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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欣淼:故宮的價值與地位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05-31 02:27:50 | 文章來源: 光明日報

  故宮的國寶地位

  故宮的地位與價值是相關聯的。故宮的地位,概括地説,就是國寶的地位。

  長期以來,故宮的文物藏品被稱為“國寶”。前多年,有一部反映故宮文物南遷的電視劇,名字叫做《國寶》。故宮博物院前輩專家那志良先生寫了一本書,書名就是《典守故宮國寶七十年》。現在人們也把一些極為珍貴的文物稱為“國寶”,意為國之瑰寶。但是,把故宮文物稱為“國寶”,則有別於一般的“國之瑰寶”的概念,有著國寶本身所具有的特殊含義。

  什麼是“國寶”?所謂國寶,指的是國家的寶器,又稱國器,

  是祭祀之器。在古代,“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國語·魯語上》載:“夫祀,國之大節也。而節,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為國典。”視祭祀為國典,強調祭祀與國家制度的重要關係,説明當時將祭祀視為國家頭等重要之事。《周禮·春官·天府》雲:“天府,掌祖廟之守藏與其禁令。凡國之玉鎮、大寶器藏焉。若有大祭、大喪,則出而陳之;既事,藏之。”宋夏僎《尚書詳解》卷一W《商書·湯誓》雲:“國之寶器,即祭天地諸神寶玉之類。”國之寶器,原本皆指宗廟祭祀之器,這些祭器象徵著王位。傳統的祭祀禮俗,以祭祖、社祭與祭天最具重要性。在古人看來,“天”主宰王朝的興替,是人世君主的父親,因而周王遂被稱之為“天子”。從政治功能而言,祭天就是政權合法性的象徵,也只能是君主獨享的專權。直到明代,猶有法律頒布,提醒百姓“庶民祭裏莊、鄉厲及祖父母、父母,並得祀灶,余皆禁止。”相傳夏禹鑄九鼎,歷商至周,為傳國的重器,亦稱之為國寶。《史記·平原君列傳》記平原君用毛遂出使楚國,謀合從成功,嘆雲:“毛先生一至楚,而使趙重於九鼎大呂。”《索隱》雲:“九鼎大呂,國之寶器。”《正義》雲:“大呂,周廟大鐘。”宗廟為國家象徵,其寶器之存亡,往往作為國家存亡之標誌。“國寶”又特指傳國璽,更是與國家的統治權聯繫在一起。此外,“國寶”還有國家寶貴人才之義。

  我國文物博物館界用國寶稱呼相當珍貴的文物,大約與日本的影響有關。日本于1928年就頒布了《國寶保存法》。對於重要文化財,他們從世界文化的角度考慮,把其中認為具有較高價值的、不同類型的國民之寶指定為“國寶”,有美術工藝品,也有建築物。日本的國寶是文化財的最高等級名稱,有明確的對象,我國則是泛指極其珍貴的文物。把故宮的文物藏品統稱之為“國寶”,與這種泛指顯然有著區別,雖也説明故宮藏品的極端重要性,但應注意到它與國寶的本來含義的關係。

  故宮文物國寶地位的形成,有著多種原因,也有一個強化的過程,我們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來認識。

  首先,皇家收藏的國寶意義。

  收藏作為一種活動,貫穿於人類社會發展的始終。現代重大考古發現證明了史前人類收藏行為的存在。從商代起,王室就重視文物的蒐集和保存。殷商的文物多集中于宗廟。周代王室文物、珍品收藏之處名曰“天府”、“玉府”,並有專職官員負責管理。在青銅器時代,象徵著權力之源的青銅器是最受尊崇的王室寶物。漢朝的“天祿”、“石渠”、“蘭臺”,則是漢宮貯藏珍貴文物及圖書之所。到宋徽宗時,收藏尤為豐富。《宣和書譜》、《宣和畫譜》、《宣和博古圖》,就是記載宋朝宣和內府收藏的書畫鼎彝等珍品的目錄。清代帝王重視文物收藏,特別是乾隆皇帝,更使宮廷收藏達到了極盛,《西清古鑒》、《西清續鑒》、《寧壽鑒古》、《石渠寶笈》、《秘殿珠林》、《天祿琳瑯》和《四庫全書總目》等,是清乾隆時期編輯的宮中所藏古銅器、書畫、圖書的目錄。在古代中國,“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掌握著絕對權力的封建帝王,必然是全社會中最高檔級同時也是最為豐富的奢侈品、禮儀用品、珍奇品及古董的擁有者;由於皇帝以“內聖外王”的身份出現,被人為地推崇為全社會倫理的最高典範,這樣皇室又成為祖先、民族、國家象徵物的最大收藏者。

