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寫的字,能夠成為藝術品,有兩個主要因素:一是由於中國字的起始是象形的,二是中國人用的筆。許慎《説文》序解釋文字的定義説: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文和字是對待的。單體的字,像水木,是“文”;復體的字,像江河杞柳,是“字”,是由“形聲相益,孽乳而浸多”來的。寫字在古代正確的稱呼是“書”。書者如也,書的任務是如,寫出來的字要“如”我們心中對於物象的把握和理解。用抽象的點畫表出“物象之”,這也就是説物象中的“文”,就是交織在一個物象裏或物象和物象的相互關係裏的條理:長短、大小、疏密、朝揖、應接、向背、穿插等等的規律和結構。而這個被把握到的“文”,同時又反映著人對它們的情感反應。這種“因情生文,因文見情”的字就昇華到藝術境界,具有藝術價值而成為美學的對象了。
第二個主要因素是筆。書字從聿(yǘ),聿就是筆,篆文,像手把筆,筆桿下扎了毛。殷朝人就有了筆,這個特殊的工具才使中國人的書法有可能成為一種世界獨特的藝術,也使中國畫有了獨特的風格。中國人的筆是把獸毛(主要用兔毛)捆縛起做成的。它鋪毫抽鋒,極富彈性,所以巨細收縱,變化無窮。這是歐洲人用管筆、鋼筆、鉛筆以及油畫筆所不能比的。從殷朝發明瞭和運用了這支筆,創造了書法藝術,歷代不斷有偉大的發展,到唐代各門藝術,都發展到極盛的時候,唐太宗李世民獨獨寶愛晉人王羲之所寫的《蘭亭序》,臨死時不能割捨,懇求他的兒子讓他帶進棺去。可以想見在中國藝術最高峰時期中國書法藝術所佔的地位了。
中國文字的發展,由模寫形象裏的“文”,到孳乳浸多的“字”,象形字在量的方面減少了,代替它的是抽象的點線筆畫所構成的字體。通過結構的疏密,點畫的輕重、行筆的緩急,表現作者對形象的情感,發抒自己的意境,就像音樂藝術從自然界的群聲裏抽出純潔的“樂音”來,發展這樂音間相互結合的規律。用強弱、高低、節奏、旋律等有規則的變化來表現自然界、社會界的形象和自心的情感。
古人傳述倉頡造字時的情形説:“頡首四目,通通于神明,仰觀奎星圓曲之勢,俯察龜文鳥跡之象,博采眾美,合而為字。”倉頡並不是真的有四隻眼睛,而是説他象徵著人類從猿進化到人,兩手解放了,全身直立,因而雙眼能仰觀天文、俯察地理,好像增加了兩個眼睛,他能夠全面地、綜合地把握世界,透視那通貫著大宇宙賦予了萬物的規定的線,因而能在腦筋裏構造概念,又用“文”、“字”來表示這些概念。“人”誕生了,文明誕生了,中國的書法也誕生了。
(摘自《中國書法裏的美學思想》,標題為編者所加。該文作于19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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