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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藝術家”被承認的邏輯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08-03 16:48:22 | 文章來源: 當代美術家

這説明“承認”有兩種,一種是“個人”的,像杜桑,像波于斯,另一種是“社會”的,由一個制度來操作。個人間的“承認”是一場無休無止的概念博弈。進入現代以來,這場博弈一般以“否定”的方式出現,通過“不承認”另外一種概念來達到“承認”自己的目的。社會的“承認”就比較複雜了,它化身為一整套完整的體制,使“承認”成為操作程式。存在於這套操作程式中的核心則是交換:個人與社會的交換,名聲與利益的交換,等等。

關鍵是,兩種承認並不是沒有關係的,更不是平行的和平等的。個人間的“承認”博弈此起彼伏,從來就沒有平息過,就像上述兩個反叛型人物所做的那樣。同時,這種個人的反叛要適時進入社會的“承認程式”當中,好轉化為某種社會性的成果。否則,交換就無從落實。

“適時進入”的含義是“反抗”:個人概念反抗社會概念。或説得更詳細些,陌生的個人化概念反抗廣為人知的社會性概念。反抗成功,社會一旦吸納陌生概念,“陌生的個人”就會被洗刷掉,從而演變為可以流通的社會性俗語,成為新的“廣為人知”,然後逐步頂替掉舊的“廣為人知”。所謂藝術界的“新舊”運動就是這樣交替進行的,並最終使“創新”成為獲得進入社會“承認程式”的準入證。結果,“反抗”和“創新”就成為了“承認的藝術家”這場運動中的同義語了。

面對體制化的社會的“承認程式”,個體“藝術家”的憤怒是可想而知的。這説明成名並不容易。不過這只是表面現象,千萬不要以為成名充滿“艱難”,於是我們便譴責社會的“承認程式”。我早就説過,反抗是一門産業,可以獲取利益。創新也一樣,是利益的象徵性載體。原因就是反抗和創新的産業就生存在社會的“承認程式”中,是“承認”本身滋養了一代又一代的“藝術家”,在更新“藝術”概念的運動中,完成了應有的交換。而交換的進行,則意味著社會的“承認程式”當中含有資本的內容。

寫到這裡,我發覺問題開始進入到另一個層面,即社會與經濟的層面。個體的概念活動如何“活”在社會的“承認程式”中,交換又是如何成為現實的,對此布迪厄在關於“文化資本、象徵資本與社會資本”的討論中有過清晰的交待。那自然是一套複雜的理論體系,不是這篇小文章所能概括得了的,所以我對此只能存而不論。但是,在結束這篇討論之前,我想我還是應該略微交待一下社會的“承認程式”究竟指的是什麼。在我看來,這個交待還是很重要的,否則整個討論就會落不到實處。

作為社會的“承認程式”,廣義來説,指的是一種藝術生産、傳播與流通的社會制度,這個制度由三個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畫廊、拍買行、博物館與展覽館,其中有公立也有私立,可以統稱為藝術市場。在這一部分中起作用的是操作藝術市場的白領們,他們是畫廊和拍買行的經理層,是博物館與展覽館的管理層,是各種因著不同目的而從事收藏的收藏家們。第二部分是藝術教育和生産部門,包括美術學院、藝術學校和各式藝術工作室、畫室、藝術作坊等等。在這一部分中起作用的是擔負著不同藝術專業教學與研究任務的老師,以及前來求學的學生。第三部分是與藝術品傳播有關的領域,包括出版、電視、報紙、雜誌、網路等各種大眾媒體。正是這些媒體,把發生在藝術界的各種爭論散佈開去,形成社會風潮,甚至還造成社會運動。這一部分起關鍵作用的自然是媒體工作人員。在這三個部分中,還活躍著一大批被稱為“藝術批評家”或“藝術策展人”的群體,他們或寫文章,或組織展覽,或出席研討會,或出版專著,等等。他們每人都有自己的“理論法寶”,有自己的“藝術利益”,有自己的“藝術家隊伍”,有不同的承認標準。正是他們,把“承認程式”變成了每天都可以看得見的“學術活動”,從而掩蓋了不同性質的資本之間進行交換的真相。

就具體的社會情境而言,我相信東西方之間一定存著巨大的差異,從而導致了不同的“藝術家”及其“概念”的出現。

不管個人如何地敏銳,如何地天才,他肯定無法逃脫社會的“承認程式”的淘汰與過濾。他唯一的辦法就是用個人化的概念來抗衡,然後在抗衡當中尋找同黨,並通過一系列的操作讓自己浮在體制的表面,從而完成“命名”的任務,達到被“承認”的目標。在我看來,“藝術家”就是這樣被承認的。一個“藝術家”一旦獲得承認,他也就無法避免地代表一種利益,從而也就合法地社會化了。誰也逃不脫這種命運,偉大到杜桑和波于斯,渺小到數也數不清楚的眾多的“架上畫家”。唯一區別是,在他們之間,“承認”仍然有等級之分,有的是“偉大的藝術家”,有的是“真正的藝術家”,有的是“藝術家”,如此而已。

注:四月中旬,我受到四川美術學院俞可老師的邀請,來到重慶黃角坪“坦克庫”藝術中心,其間我做了一個簡短的講座,題目叫“承認的藝術家”,意在拋磚引玉,讓大家討論。講座時間短,論述自然不清楚。講座之後的討論頗為熱烈,提問之精彩,讓我難忘。回來以後,《當代美術家》要圍繞著我在講座中提出的問題進行討論,對此我極表歡迎。為了更準確地表述我的觀點,我事後寫出這篇短文。在我看來,爭論是好事,對繁榮學術、提升檔次大有益處。文章觀點不一定正確,希望能繼續引起討論,這樣我的目的就算是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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