白玉“大清受命之寶”璽

  人類收藏的動機與目的是多方面的。對於源遠流長的皇室收藏,它不僅是“宜子孫”的一筆寶貴財富,也不是只供皇帝個人賞玩的珍稀藝術品,更重要的是這些藏品所具有的強烈的政治與文化的象徵意義。皇室收藏文物,更重視這些文物所寓有的某種至高德行的涵義,認為它的聚集可被視為天命所歸的象徵。因此,新的王朝接受前朝的舊藏,表示著它繼承前朝的天命;或者如有的研究者認為,皇家收藏是中國歷代統治者確定其政權合法性的重要來源。故宮的收藏,可以上溯到宋朝,至今已有千年曆史,而所收藏的文物,則反映了中華5000年的文明史。宋代宮廷收藏宏富,靖康之亂,圖籍、書畫寶器,悉歸於金;宋高宗南渡,遷都臨安,又積極蒐集。南宋滅亡,臨安未遭兵革,元相伯顏派郎中董祺將南宋收藏由海運到大都,即今日的北京。元為明所滅亡,明將徐達將元內府所藏,全部運到南京;後來明成祖遷都北京後,這些寶物又由南京運到北京。明代亡國,這些宮廷藏品又悉數為清所得。見於著錄中的很多古代文物早已散失,但也有不少珍品幾經聚散,曆盡滄桑,保存到今天。例如,晉王珣《伯遠帖》、隋展子虔《遊春圖》、唐韓滉《五牛圖》、五代顧閎中《韓熙載夜宴圖》等著名書畫,都曾載在《宣和書譜》、《宣和畫譜》或《石渠寶笈》中,現仍藏在故宮。這部分藏品是中國皇家收藏傳統的延續。

  皇室收藏與王朝命運的緊密聯繫,這些藏品成為皇權的象徵。因而清宮舊藏文物本來就具有國寶的意義。

  第二,故宮博物院的成立,象徵君主法統的清宮舊藏為人民所共有並同享,為其國寶意義賦予了維繫中華民族文化、傳續中華文明血脈的新內涵。

  在封建時代,“朕即天下”,國即家,家即國,整個天下都是帝王的,皇宮裏的所有物品,自然都是帝王的財産,誰也動不得。乾隆皇帝曾規定過,宮中的一切物件,哪怕是一寸草都不準丟失。養心殿的一個景泰藍小罐裏盛著36根一寸長的乾草棍,他拿了幾根放在幾案上,叫人每天檢查,少一根都不行,這叫做“寸草為標”。溥儀曾回憶道:“這堆小乾草棍兒曾引起我對那位祖先的無限崇敬,也曾引起我對辛亥革命的無限忿慨。”辛亥革命後,紫禁城的三大殿交給了中華民國政府,但溥儀還暫居內廷,皇宮裏大量堆積的文物珍寶仍然由皇室和內務府佔有。為了解決經費困難,小朝廷1922年曾公開用投標的辦法拍賣古物,還在向各銀行借款時抵押了大量金器古董。“這些財寶每一分鐘都在被贈送、出售或典押,甚至被偷竊。”不僅溥儀小朝廷認為這些文物珍寶屬於自己,甚至民國政府也承認這是皇室的私有財産。1914年民國政府成立古物陳列所,在文華殿、武英殿展出了從瀋陽故宮與熱河行宮運來的20萬件清宮藏品,據莊士敦稱,這些藝術品是被“借”來而尚待民國政府購買的皇室藏品。

