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當代美術的市場化,當代美術批評也進入了市場。1992年,在廣州舉辦的文獻資料展研討會上,30多位美術批評家開始共同立約,向索取藝術評論文章的藝術家收取潤筆費,以此維護自己的智力勞務權益;緊接著浙江36位美術批評家也共同立約,向藝術家收取勞務費。其大致內容為:首先,批評家為畫家撰寫評論每千字300至800元,超過500字按千字計算;其次,未經批評家同意,畫家不得將評論文章自行增刪、修改、節選後發表;第三,批評家不承擔文章發表的義務,但可以向專業刊物推薦。自此美術批評開始與市場接軌。當時此舉剛一齣臺,立刻在美術界産生軒然大波,引起了廣泛而激烈的爭論。反對者認為,批評家給畫家寫評論雜誌社已經付給了批評家稿酬,沒有理由再向畫家收取報酬,批評的市場化將導致批評學術性的喪失。贊成者認為,批評家的評論也是一種智力勞動,付出的辛苦並不比畫家少,畫家拿著批評家的文章在媒體上做廣告獲得了不菲的經濟利益,而批評家卻所得甚少,許多畫家在批評家和媒體、畫廊的操作下都成為了大款和大腕,而批評家卻囊中羞澀,折合他們付出的勞動毫不相配,因此畫家給批評家潤筆費屬於理直氣壯的事情。
人們往往對美術作品的商品價值津津樂道,對於美術批評的商品價值卻避而不談,這是極為片面的。由於美術市場的勃興,美術作品得以進入市場,許多畫家短時間成為富豪。可是現有的稿費制度使一流的批評家生活極為貧困,其境遇不如三四流或不入流的畫家,這限制了批評的職業化、專門化。在“批評就是宣傳”的時代,美術批評淪為一種商業行為。由此引發的問題便接踵而來:既然美術批評成為一種商業行為,那麼它的權威性如何保持?如果美術批評的權威性消失了,那麼它對藝術家的定位還有可信度嗎?如果藝術家的定位受到質疑,那麼藝術市場還會良性迴圈嗎?
藝術品的商業化與産業化,使得畫廊、藝術公司等應運而生,美術策劃人、贊助商、經紀人與批評家達成一種合作關係。美術批評要想生效,必然要在美術生態機制與美術商業圈中不斷地遊説、對話、交流。批評家受制于策劃人,策劃人受制于贊助商,策劃人、贊助商、批評家、經紀人的合謀使美術批評充滿了危機與挑戰。
由此觀之,處在市場情境的美術批評已由以往單純的學術活動,變成了綜合性的實踐活動和操作行為,它使批評家由單純的學問家變成了身兼數職的活動家。當下美術批評處於資本重壓之下,其學術性、規範性大打折扣,昔日的人文熱情、學術理想已被打上難以掙脫的商業枷鎖和經濟鐐銬,今日的美術批評要想走出困境,必須重振人文精神,使美術批評真正取得獨立與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