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新刊 文/宗白華
唐代孫過庭《書譜》裏説:“羲之寫《樂毅》則情多怫鬱,書畫讚則意涉瑰奇,《黃庭經》則怡懌虛無,《太師箴》則縱橫爭折,暨乎《蘭亭》興集,思逸神超,私門誡誓,情拘志慘,所謂涉樂方笑,言哀已嘆。”
人愉快時,面呈笑容,哀痛時放出悲聲,這種內心情感也能在中國書法裏表現出來,像在詩歌音樂裏那樣。別的民族寫字還沒有能達到這種境地的。中國的書法何以會有這種特點?
唐代韓愈在他的《送高閒上人序》裏説:“張旭善草書,不治他技,喜怒窘窮,憂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無聊,不平,有動於心,必于草書焉發之。觀于物,見山水崖谷,鳥獸蟲魚,草木之花實,日月列星,風雨水火,雷霆霹靂,歌舞戰鬥,天地事物之變,可喜可愕,一寓于書,故旭之書變動猶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終其身而名後世。”張旭的書法不但抒寫自己的情感,也表出自然界各種變動的形象。但這些形像是通過他的情感所體會的,是“可喜可愕”的;他在表達自己的情感中同時反映出或暗示著自然界的各種形象。或借著這些形象的概括來暗示著他自己對這些形象的情感。這些形象在他的書法裏不是事物的刻畫,而是情景交融的“意境”,像中國畫,更像音樂,像舞蹈,像優美的建築。
後漢大書家蔡邕説:“凡欲結構字體,皆須象其一物,若鳥之形,若蟲食禾,若山若樹,縱橫有托,運用合度,方可謂書。”元代趙子昂寫“子”字時,先習畫鳥飛之形,使子字有鳥飛形象的暗示。他寫“為”字時,習畫鼠形數種,窮極它的變化。他從“為”字得到“鼠”形的暗示,因而積極地觀察鼠的生動形象,吸取著深一層的對生命形象的構思,使“為”字更有生氣、更有意味、內容更豐富。這字已不僅是一個表達概念的符號,而是一個表現生命的單位,書家用字的結構來表達物象的結構和生氣勃勃的動作了。
這個生氣勃勃的自然界的形象,它的本來的形體和生命,是由什麼構成的呢?常識告訴我們:一個有生命的軀體是由骨、肉、筋、血構成的。“骨”是生物體最基本的間架,由於骨,一個生物體才能站立起來和行動。附在骨上的筋是一切動作的主持者,筋是我們運動感的源泉。敷在骨筋外面的肉,包裹著它們而使一個生命體有了形象。流貫在筋肉中的血液營養著、滋潤著全部形體。有了骨、筋、肉、血,一個生命體誕生了。中國古代的書家要想使“字”也表現生命,成為反映生命的藝術,就須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裏表現出一個生命體的骨、筋、肉、血的感覺來。但在這裡不是完全像繪畫,直接模示客觀形體,而是通過較抽象的點、線、筆畫,使我們從情感和想像裏體會到客體形象裏的骨、筋、肉、血,就像音樂和建築也能通過訴之於我們情感及身體直感的形象來啟示人類的生活內容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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