  對於溥儀等拍賣或抵押宮中大量文物的行徑,社會輿論予以高度的關注。這些文物到底是國家財産還是皇傢俬産?皇室是否有權處理?一些報刊時評發出抗議的言論,認為被處置的物品是國家財産,皇室沒有權力出賣它們。湖北省教育會為制止清室出售古物致內務部代電(1923年11月12日)更有代表性,認為這些古物是“全國五千年之文物”:“竊我國與埃及、希臘、印度同為數千年前古國,其文明久為中西所慕。清室之古物,尤為歷代帝室遞嬗相傳之珍秘,並非一代一人所得私有。合全國五千年之文物,集于首都之清室,一涉疏忽,不徒散佚堪虞,即立國精神且將無從取徵。清室以經費短絀,轉售東鄰,不啻將五千年立國精神捐棄一朝,念及此,能勿痛心。”

  太和殿藻井:金鑾寶座上方的天花正中,有一向上窿起的藻井。藻井的基本含義是以水克水,常常裝飾于重要殿宇,從而也具有顯示建築等級的作用。藻井內雕有蟠龍,其中內所銜寶珠稱軒轅鏡,是內涂水銀的玻璃球。藉以象徵軒轅星,暗喻殿宇受雷雨之神的庇護。

  驅逐溥儀後,成立了善後會,首先就是清點清宮物品,分清公産與私産。1924年11月7日發出大總統令:“著國務院組織善後委員會會同清室近支人員協同清理公産私産,昭示大公。所有接收各公産,暫責成該委員會妥慎保管。俟全部結束,即將宮禁一律開放,備充國立圖書館、博物館等項之用,藉彰文化,而垂永遠。”原清宮的物品,有公私産之分。屬於私者,為溥儀生活衣物、財錢,包括金、銀錠等,均由溥儀帶去;屬於公者,是與中國歷史文化相關的部分,必須交給人民並努力保衛。也正是這個原因,當溥儀出宮時行李中所藏的王羲之《快雪時晴帖》和仇十洲的《漢宮春雪圖》一卷,因係公物被扣了下來,而存放在庫房中的101,382兩銀元寶,則悉數發給了溥儀。清宮善後委員會在點查時發現溥儀的“賞溥傑單”等文件,後以《故宮已佚書籍書畫目錄四種》為題刊行,在序言中強調“國寶散失,至堪痛惜”!對清宮舊藏文物的這種內涵,並不是所有人一下子都能認識。1928年6月,國府委員經亨頤提出一項議案,認為故宮是逆産,要求廢除故宮博物院,分別拍賣或移置院內一切物品。國民政府會議竟然通過了這一荒謬提案,並要求中央政治會議重新復議有關故宮博物院的決定及有關法令。故宮博物院同仁向社會各界特別是政府高層作了大量的宣傳工作,闡述保護故宮文物的重要意義以及故宮博物院的歷史使命,對經亨頤提案的五個要點逐條反駁。兩個月後,中央政治會議否決了經亨頤提案,故宮博物院保存下來了。這次交鋒,留給世人印象最深的是張繼以古物保管委員會主席委員的長篇呈文,他在最末一段説道:“現歐洲各國,為供歷史之參考,對於以前皇政王政時代物品,莫不收羅保存,惟恐落後,即蘇俄在共産主義之下,亦知保護舊物,供學者之研究。一代文化,每有一代之背景,背景之遺留,除文字之外,皆寄于殘余文物之中,大者至於建築,小者至於陳設,雖一物之微,莫不足供後人研究之價值。明清兩代,海航初興,西化傳來,東風不變,結五千年之舊史,開未來之新局。故其文化,實有世界價值,而其所托者,除文字外,實結晶于故宮及其所藏品。近來歐美人士,來遊北平,莫不嘆為大可列入世界博物院之數,即使我人不自惜文物,亦應為世界惜之。”這裡突出故宮古建築及其藏品的“世界價值”,是難能可貴的認識。

  1932年,“北平政務會議”對故宮作了三項決議方案,其中第一項是呈請中央拍賣故宮古物,購買飛機500架。經院長易培基等多方努力,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議決保護故宮辦法,拍賣文物一案被否決。

  每次爭論的結果,都使人們加深了對故宮文物國寶地位的認識:這是數千年中華文明的精萃,來之不易,不可當作尋常古董任意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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