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種情況
還有一種情況更讓人沮喪。我相信絕大多數記者沒有惡意,他非常在乎我能夠給他們作稿子的機會,但刊登以後,錯別字,尤其是資訊錯誤,太多太多了,幾乎從第一句到最後一句,全是錯誤資訊。我自己寫完稿子至少要看兩三遍,不斷改動,一直改到我覺得説清楚了,説準確了,才會拿出去。可是現在的年輕記者不知道是素質問題還是粗心大意,我無法遇見一篇清晰準確的記錄稿。
比如説前兩天他們讓我推薦書,我説到一本美國學者波茲曼的傳播學著作《童年的消失》,我説看了以後,對作者的觀點很“信服”。稿件刊登後,媒體將“信服”寫成“幸福”。一本學術書,你讀了怎麼會感到“幸福”呢?
類似的例子使我懷疑媒體報道的真實。我記得李敖第一次到北大講演,他説你們談自由主義,自由主義第一件事情,就是“反求諸己”,可是記者根本不知道“反求諸己”這四個字,就用別的字湊成一個完全不通的詞,使很要緊的一句話,變成不可理解。
凡是單獨的訪談,好得多。通常記者會遵守事先的承諾,時間再緊,也會把文稿發到我郵箱裏讓我再過一遍,這樣錯誤就會避免。
現在我只要看到一大群記者坐在下面,真的很害怕。但宣傳書的活動我不能不去。比如前幾天我跟梁文道在新書發佈會上做訪談,電視臺錄播,我們倆談的大部分意思不能播出。記者得交差,最後就問些八卦,比如你們心目中最漂亮的女人是誰?《荒廢集》中正好有一篇我談論飛行的文章,其中最後一節寫到飛機上巧遇范冰冰,於是雷天引這一段。好,第二天幾乎所有媒體報道把這場對話變成談論美女,有一家媒體的標題竟是“陳丹青梁文道共話范冰冰”,可是梁文道沒一個字談范冰冰,而兩個小時的嚴肅談話,成功地變成無聊,這對范冰冰也很無禮,她無辜地作為話題給消費了。
我相信我説這些,大家會笑:這算什麼,媒體從來就是這樣。可是我得告訴大家,我在乎。媒體這麼任意把你捏來捏去,最後我會害怕,走開。我猜這不是媒體樂意看見的事——我在清華混,混到最後只得逃走,現在我跟媒體混,混到最後,也只好逃走。你把一個人弄到逃走,不想跟你玩,這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嗎?
讀書報:您在美國待了這麼多年,美國的文化期刊、報紙副刊是什麼樣的狀況?
陳丹青:我不能説沒有這樣的事情,但好得多。它有專門的八卦欄目,有娛樂新聞,也會耍明星,曝醜聞,但比較有根據。它做錯了,立刻會有輿論反彈,別的媒體會表達:你這麼做是錯的,有的會走法律途徑,你要負責,要賠錢。人文藝術的報道,據我的印象,沒有國內這種情況,很嚴肅,很高端,如果批評你,耍弄你,段數高得多。因為弄得太過分,他要面對後果的,在中國,這類事誰會負責?
國外媒體這一行,不是那麼好混的。我們這裡是混掉一篇是一篇,把你耍一回是一回,稿件交差了,有眼球看了———其實未必有什麼眼球看,大家都油了,沒有人真正關心這個人的言論,對媒體而言,就是抓點談資,填版面。整個媒體的信譽、素質,就是這麼越來越低下,就像教育一樣,把一切弄壞掉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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