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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第三屆北京國際音樂比賽10月22日開幕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8-31 16:22:16 | 文章來源: 新浪娛樂

 2010第三屆北京國際音樂比賽10月22日開幕

在德國預選合影(右一張勇)

 2010第三屆北京國際音樂比賽10月22日開幕

北京國際音樂比賽—大提琴比賽評委

 2010第三屆北京國際音樂比賽10月22日開幕

北京國際音樂比賽大提琴比賽入圍選手名單

2010年第三屆北京國際音樂比賽-大提琴比賽,共吸引到來自全球22國家(不含港臺)的93名選手報名參加。國外報名選手60人,中國報名選手33人(4人來自台灣),其中國內院校21人(台灣院校1人,香港院校1人),海外院校中國選手12人。

在入圍的44名選手中,其中包括8名中國選手,他們是:上海音樂學院——周潤青;原中央音樂學院附中,現德國科隆音樂學院——畢笑一;原中央音樂學院,現科隆音樂與舞蹈大學——李若迪;中央音樂學院、新加坡楊秀桃音樂學院——呂冰夏;國立台北藝術大學——蔡幸涵;原西安音樂學院附中,現新加坡楊秀桃音樂學院——仵代岱;武漢音樂學院附中——徐婷;原中央音樂學院,現中國愛樂樂團——張集。

2010年8月6至7日,本屆大提琴比賽的預選在德國Kronberg Academy進行,通過兩天認真而細緻的工作,評委會主席Raimund TRENKLER先生及評委Walter GRIMMER先生通過選手的CD錄音篩選出了44名選手進入比賽,他們將在10月22日齊聚北京,期待他們的精彩角逐。

歷屆北京國際音樂比賽的預選工作都是由評委會主席牽頭在國外進行,第一屆預選在瑞士巴塞爾(Basel),第二屆在德國慕尼黑(Munich),第三屆在德國克龍貝格(Kronberg),第四屆比賽“弦樂四重奏”將在德國柏林(Berlin)進行。預選過程中選手的名字不會出現在任何材料中,而是對所有選手的錄音CD進行編號,評委拿到報名錄音時,只有CD編號及帶有編號的打分評判表,而在聽完所有選手CD,由評委親自選定入圍選手編號並簽字之後,即為不可更改的最終預選結果。

北京國際音樂比賽的最大優勢

北京國際音樂比賽的目標,就是在中國北京建立一個讓世界音樂人稱頌的,具備一流水準和卓越品質的國際古典音樂系列比賽。而要實現這個目標,最重要的就是必須嚴格堅守公平、公正、獨立的競賽原則。

為此,我們認真研究了很多國際著名音樂比賽的評判規則,綜合其優點,吸取其經驗,在遵循國際音樂競賽通行慣例的基礎上制定了嚴格而縝密的《北京國際音樂比賽評判規則》和《評委準則》,並邀請法律及音樂專家對條款進行了細緻的完善,以求從制度上盡最大努力來保證選手的公平競賽利益。

例如,在國際評委邀請上,採用點對點的進行評委邀請,以盡可能保證與評委單線聯繫;選手的預選,在主辦國之外的其他國家進行;北京賽程中每輪比賽評委打分結束後,由評委會主席以現場抽籤方式,決定評委所打最高分與最低分的取捨辦法,以約束評委之間串通打分的情況;嚴格規定在比賽期間評委與選手或其利害關係人的私下回避制度,並相應制定違規評委與選手的處罰辦法,以遮罩評委與選手之間私相請托的問題;在選手出現同分而導致入圍下一輪人選難以自然産生的情況下,採取三輪票決制度以使選手盡可能獲得公平裁判的機會;而決賽中的6名選手的得分,僅作為本次比賽的6名決賽選手的前後順序,而排在第一的能否拿到第一名(一等獎)還需評委的投票,我們的原則是獲獎者需要具備一流青年演奏家或國際最高比賽標準的水準,並非僅是本次比賽決賽選手的得分順序,所以決賽的獲獎者需要13位評委中至少10位評委的投票認可,來決定第一名至第六名的獲獎資格等等。

此外,一個常設性的,獨立的賽事管理執行機構,將是公平公正競賽原則得以執行的重要保證。因此我們從第一屆北京國際音樂比賽開始,便邀請了來自音樂教育、新聞媒體、大型活動策劃和法律等行業的專業人士,組成常設而獨立的管理機構——北京國際音

