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學難,難在學難上,上不起。以“萬”為單位的擇校費,是糾結于家長心頭的一道門檻,也是最受詬病的教育問題之一。最近,教育部首次為取消擇校費列出時間表,時間為3-5年。
在《指導》中,官方列出10條意見,實在的“藥方”有四條:1,扶植薄弱學校。2,合理調配師資。3,名校多開分店。4,支援民辦教育。其餘6條,均屬教育管理藝術之列。
教育是棵問題樹,擇校費只是其果,實質在“教育不公平”。如今尤其是在大城市裏,教育資源“不患寡而患不均”,家長擠破腦袋要進的是“名校”。“擇校費”源於不公,反過來又加劇了不公。
名校有什麼好?首先是教育資源多,尤其是機會多,保送的,競賽的,升學的。其次是老師好,好老師有好方法,好老師也就有好理念。再者,只要看名校每年升學季長長的狀元紅榜單,那麼多孩子可以考上好學校,這怎能不是致命的誘惑。
因此,人人都知道擇校不公,但人人都想做不公的天平上,少數的那部分人。你可以説是家長教育理唸有偏差,但從另一個角度看,這麼大的教育需求,其實沒有得到供給的滿足。
與醫療一樣,教育是帶有公益性的事業,而在行業內部,又存在著競爭。教育管理部門既辦教育,又管教育,頂著“公益”的帽子,又不敢挪動半步。因此教育發展中形成了“馬太效應”:名校獲得越來越優質的財力人力和政策支援,普通學校則相反。
教育不公的問題,事實上已經歷經多年的探索。單就武漢市,就嘗試過“名校改制”、“薄弱學校扶持工程”等。然而,幾十年過去了,擇校風愈演愈烈。以三到五年的時間之限,要來解決這個問題,不是不可以,需要大智慧並大決心。
説起來,解決問題的辦法,《指導》中已提出了,就是支援民辦教育。早在2003年,《民辦教育促進法》就已實施,教育界一度以為迎來了教育發展的春天,事實並非如此。
民辦教育的好處,在於它脫宥了“校長官員化”,“教師公務員化”的行政色彩,校長專心辦學,教師專心教書,投資者專注管理和收益,在這種環境下,學生才有可能真正被尊重。
而在整個教育格局中,公辦教育提供的是“保底式教育”,即保障每個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權利,因此水準應大致相當。而民辦教育則滿足教育的個性需求,收費隨市場規律,在管理中,一視同仁——這樣格局的教育,才可謂“大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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