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誦讀教育的魅力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02-01 10:41:29 | 文章來源: 諸暨日報

今天,小Z的媽媽打電話告訴我,説孩子昨晚向她要36元錢,説是還給他前面的一個胖胖的男孩(小X)的,在父母的再三追問下,孩子始終不肯説還錢這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所以她想讓我幫她詢問一下。經過調查(小Z看到了我把小X叫出去詢問的情景),我發現小Z其實欠他前排的同學才5元錢。事情的原委我大概已猜到了一半。

  我把小Z叫到了辦公室,請他坐下,我説:“小Z,你知道我把你叫來是什麼事嗎?”他搖搖頭。

  我説:“最近有沒有做過不好的事情?”他不語。

  “那好吧,最近我們在誦《弟子規》,請你讀讀前天我們學過的這個句子。”我指著“親所好,力為具,親所惡,謹為去。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這個句子讓他誦讀,讀完之後,他似有所悟。但我不作聲,我讓他解釋這句話的意思。他支支吾吾地開始説了:“爸爸媽媽喜歡的,我們就要努力地去做;爸爸媽媽不喜歡的,我們就不要去做。假如我們受到了傷害,爸爸媽媽就會感到很擔憂,假如——”他稍頓了片刻,他的眼睛開始紅潤了。在我的再三催促下,他繼續了剛才沒講完的,“假如品德不好的話,爸爸媽媽就會感到很‘羞恥’。”

  我接著他的話説到:“是呀,假如品德不好的話,爸爸媽媽就會感到很羞恥。”我特地把“羞恥”兩個字加重了音。

  我接著説:“小Z,把頭抬起來,看著我的眼睛,把最後四句話再讀三遍。”一遍讀完了,他的眼睛濕潤了;兩遍讀完了,他的眼角出現了淚珠;三遍讀完了,他的臉頰挂上了兩道濕痕。我説:“好吧,你可以回去了,記得今天晚上回家,在你媽媽面前把這段話讀上三遍,記住了嗎?”他點了點頭。

  在這次談話中,我自始自終沒有提及半句關於還錢的事,只是讓孩子一遍又一遍地誦讀《弟子規》裏相關的幾個句子。談話結束後,我馬上給小Z的媽媽打了個電話,把事情的始末和她説了説,並再三告誡她晚上回去千萬不要提起“還同學36元錢”的事,只讓她督促孩子在她面前讀三遍《弟子規》就可以了。孩子的媽媽欣然接受,並不停地向我道謝。當然我也不忘向她推薦《弟子規》這本書。 (浣紗小學 柴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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