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奧爾格·巴塞利茲(1938 - ),德國“新表現主義”的代表性藝術家之一。他發展出一種頗具表現性的人物畫風格,重現傳説中的英雄人物和神話故事中的人物。巴塞利茲對繪畫的純粹圖像因素感興趣,有意忽視敘事性和象徵性。從上世紀60年代中期開始,巴塞利茲嘗試用一種“形象倒置”的方法創作繪畫。在這樣的畫作中,上下倒置的人物似乎在向上升,重力顛倒,強烈的色彩和寬大而粗獷的筆觸渲染出獨特的畫面形象。而且巴塞利玆的作品很大,高達兩米的水彩畫在他的作品中十分常見。
巴塞利茲説,我是個德國人,德國人的繪畫總是被稱為“表現主義”,不僅是從表現主義者的時代,還包括更早的時期。德國藝術總是呈現出表現主義的氣質,從早期哥特式開始;到浪漫主義繪畫;再到如今,但當代人僅將“表現主義”一詞用於20世紀頭20年左右的一個流派。我的作品不能歸入那個流派,我不可能屬於那個風格,對我而言,問題在於你先前提到的:與可能浮現的聯想拉開距離。
我所謂的“立場”是一種態度,是一種常常被人們當作感情衝動的態度。這不是一個人預先想好的,而是人們不得不如此的。一般的學習過程不包括這樣一種態度,它處在通常的教學之外,以防禦的、自我保護的形式出現。20世紀50年代晚期、60年代早期我在德國開始創作抽象繪畫時,形勢完全不同於美國和法國。這裡沒有等級制度,沒有有組織的繪畫,沒有明星,只有一大堆反對派。那種使人們之間産生摩擦、供人接受和學習的等級制度不見了。這裡有種普遍的看法:比方説在包豪斯、在抽象繪畫、超現實主義以及廣為接受的塔希主義之後,人們再也無法創作具象繪畫作品了。但我還在畫新的、自創的具象繪畫作品,這使得人們爭執不休,而我只不過想找到一個立場,讓自己作為一個畫家可以自由呼吸罷了。
1959年,我第一次離開柏林去旅行,約3年後回來。我先去了阿姆斯特丹,去看市立美術館。那裏有一幅蘇丁的畫,讓我很興奮,我以前從未見過它——那是1925年的作品《在牛肉旁邊》。後來,我去了巴黎參觀了莫羅博物館,我在那裏第一次見到福特裏埃的作品。而最重要的是我第一次見到了畢卡比亞的晚期作品。我還見到了米肖的作品,直到那時為止,我對這些都一無所知。
我待過的最小的畫室是在柏林。我在那兒待了10年,畫了一些很大的畫,大到3米x3.5米。現在,所有的條件當然都比較優越了,好多了,也富足多了,但即使沒有這些,我也能工作。我相信畫室的大小影響不到我作品的尺寸。
早期塞尚給我們的教訓是:如果你要作畫,你就必須有一個重要的態度、理由和動機,而對於繪畫而言,這個動機必須是十分重要的。早期塞尚不得不在他的油畫布上畫耶穌受難像、大屠殺、大洗劫之類的題材。這種主題或再現對他而言都不太重要,所以塞尚遭到了慘敗。要是塞尚有點天分的話,他就能做好這些。很幸運,他沒有。
人們常以為要成為畫家,就必須有天分,這是一個廣為接受的看法,因為所有的學院都這麼認為。這種觀點被許多沒什麼天分的畫家所否證——實際上,這些人在藝術史上舉足輕重。如果你有天分,你就能很快地在紙上畫下自己的所見,而別人也一眼就能認出它來。我沒有那種天分,並且,我發現那種天分事實上是個障礙,我更願意像一個外行人——我的祖母那樣,她聽説過“畫畫大叔”,於是她開始畫點、線,或諸如此類的東西。我在闡述理論和臨摹上也有同樣的困難、同樣的問題。1968年,德國都有一些別的地方所沒有的問題,而這些都和那種不能再繼續下去的傳統有關。除此之外,有一段時間人們將這種傳統打人冷宮。我們也摸不著它的頭緒,我不了解這個傳統,但直到1968年,還有批評家、反對者們認為我是這種傳統的衛道士,而我卻一點也不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