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獨特藝術形式之一,它與中國的繪畫、雕塑、篆刻、音樂、戲劇、舞蹈等共同構成了獨具華夏民族特色的中國傳統藝術體系,在西方藝術體系中找不到相對應的形式。書法作為一門藝術,與漢字的使用相伴隨,在古代經歷了一個漫長的自我完善過程。其具有藝術秉性的筆法、字法、章法以至墨法,其性情、意境等甚具美學高度的品味追求等,在書法服務於社會生活實用需要的同時日益發展成熟,最終導致在近現代由實用與藝術相兼轉而脫盡實用之義,成為一種純藝術形式。熊秉明先生所謂“書法是中國文化的核心的核心”,其論過於誇張,有嘩眾取寵之嫌,然書法作為一種高度抽象又極盡點、線之性狀變化,極具表現人的性情、精神之境界的藝術表現力與精神感染力的獨特藝術形式,確實堪稱之為中國文化的傑出代表之一。而隨著書法的發展所建立起來的中國古代書法理論,則與中國古代的樂論、畫論、印論等姊妹藝術的理論一道,構成了具有華夏民族特色的中國傳統藝術理論體系,與西方藝術理論體系迥然有別地具有自己的思維方法與語言表述形式,體現著中國人的傳統審美觀與方法論,它從一個方面,從書法的角度,闡釋著中國傳統文化的精義與內理。
中國古代書法理論中,史籍記載的最早之作在漢代,有蔡邕《篆勢》、崔瑗《草勢》,轉述于晉衛恒撰《四體書勢》中。又有趙一《非草書》,然近有人對其作者與所出年代提出質疑。漢魏六朝書論,另有多篇傳世,然對其可信度,亦有異議。拙見以為,有些論書文字真偽雖難明斷,然其時風氣,師徒之間口傳心受,並非盡付之著錄,後人有記而傳之者,語言難免有所出入,然其要義多存之,用以作研究之參考,亦不失其歷史意義與理論價值。
史籍中所載古代書論,最早的為漢代人所撰,但書法之有論述,當必非始於漢代。殷商甲骨文遺存中有“習刻甲骨”,可知三千年前,我們的先人對甲骨文鐫刻之講究,由此可推論其時的書法亦必有師徒授受之教學活動,非任意書、刻。這給我們一個啟示,即書論的出現當起于書法教學活動之中,並應有很久遠的歷史了,只是未能流傳下來而已。在古代書論中,尤其是在早期書論中,與教學相關的論述佔有很大比重乃其必然,隨著歷史的發展,往後則有關書史、書美、書品的論述日益增多起來。
唐以降,書學論著的論題涉及面日廣,篇幅也漸長,凡與書法有關的方方面面大體皆有所論及,然所論最多者則在技巧法度與風格品評兩端。古代書論內容龐雜,涉及書法的觀念與技法、風格與流派、師承授受、書家交遊、臨摹與創作、人品與書品、性情與法度、書法與文學、書法與姊妹藝術的關係等各個方面,以現代理論語匯概括之,可謂涵蓋書法史學、書法美學、書法批評、書法教育以至書法創作理論,無所不包。在其即興的、隨筆式的闡發中,所涉諸多方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涵溶並包,渾然一體。
古代書論因是用文言撰寫,現代一般人讀起來頗感困難。但這些文言書論,本是當時人用當時的書面語言所撰,今人産生閱讀困難,乃因古今時代隔閡、語言變化懸殊所致,尤其是少數以駢體文寫作的論書文章如孫過庭的名篇《書譜》,今人讀起來就頗為吃力、費解。宋以後的文章語言日趨平實,以淺顯易懂為尚,同時的書論亦如此,語言本身並無多少難解處,只是某些以典故説事之處,只要查知典故,其文意自明。
古人論書,好用譬喻之法,尤其論及書法之風格時,世間萬物,天地萬象,皆可用以喻書。如唐人竇氏兄弟撰、注之《述書賦》,即為典型之一例。其辭藻華麗,想像奇異,今人讀之如墮雲裏霧裏,苦心思索,也很難判斷其所評書法風格究竟為何體勢,是何面目。
這是一個極端的典型。在絕大多數論書文章中,所用譬喻巧妙、生動、得體,對具有較好的文言素養同時又具備了一定的書法功底與創作經驗者來説,讀其文,輔之以形象思維,並有自身書法實踐體會相驗證,欲深入領會其文之本意內涵,應該不難。
