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個好的雜文作者,更不敢以“家”自居。截至目前,我把主要精力放在了隨筆寫作和散文創作上。隨筆,英語裏的“essay”,和中國現代文學意義上的雜文是有很大區別的。英語裏的“essay”是把文學、文學批評和學術研究融合起來的一種介乎散文與論文之間的文體。它有散文文學化的一面,讀起來幽默、風趣,引人入勝,即使是講一個大道理,也不像正經的學術論文那樣板著面孔,而是儘量用一種形象可感的文字娓娓道來,令人于不知不覺中就接受了它的觀點和論述。這一點類似于中國古代的小品文,但它又不像古代小品文那樣輕盈,那樣感性,那樣高超虛玄,它的思維方式仍然是西方學者慣用的邏輯和理性的分析。只是沒有套用更多的概念和學術框架而已。但這一點也不表示它可以簡化問題的難度,在對待社會、人生以及文明進程中的重大疑難時,它仍然是用學術的方式去解決的。也就是説,這種文體的尊嚴仍然是建立在邏輯和理性基礎上的,只是比學術論文更多地多了一分思想者的熱情。這類作品翻譯為漢語時找了一個詞叫“隨筆”。照我的理解,“隨”就是“隨意”、“自由”、“不拘一格”;“筆”就是“文筆”、“文學”、“文體”。前一個字指的是它的本質,後一個字指的是它的形式。代表性作家有培根、蒙田、毛姆、叔本華等。
這種文體與雜文有相似的一面。對照起來理解,“雜”大致上相當於“隨”,“文”大致上相當於“筆”。它們都屬於一種自由的文體;沒有自由,雜文與隨筆就都死了。但也有明顯的不同。現代雜文——不同於古代的小品文——尤其是經魯迅鍛造以後,基本上形成了一種特定的屬於反抗者的文體。這種文體主要是用諷刺的手法來批評社會現實以及妨礙我們走向文明進步的陳腐觀念的。它在內容上要求是“投槍、匕首”,形式上要求“短小精悍”,故又稱“文藝戰線上的輕騎兵”;但“投槍、匕首”就免不了意氣用事,出口傷人;“短小精悍”就很難歸納演繹,展開論證,擺出三段論的架勢迎戰來敵。高手如魯迅因為學貫中西,博聞強記,故將雜文之“雜”發揮得淋漓盡致——當然有時也免不了黨同伐異,強詞奪理。具體辦法是將自己掌握的大量古今知識貫通起來,巧妙地利用知識的相關性,來達到揭露和諷刺現實的目的。所謂的“借古諷今、指桑罵槐、聲東擊西、言近旨遠”這些雜文家慣用的手段,都是統治者壓制言論、大興文獄的結果,而不是原因。一個好的雜文家就是要找出古和今、桑和槐、東和西、遠和近之間的聯繫。
當今的雜文家因為讀書太少,知識面窄,當然就談不到建立知識之間的廣泛聯繫。因而大部分作者——包括國內那些名頭很響的作者,做起文章來也只是就事論事,發一通牢騷,講兩句怪話而已。再加上篇幅的限制,也由於缺少理性思維的習慣,雜文就只能是憑一腔道德熱情,義憤填膺地説兩句大而無當的“正確話”罷了。有的雜文兄弟甚至直接就是靠裝瘋賣傻、撒嬌賭氣來吸引讀者眼球的。久而久之,在普通讀者的心目中,雜文就是“砸”文,它的重要標誌就是怪怪地説話,雜文家就是牢騷滿腹,見誰都不順眼的主兒——好像天仙下凡的楊秀清。當然,這些痼疾有的是因為篇幅的限制,但更多的是雜文家自己修煉不夠,而非雜文的“原罪”。
説到底,雜文是一門級別很高的藝術。一個雜文家要想在尺幅之內表現出深刻的思想、高超的見識,遠非一般人想得那麼容易。它是對一個作者才、膽、識、具的綜合考驗。這就是我從不敢以雜文家自居,更不敢專事操持的原因。迄今為止,我發表在雜文刊物上的大部分篇章都是我從自己的長篇隨筆裏節選出來的,只有極少部分是專門寫下的。一些編輯看了之所以覺得它們像雜文,大概是因為我的東西,不管是哪一類,都有一分關注現實的熱情和不避刀斧的尖銳。至於讀者看了説像什麼——是雜文,還是隨筆、散文,我的確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就我自己的經驗,我看文章,只看對不對,好不好,而從不管它屬於什麼文體。如果大家都像我這樣,事情就變得簡單了。至於給文章分類,那是專家教授的事,他們要靠那些東西評職稱,我們沒有必要幫忙。
文/狄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