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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院源自殷周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04-09 10:58:54 | 文章來源: 中國文化報美術週刊

    院畫或院體畫的名稱,有人認為始於宋朝南渡以後。明鬱逢慶《郁氏續書畫題跋記》卷一雲:“宋高宗南渡,萃天下精藝良工,畫師者亦與焉。院畫之名蓋始諸此。自時厥後,凡應奉待詔所作,總目為院畫。”其實院體畫或院畫並不始於南宋,只是發展到南宋時代,院畫的風格更加定型化、程式化,而且直接為明代畫院所繼承,因此明代學者往往認為院體畫自南宋開始。南宋趙昇在《朝野類要》裏説:“院體,唐以來翰林院諸色皆有,後遂效之,即學宮樣之謂也。”趙昇的話,不但正確地探索了院體畫的歷史淵源,也闡明瞭院體畫的性質,它是宮廷裏流行的式樣(宮樣),而不是民間流傳的式樣,是專為封建統治貴族服務的。因此,不但唐以來“翰林院諸色皆有”,即唐以前自殷周秦漢至六朝,在宮廷中一直存在著,而且不斷加以繼承和發展。

    在階級社會裏,一切美術品的製作除了滿足統治者生活上、政治上的需要外,還要求適合他們的美學理想和欣賞意趣。因此,從殷、周時代便已有大批的美術工奴,和其他生活産品的“眾工”在一起,被宮廷奴役著,為統治者服務。雖然關於這樣的文獻記載很少,但是我們從出土的實物上,完全可以看出來。在石器時代的美術遺品中,可以看出當年的藝術創作完全不是為了有閒者的娛樂,也不是為了交換上的價值,而是為了人類生活必需,那些遺品忠實地記錄了人類對於佔有自然的熱烈願望和艱苦的歷程,找不到剝削壓迫的痕跡。可是殷、周時代的絕大部分藝術品(主要是工藝品),開始與現實生活脫節,發展成為一種純粹的、享樂的、宗教的東西,表現了東方“宮廷藝術”的特色,也就是成了所謂“貴族藝術”。

    除此之外,統治者還利用美術作為向被奴役的勞動者説教的宣傳工具,藉以維護其階級利益,鞏固其統治政權。

    到了周代統治者利用繪畫來説教的範圍,更加擴大,朝廷設官分掌,視為專業。旌旗服冕,斧扆(屏風,畫為斧形,置戶牖間)寢門,明堂四墉(墻壁),莫不有畫,藉以宣傳政教。

    到了春秋戰國時代,不但最高統治者的周天子羅致畫工,設官分掌,而各諸侯王國也都擁有多數畫工,我們看各國出土的實物,齊、魯、鄭、楚、衛、陳、虢等國,莫不有特殊的藝術風格,便可以想見。

    宋國在戰國末年已經是一個行將滅亡的弱國,它尚能有“眾史”,其他強國更不待言。這種諸侯羅致畫工,實際就是後來畫院的嚆矢。到了秦代,雖然統治時間很短,但大興土木、建築宮殿、修造陵墓,不知動員了多少畫工,從秦都咸陽故城出土的大量畫有人物、車馬,臺榭、樓閣、樹木以及圖案紋樣的壁畫殘塊(多殘損不堪),可做佐證。

    隨著封建統一大帝國的建立,兩漢統治者就更加擴大了繪畫為政治服務的使用範圍。

    東漢遷都洛陽,再建宮殿,還是以壁畫為主要裝飾。《文選》上有兩篇很有名的《魯靈光殿賦》及《景福殿賦》,對有關兩殿壁畫的內容,都做了詳細記載。其次是畫在學校裏的壁畫。在這個時代,不但宮殿、學校,即使貴族的住宅、臥房、墳墓都有壁畫。這樣多的壁畫,雖然一部分是貴族大地主私屬的畫工所為,但宮廷的畫工,一定不在少數。只是當時這些畫工的地位很低,可能還沒有從家奴的身份解放出來,因此文獻上沒有記載。我們從偃師出土的兩個辟邪背上刻著“緱氏蒿聚成奴作”的銘記,也可以間接説明這時美術家的身份,則沒有從家奴中解放出來。