有一種觀點認為,中國古代書法理論概念模糊,缺少嚴密的邏輯性,應以西方理論的思維方式改造之。拙見以為,西方人的思維重邏輯,自有其長處,尤其在自然科學研究方面,其優勢有目共睹,不言自明。但就藝術創作與美學理論而言則不然。科學研究重邏輯思維,文學藝術創作重形象思維,而美學研究則應重在對審美感知的研究。藝術理論有必要將形象思維與邏輯思維相結合,然應偏重於形象思維。中國古代書法理論雖以形象思維為重要特徵,但並非沒有邏輯思維。實際上,邏輯思維非活躍于表面,而是潛在其理論內核之中,起著深層次的思維調控作用,成為某種藝術理論觀點的內理即“所以然”。
中國人的思維方式講究兼融,有想像的廣闊的空間。譬喻手法的巧妙運用,對欲表之意、欲説之理,通過或狀物,或抒情,由此及彼,由表及裏,形象而生動。發論者以譬喻切入而闡發其意,接受者以譬喻切入而理解其意,當然,雙方的認識有可能難以實現完全的一致,因而,有人批評中國人的思維方式與表述方式存在“模糊”的缺點。
以華夏民族為中心的東方思維及其哲學、美學,在中國古代藝術理論中有著十分精粹的表現。藝術是人的精神世界的高度體現,情與意高於理與法;虛更比實寶貴;藝術的最高境界往往看起來不合理但更合乎情;只可意會難以言傳;具有強大的精神感召力但難以作計量分析。拙見以為,以藝術而言,形象思維比邏輯思維更重要,縱橫馳騁的豐富想像比實在的客觀記述更重要,這是中國藝術哲學的思維特徵,是中國藝術哲學的獨特之處。
中國古代書法理論思維的感悟性與語言表述的“模糊”性也正是如此。優點與缺點往往相伴而生,要看你從何角度、從何立場來看問題。如完全站在西方文化的立場上,以西方的理論為參照來評判中國的理論,説其不科學、不準確,自有其道理。但中國的文藝理論植根于中國幾千年的文化傳統,中國文藝史上産生了大量的傑出人物與作品,其輝煌的藝術創作成果及其豐富的精神內涵,正是這些精妙的文藝理論賴以産生的思想之源與審美之根。
中國人的思維方式,所謂“模糊”,實是從大處著眼,重宏觀把握,不拘泥于繁瑣細節而已。這種思維方式,尤其強調某一事物各部分之間或事物與事物之間的相關性、聯動性,強調各方面的相互作用,相輔相成。如中醫的“望、聞、問、切”,養生學的精、氣、神修練,中國畫的散點透視,中國雕刻的整體誇張變形,唐詩、宋詞無限的想像時空等等,以至書法以漢字的點線運動表現主體的性情境界,都可濃縮到先秦諸子的哲學思想中,都可在古老的《易經》中找到其哲理之本。中國古代書法理論亦是這博大精深的東方思維及其中華哲學、美學體系中的一個部分而已!
中國古代書法理論研究,是中國古代藝術理論研究的一個方面。本叢書的編撰,旨在為古代書論的研究,提供一些新的成果。我們選擇了部分有代表性的名篇,從著者介紹、版本源流考述,正文註釋、白話文翻譯、書學思想評述等方面作立體的研究。尤其是版本源流考述,我們要求注評者盡力查考、明辨其源流與優劣,並在註釋時,隨正文附校勘記,對其各版本間的異同作出真偽、優劣之評議,並提出自己的明確判斷。對於註釋,則注出該詞句的本義與引申義,聯繫上下文確定在本文中之準確詞義,必要時以按語的形式對該詞句表達之意的歷史淵源與影響作出評述,以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與把握該文旨趣。白話文翻譯則力求使該論著淺顯易懂,使之便於普及流傳,使年輕人不致感到閱讀困難。而書學思想評述,則對該著所體現的書學思想,從其在歷史上的源流正變,獨特之處、要點及精粹等詳加闡發,幫助讀者全面而具一定深度地理解它,並從中獲得某些啟迪。所以,本書的編撰主旨,既考慮到面向廣大愛好書法藝術的讀者,又兼顧到面向同道研究者,力求在學術上達到一定的水準。注評者多為高校書法專業畢業的博士與碩士,或在學的博士生、碩士生,他們抱著對書法事業的歷史責任心與學術良知投入此項研究工作,其真誠與刻苦於字裏行間生動可感,但因學識有限,疏漏之處、失誤之處在所難免,誠望學界長者、知者批評指正,以利於將來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