非法所得提供了合法化的天賜良機。在這一洗白機制之下,強盜的後代可以憑藉猴首、羊首等在標榜的現代文明中對中國財富進行一次再掠奪,而且還是“合法”的!在這一“國際慣例”之下,文物盜運、文物掠奪被巧妙地合法化。

不管多麼骯髒的途徑得來“寶物”,只要經過一個所謂保護程式,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公開化的叫賣,經拍賣行的白熾燈一照,一切就“合法”了。為贓物公開洗白,就是一種強盜邏輯的商業版。一切贓物,只要流到拍賣平臺上,就可以合法化,因為提供者身份是受保護的。於是,盜墓、盜竊、掠奪可以再接再厲。

拍賣行業是現代商業活動中的一種驚險遊戲,某些規則包含著深遠的歷史背景和現實背景,絕對不是什麼“現代文明”,而是強盜文化的殘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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