    漢代宮廷設“少府”,下屬有黃門署或尚方署是負責製造帝王所用器物的官署。其中繪畫屬帝王所用器物之內,故在宮中使用的一般畫工,均屬黃門署或尚方署所管,稱之為黃門畫者或尚方畫工,管理官稱署長,係“宦者”即太監擔任。

    文獻上記載宮廷畫工,而有確切姓名可考的當從西漢毛延壽等人開始。他是西漢元帝時黃門畫者,我們從他所擔任的具體工作就可以想到他的工作性質了。漢代的“黃門畫者”、“尚方畫工”,與後世的畫院畫家,在本質上是沒有什麼區別的。

    封建統治階級在宮廷設畫官,是士大夫參加繪畫活動後才開始的。統治階級對待士大夫繪畫工作者封官許爵,對非士大夫繪畫工作者,奴役雇傭。士大夫參加繪畫,最早見於史籍的為東漢劉褒、趙岐、張衡、蔡邕等人,他們都是封建社會的官僚,而非專業畫家。宮廷“別開畫室”和“別立畫官”,見於史籍的亦自東漢開始。

    正因為漢明帝“雅好丹青”,故“別開畫室”。漢代“畫室”有二:其一指漢代近臣入朝暫住之室,壁有雕刻繪畫。其二,漢代官署名。這裡的“別開畫室”顯然不是“近臣朝暫住之室” ,而是從無官署之畫室,提升為與黃門署並列的畫工作畫之場所“畫室署”,這一“別開”之“畫室”,無疑成為其後宮廷設置畫院之濫觴。

    也正因為“漢明帝雅好圖畫”,隨著畫室署的級別提高,畫工的地位也提高了,所謂“別立畫官”,雖然沒有説明具體官職,我想和士大夫畫家的出現,自有一定的關係。到了東漢末,靈帝光和年間,見於著錄的卻有“劉旦、楊魯並光和中畫手,待詔尚方,畫于洪都學”的記載(見唐·張彥遠《歷代名畫記·後漢》卷四、三國吳·謝承《後漢書》),這“待詔尚方”,可以説是歷史上最早的正式畫家官職了,也是後來畫院畫家做待詔的最早記載。而“待詔”這個官銜一直被沿用到明代。

    自此以後,隨著“士大夫”畫家隊伍的擴大,見於史籍的畫官也逐漸多起來。如南齊有待詔秘閣毛惠秀,南朝梁有直秘閣知畫事張僧繇,北齊有待詔詞林館蕭放,這些官職的具體職掌與性質,都是完全相同的。至於見諸史籍而不明官職的宮廷畫家,自兩晉至隋,不下百餘人。(見唐·張彥遠《歷代名畫記·敘歷代能畫人名》卷四)“莫匪衣冠貴胃,逸士高人。”他們專為皇帝貴族享樂,宣傳封建禮教,而進行創作,宗教題材和統治階級的肖像,成了三國兩晉南北朝時代院體畫的主要內容。他們的作品,開始成為獨立欣賞品而被最高統治者和豪強貴族間相互掠奪。

    綜上所舉材料,自殷周至南北朝、隋,宮廷羅致畫家,雖然不能算是正式畫院的前身。但後來設立畫院的目的和職掌,仍不外乎兩方面:(一)為封建統治階級進行政教宣傳;(二)供封建統治階級宮廷生活的點綴。這兩個目的與任務,和殷周以來奴役雇傭的美術工奴的目的無本質區別。只是封建政權隨著地主階級知識分子畫家隊伍的擴大,在對待士大夫畫家時,改變了奴役雇傭的方式,而代之封官許爵的手段。

    院畫或院體畫的名稱,有人認為始於宋朝南渡以後。其實,不但唐以來“翰林院諸色皆有”,即唐以前自殷周秦漢至六朝,院體畫在宮廷中一直存在著,而且不斷加以繼承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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