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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0年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實施細則—藝術高考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22 16:55:34 | 文章來源: 河南招生考試資訊網

 

(二)考試實施

1.報名諮詢處

(1)在醒目位置張貼報名諮詢處標誌、《考場平面示意圖》、《考生須知》,準備好《考生須知》等有關工作用品。

(2)考生報名交驗《專業准考證》和身份證,工作人員與微機中考生基本資訊核查、確認考生報名資格。

(3)考生按規定辦理有關報名手續。工作人員依據《專業准考證》將考生情況填入《報名、編號登記表》。將核對無誤後,的《專業准考證》和身份證還給考生,併發給考生《考生須知》。

(4)工作人員將整理好的《報名、編號登記表》張貼在醒目位置,要求考生按編號順序排隊,考生持《河南省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加試准考證》參加初試。

2.備考室

備考室是考生初試、復試等候點名、準備應試的場所,實行封閉管理,分為初試備考室和復試備考室。

備考室工作人員應在每天考試開始之前半小時,通知第一批考生進入備考室,並逐一審驗考生的《專業准考證》。

(1)工作人員點名,宣讀《考生須知》中的有關事項,告知考生將進場應試前的準備工作在備考室內完成。

點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員應作出記錄,同時對沒有點到名字或名字有誤的考生進行核對。

(2)考生按點名編組順序由工作人員帶隊依次參加初試。

(3)工作人員應留意觀察考試進度,把握點名時間,保證考試的順利進行。維持考點秩序,保持備考室安靜。

3.復試候考處

復試候考處工作人員負責考生抽取考題到進場應試這一階段的工作。

(1)工作人員由備考室將每組考生帶到候考處,考生抽籤決定考場號和進場順序號,佩帶順序號胸卡。

(2)考生每人抽取一套考題各自準備。

(3)工作人員分別將考生帶入相應考場應試。

(4)工作人員把每位考生的考場號及考試順序號填寫在《報名、編號登記表》的相應位置。

4.考場內

(1)非下列人員不準進入考場:

①專業省統考領導組成員;

②初試、復試評委;

③紀檢監察員、微機員等工作人員;

④應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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