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倫斯向我展示了當天的《衛報》,其招聘助理策展人的條件如下:
“應聘該項職務的前提條件是,申請人需要具備至少一年的博物館、畫廊或展覽經驗。在這一過程中您已經獲得了支援籌備展覽的各方面經驗和組織技巧。您需要提交相關學歷證明您關於20世紀及當代藝術的紮實學識,美術史是理想的學歷。您也需要具備強大的溝通以及IT技巧。另外,您需要有效率地安排工作,以及在壓力中做出自信的決定,並在時間期限內完成工作。 ”
因為沒有比較,我不知道勞倫斯的入館經歷是否可稱為典型,我也不想把泰特的經驗絕對化,但有一點必須領會,他們的制度設計在於確保專業人員的基準素質,因為這對他們的機構發展是個重要前提。
回到我們在二沙島的現實境遇,開館之初我們並沒有一個真正的美術館專業人員,不是半路出家,就是完全素人,就專業團隊而言,稱其為童稚期並不過分。在這層意義上美術館就是一所工讀學校,我們必須邊學邊幹。就我自己的經驗而言,必須爭取儘量多的在外實習機會,短則三個月,多則數年,這樣的實習不僅能讓我們深入理解歐美、日本美術館在學術工作方面的制度,同時也可以建立有效的學術網路。直接接觸國外的前輩和同事,這樣的經驗非常重要。當我在倫敦拜訪柯律格教授,在巴黎拜訪阿蘭·薩亞格先生,在東京拜訪鶴田武良先生、五十殿利治教授的時候,看到這些曾任或在任的美術館Curator(學藝員),他們作為嚴謹的美術史學者,作為跨國學術團隊的召集人,向公眾和學術界貢獻出的開創性成果,這樣的工作方式讓我深受感動,也讓我意識到國內的“策展人”與“Curator” 、 “學藝員”之間的確存在內涵和理念上的落差。
首先,毋庸置言,這是一种經歷的客觀差異,西方成熟的美術館已經經歷了百餘年的歷史,圍繞館藏品的研究員制度早已發展成熟, 近三十年來,西方美術館制度又面臨來自體制以外的挑戰,後殖民主義、新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等新興學科對美術館進行了強烈的滲透和質問,新的資訊媒體正在督促美術館與公眾之間的互動關係,此外美術館也獲得了跨國資本和旅遊業的重新包裝,在這樣的新環境下,西方美術館以往作為經典闡釋者的權力結構被淡化了,傳統Curator的封閉工作平臺也日益向當代社會和新興學術開放,這個過程伴隨了獨立策展人興起的階段。
90 年代末期,獨立策展人也應邀進入美術館年輕的體制中,與國內策展人同步起跑。在十年高頻率操作中,獨立策展人在國內美術館當中扮演了相當重要且耀眼的角色,佔據了相當的資源,反客為主的現象是普遍的。這個現象是自然發生的,因為一方面中國當代藝術迅速進入國際平臺,成為大事件,這就呼喚體制外的獨立策展人的成長;另一方面美術館的研究人員原來就基礎淡薄,視野有限,自然無法主導局面。長期以來,所謂學術部門只是機械維持著展覽車間的功能,館內策展人實為展覽協調人,難以與來訪的獨立策展人形成有效的學術對話和合作。
這種現象也許是無法回避的過渡階段,但我們不能總停留在過渡階段。實際上,現在需要審慎地判斷美術館的學術工作的現狀與前景,考量所謂“策展人”的所為空間。
來自台灣的一位女策展人有過一番辣評: “我們今天在國內所理解的策展人,其實是體制外的獨立策展人概念。這個獨立策展人是跟著國際藝術節或雙年展出來的,通常是一個臨時的項目。所以,這些策展人要有十八般武藝,既要有學術,又要會推銷,還要找贊助,其實看起來更像一個生意人。 ”她所認為的美術館體制內所需要的策展人, “其實就是一個做學問的讀書人,是一個研究員的身份。策展人原本就是屬於美術館的一個職位,他的日常工作就是策劃、舉辦、研究展覽,以及教育推廣。 ”
我非常認同她對美術館策展人的理解,美術館亟需形成制度培養一批通曉業務知識、放眼全球經驗的“讀書人” ,這是當務之急。美術館必須面對當代社會形成積極對話,也必須擁有開放的學術視野,這些都是大方向,但是必須討論美術館作為學術機構的基礎功能,其實就是回到美術史研究的基礎上來,回到對近代以來中國發生現代藝術的諸多問題的檢視中。多作日常功夫,多借鑒國外正在進行的相關研究,舍此基礎,再多浮華,再多掌聲,難免有沙灘築廈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