樂比賽管理委員會,由它專門負責每屆賽事的組織規劃、宣傳推廣、執行管理、協調跟進以及法律保障等項工作,統一管理、獨立運作,以避免賽事運作不暢,工作缺乏規劃與銜接,易受外界干擾因素影響等諸多問題的出現。

北京國際音樂比賽最大的優勢在於,管理團隊始終力圖保證通過比賽讓每一位選手得到最公正的評判,讓最優秀的選手脫穎而出。獲獎者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參賽選手、評委、觀眾對賽事公平競賽原則和組織管理水準所給予的肯定和讚賞,這才是我們創辦北京國際音樂比賽最關注、最在意的核心價值。

而讓我們感到欣慰的是,2010年4月經瑞士日內瓦“國際音樂比賽世界聯盟”全體會員大會投票通過,北京國際音樂比賽正式獲得該聯盟成員資格,成為這一全世界最權威的,被譽為“音樂界奧林匹克委員會”的音樂賽事組織中最年輕的成員,也成為目前中國唯一獲此殊榮的古典音樂系列賽事。這是國際音樂界對我們幾年來,為堅守公平公正競賽原則,精心打造一流賽事品質,所付出艱苦努力和所取得成績的充分肯定。

我們堅信隨著 “北京國際音樂比賽”的入盟,通過聯盟的權威推介與宣傳渠道,將進一步擴大該項賽事的國際影響力,吸引世界上更多的優秀音樂人才和一流音樂大師參與比賽,進而幫助獲獎選手登上更為寬廣的事業發展舞臺,這也是它所具備的另一大優勢。

我們將以開放的胸懷和對公平競賽原則執著的追求,面向全世界不同國家、不同種族的所有學生及青年演奏家,為他們傾力打造一個公平、公正的競賽平臺,幫助他們在自己的音樂生涯中飛得更遠更高。

創辦背景

音樂比賽是促進音樂學習水準提高及發掘音樂家的有效途徑,世界上的眾多音樂家都是通過高水準的音樂大賽走向世界舞臺的。

2006年我們通過日內瓦競賽聯盟了解到,當時122個會員比賽中,絕大部分是歐美賽事,其中亞洲僅有六個會員比賽,其中五個在日本,一個在南韓,而當時中國還沒有涉足這一領域。我國擁有世界上最多的音樂學習人群,有著眾多的音樂天才,但缺少在本土給他們提供更多高水準國際舞臺展示自己的機會。而歐美的音樂學生在成長過程中,卻有著大量的這種機會,而這正是中國學生難以競爭的弱勢。國內本土學生在參加歐美比賽方面,無論從地域上、還是機遇上都絕非易事,因此大部分學生無法開拓視野找到差距,這種見識與眼界上的局限,也成為在中國學習西方古典音樂整體發展的阻礙。從世界範圍來看,國際音樂比賽進入20世紀之後的迅猛發展,更是清楚的説明音樂比賽這種形式在提高青少年的音樂教育水準,促進音樂人才的發現培養方面,相比音樂演出等其他音樂文化交流活動,有著自身得天獨厚的優勢。

而彌補這一缺陷最有效的途徑,便是在中國舉辦高水準的國際音樂賽事,提供更多的機會讓本土音樂人才與國際一流選手進行交流學習。中國是音樂大國,但國際知名的音樂項目卻不多,同時在中國所舉辦的國際音樂比賽也並不均衡,除鋼琴、小提琴、聲樂外,其他樂種的國際音樂比賽基本上處於空白。

因此2006年經文化部批准,我們創辦了與日內瓦、慕尼黑等國際音樂比賽同屬多樂種形式的“北京國際音樂比賽(BJIMC)”,並在比賽創辦之初便規劃了它將包含長笛、單簧管、大提琴、弦樂四重奏四個國內從未有過的國際性比賽,填補了國內的空白。而隨著賽事發展,我們還將在今後逐步增設其他單項比賽,以促進中國除鋼琴、小提琴、聲樂以外

其他樂種的平衡發展。這也是自2006年經文化部批准以來,國內唯一一項以多項器樂比賽為特點的國際音樂賽事。

我們創辦這個比賽,是希望能為世界上所有不同國家、不同種族的青年音樂家在中國打造一個世界一流水準的國際比賽平臺,為全世界範圍內的卓越青年音樂家創建一個公平、開放、融合的發展空間。只有把國際一流水準的比賽呈現給中國的演奏家及學生,通過這種國際化的參與、交流與學習,才能為他們提供更為直接,也更有意義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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