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問題是戲劇如何實現向人的生存回歸,如何讓人的靈性覺醒。這個問題之所以迫切需要解決,是因為百年戲劇實踐使戲劇承擔了太多戲劇之外的東西,戲劇成為教化的道場,舞臺活動的是人,但離人的精神生存卻越來越遠。這麼説絕不是誇張。從戲劇的本體來看,戲劇傳入我國時已是變體的“話劇”。這時戲劇的話語方式是“説話”,這種方式正是當時思想啟蒙和政治鼓動好用的方式,順時順勢,戲劇就成了我們熟悉的模樣。我們熟悉的戲劇,不僅脫離戲劇的本體,也脫離了它自身生存的根基,即人的精神和靈性。
靈性可由修行而得,也可由體驗和徹悟而得。通過修行使靈性覺醒,最直接的方式是信仰宗教。但是,由宗教修得的靈性,更倚重於超然之力,衝破幻相的清明能量來自於神來自於上帝。戲劇卻不同,它讓人體驗生命自身,從而激活自身的感悟能力、直覺能力、通靈能力,最終徹悟生命真意,形成屬於自己的人生態度。在靈性覺醒過程中,生命體驗是至關重要的環節。靈性覺醒由生命體驗開始,也從生命體驗中完成。不管是用儀式取代故事情節的劇場藝術,還是依靠文學文本演出的敘事體戲劇,都要給參與者提供體驗生命的情境。不用懷疑,好的傳統話劇,同樣能促成靈性覺醒,如《雷雨》。在這部經典話劇的演出中,我們和劇中的蘩漪、侍萍、周萍和四鳳這些靈魂掙紮在倫理境遇中,體驗著宿命的力量。我們的靈性在嚮往和約束的衝突中覺醒了。
簡而言之,戲劇活動就是對各種各樣生命情境的體驗。體驗到了極致狀態,我們的心底就生成一束光亮,那光亮能透視萬事萬物的黑暗之幕,讓我們一下子在陰陽交融和清濁混沌中看到世界的真相乃至本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