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團市委前日公佈的《未成年在校學生犯罪預防有效途徑研究以佛山市為例》調查報告顯示:未成年在校生犯罪八成是暴力犯罪
本報昨日報道《初三生校門口被追砍
警方:打人者中有學生》引起強烈的社會反響,引發社會對未成年在校學生犯罪問題的關注。佛山未成年在校學生犯罪情況如何?在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在校學生犯罪的干預工作上,又存在什麼缺失呢?
前日,佛山團市委公佈《未成年在校學生犯罪預防有效途徑研究以佛山市為例》調查報告。從2007年、2008年、2009年三年的數據看,未成年在校學生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約佔3%左右,在未成年學生罪犯中,暴力犯罪所佔比重較大,連續3年達80%。
而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的數據,從2008年到2010年上半年,在校學生犯罪主體中,文化程度為初中的近六成。作案形式以團夥犯罪為主。團夥犯罪佔在校學生犯罪總數的74.3%。犯罪類型相對集中,其中搶劫、故意傷害、盜竊犯罪佔在校學生犯罪總數的81.1%。
七成學生感覺到法律知識缺乏
課題組向佛山五區10所初中、高中、職中、中專、技校未成年在校學生發出《〈未成年在校學生犯罪預防有效途徑研究〉課題調查問卷》2030份,收回問卷2015份,有效問卷2014份。
統計顯示,當問及“你清楚什麼樣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嗎?”,選擇“有些清楚有些不清楚”的佔49%;選擇“清楚”的佔47%,選擇“不清楚”的佔4%。
在關於“你覺得自己的法律知識夠用嗎?”問題上,選擇“不夠用”的佔70%;選擇“夠用”的佔21%,選擇“其他”的佔6%,選擇“不需要法律知識”的佔3%。
原因分析
心理髮展尚未成熟
“我抱著以牙還牙的心態”、“玩網上暴力遊戲很想打人、偷東西”、“一時的歪念和衝動”……在收回的調查問卷中,部分學生認為導致“違法犯罪的行為或傾向”存在上述自身的原因。
家庭“第一課堂”功能弱化
調查人員分析,家庭是每個學生的第一課堂,在他們成長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從在校學生的犯罪軌跡看,很多可以從家庭功能弱化方面找到一些印記。其中,由於家庭結構殘缺,不能接受正常的學校教育,缺乏種種關愛而逐漸扭曲了性格。
學校教育存在偏差
調查結果顯示,部分學校單純追求升學率,重智育,輕德育,忽視法制教育、素質教育,導致學生對於違法犯罪缺乏“免疫能力”。有的學生在犯罪時,不知道或者不考慮犯罪行為的後果或者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調查人員發現,個別教師責任心不強,缺乏對“差生”的關懷和幫助,把“差生”視為“包袱”,冷嘲熱諷,甚至採取勸退、開除等形式將“差生”推向社會。
建議對策
回歸社會應“不計前科”
針對在校學生犯罪案件情況,有調查人員建議,形成整體的、全社會都參與進來的“預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體系”,進一步加大適用非監禁刑的力度。
為了使在校學生犯罪人釋放後可以健康成長,調查報告中指出,可以根據在校學生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程度不同,確立不同的考驗期限,在考驗期限內如無重新犯罪,由檢察機關的考察人員提出建議,並由人民法院核實後裁定消除刑事記錄。前科消滅制度對於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在校學生犯罪後回歸社會,正常地參加學習和工作,不受歧視,具有積極意義,是一項保護未成年犯罪人權益的有力制度。
長期開展跟蹤幫教
調查報告建議,多方位、多層面地開展社會幫教工作,對在校學生緩刑犯,要堅持與所在學校聯繫、磋商,請教育局出面協調,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爭取讓其複學。社區矯正機構對在校學生緩刑犯進行跟蹤幫教,及時建立以公安、檢察、學校班主任、監護人為成員的幫教小組,建立幫教聯繫制度和幫教網路,定期讓他們向小組彙報思想工作狀況,促進其思想轉變。(記者廖銀潔、李文慧
實習生黃珊 通訊員薛奕韓、謝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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