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演前,中山公園音樂堂工作人員帶領小觀眾參與互動遊戲。
“小時候,媽媽常帶我來中山公園音樂堂聽‘打開藝術之門’;後來,我加入了音樂堂童聲合唱團;如今,我成為了這裡的一名工作人員。”站在音樂堂走廊裏,22歲的北京女孩陳辭動情地説。
暑期到來之後,幾乎每天都有許多像當年的陳辭一樣的孩子,興奮地涌進音樂堂,參加每年如約而至的“打開藝術之門”暑期藝術節。
這扇門已經開啟17年了,17年來,襁褓中的嬰兒已經成長為風華少年——如今的“打開藝術之門”,是很多家庭帶著孩子消夏的“規定動作”,也成為北京市民生活中標誌性的文化品牌。
17年來,不管其他演出票價漲到數百元,還是上千元,“打開藝術之門”的每場演出始終保持著幾十元的低票價。當然,不變的,還有孩子們從這裡起步的藝術之夢。
藝術家演出費多年未漲
7月17日下午,天氣有些悶熱,中山公園音樂堂卻是一派清新的感覺。77歲高齡的指揮家楊鴻年,帶領中國國家交響樂團附屬少年及女子合唱團,為觀眾帶來了一場世界名歌童聲合唱音樂會。楊鴻年的現場講解生動有趣,小觀眾們聽得全神貫注。還有一些孩子,激動得從頭到尾站在座位前,揮著雙臂模倣楊老師。坐在旁邊的家長,看著快樂的孩子,臉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這個暑假,像這樣的場景幾乎每天都在音樂堂上演。指揮家楊鴻年更是“打開藝術之門”的老朋友了。“從第一屆到如今,我們共同走過了17年。”他回憶説。往年,他基本上演出兩場,今年則加演一場。因為票賣得太火了,沒買上票的觀眾都很遺憾,最終音樂堂決定再加一場。不過,這位指揮家從音樂堂拿到的演出費卻幾乎“按兵不動”。他淡淡地説:“每個人的追求不同吧!其實也有其他演出商和演出機構邀請我去,演出費比音樂堂高一倍,但我還是樂意在這兒給孩子們演。我始終覺得,孩子們的今天就是藝術的明天,我很樂意在這裡看到孩子們渴望藝術的眼神。”
17年來,不變的還有“打開藝術之門”的低票價策略,最低10元,最高100元,而且,在音樂堂1400多個座位中,50元以下的低價票佔一半以上。今年“打開藝術之門”的票價則分成20元、40元、60元、80元、100元5個檔。表面看,最低票價似乎漲了,其實這只是音樂堂訂票策略上的一個小調整。
“在這之前,我們一直是10元、30元、60元、90元、100元5個檔,後來發現90元的不好賣,因為觀眾覺得和100元就差10元,還不如買100元的。現在的檔位,80元和100元相比,差20元,很多觀眾可能就會選擇80元的了。另外,最低票價漲到20元,也只是為了使每檔之間的差價都是20元,更加平衡一些。”音樂堂副總經理祝晶解釋説。
其實,不管哪種訂票策略,算下來,“打開藝術之門”的平均票價基本上沒“動窩”。“1家3口3張門票,到菜市場恐怕也就是一頓過不了嘴癮的排骨錢。”觀眾李先生説。像他一樣,很多觀眾都感慨,市民工資水準今非昔比,物價水準也在上漲,“打開藝術之門”能做到處變不驚,實在難得。
一本賬:算上場租準賠本
17年來,音樂堂不是沒動過漲價的念頭。音樂堂總經理徐堅説:“水電費以及節目單製作費、海報印刷費等,都在逐年增長,我們也幾次考慮漲票價,最終都不了了之,主要還是不忍心。我們總是想,如果我們漲價了,也許就會把很多孩子拒之門外了。”
對於十幾年來一直堅持在音樂堂演出的楊鴻年這樣的藝術家,音樂堂更是心懷愧疚。“我也知道,他們如果到別的地方去演出,可能會掙到更多的演出費,所以我特別感激他們對‘打開藝術之門’所做的貢獻。”徐堅説,“近些年來,北京演出市場紅火,藝術家們的出場費普遍有所增長,有些藝術家也曾含蓄地向我們暗示過這一點,何況他們自帶的化粧、伴奏等,也都在漲價。所以,我們也會適當地給他們漲一些,不過真的只是象徵性的,多了我們負擔不起。”
與國家大劇院、保利劇院、北展劇場等規模較大的演出場所不同,音樂堂的經營路線基本上是“小項目,小投入、小産出”,“打開藝術之門”更是如此。
徐堅算了一筆賬,去年的“打開藝術之門”,52天內推出61場演出,共計收入約300萬元,再加上北京文化藝術基金會和八喜品牌的贊助費100萬元,總共收入約為400萬元。刨去約300萬元的成本——藝術家、院團的演出費,製作節目單、海報的宣傳費,以及水電等費用,他們最終剩下100萬元左右。“這其中還沒算場租成本,畢竟音樂堂是我們自己的。如果按照通常的成本核算方式,那麼,‘打開藝術之門’完全是個賠錢項目。”
近年來,北京很多演出場所的場租都在攀升,如果音樂堂租場子,也會過得很不錯。“音樂堂現在場租是一場6萬元,以30場計算,我們就能有180萬元的凈收入。何況‘打開藝術之門’一般都是橫跨暑期,總得有五六十場演出,要是按租場子算,那得好幾百萬元!我們勞心勞力做‘打開藝術之門’,再賣多少票也賺不了這麼多錢啊!”徐堅笑著説。
當然,如果能拉到贊助是再好不過的事了,既能分擔成本,又不用太擔心賣票的事,因為贊助商通常會消化一部分票。不過並不容易。目前,八喜品牌是“打開藝術之門”唯一的固定贊助商,每年贊助50萬元,並在每場演出時憑票派發冰淇淋。
“這些年,也不是沒有其他贊助找到府來,但都不太合適。”徐堅説。一方面,“打開藝術之門”對贊助商的要求相對較多,比如應是青少年用品,品質有絕對保障等;另一方面,有些商家對音樂堂提出的回饋要求也很高,音樂堂難以實現。“例如,有的商家要求我們在演出間歇播放他們的宣傳廣告,商業味太濃,我們做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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