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學生正在緊張復習,準備迎接高考。(資料圖片) 陳飛 攝
星辰線上11月26日訊 (長沙晚報 記者 徐媛 卿永鋒 通訊員 丁志誠 章仙蹤)湖南高三考生明年的高考是一次名副其實的“新高考”,這是新課改實行後的第一次高考。“新課改高考”究竟新在哪?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對《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指導方案》(簡稱《方案》)進行全面解讀,新高考方案有五大變化。在變化中,明年的湖南高考堅持文理分科不變;“3+X”考試科目不變;各科分值不變。語數外仍然由湖南自主命題,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由全國統考命題。
變化一 新選拔評價制度初步建立
《方案》初步建立國家統一考試、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和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新的選拔評價制度,將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的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納入考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電子檔案,非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電子檔案按原辦法執行。普通高等學校以考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照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錄取新生。
該制度改變過去把高考成績作為高校錄取唯一依據的評價模式,符合新課程改革的要求,有利於高校對考生進行全面衡量,擇優選拔。但考慮到全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尚處於起步階段,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剛剛建立,因此,《方案》明確,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暫不計入高考總分,目前只將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提供給高校,作為高校錄取時的參考,未作量化要求和硬性掛鉤。
變化二 命題內容隨新課改變化
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內容改革是《方案》確定的重點。《方案》指出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內容及命題要求,語、數、外、文綜(歷史、地理、政治)、理綜(物理、化學、生物)各科的考試內容,為湖南省教育廳印發的《湖南省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的通知》規定的必修內容和《湖南省新課程模組選修指導意見(暫行)的通知》規定的選修內容。考試內容力求體現普通高中新課程理念和學科課程標準的整體要求,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維課程目標,體現高等學校選拔人才的要求,重點考查學生適應終身學習和時代發展需要所必須具備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各考試科目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説明》的要求命題;藝術類專業考試(全省統考)按照我省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大綱》要求命題;體育類專業考試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與體育競賽優勝者統一測試手冊》要求執行。
變化三 自主招生擴大到省屬“211工程”大學
《方案》提出了進一步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一是擴大自主招生試點,將自主招生試點院校從教育部直屬高校擴大到省屬“211工程”大學,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試點高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二是進一步擴大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試點,適當擴大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規模,選擇少數確有需求、管理水準高的非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和特色明顯的少數專業,進行單獨招生試點。試點院校可根據考生的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資訊和學校測試成績,綜合考核,擇優錄取。具體試點院校與招生辦法由教育部批准實行。
變化四 高考報名全部網上進行
《方案》明確,2010年湖南高考報名採取網上報名,在生源所在縣市區內實行報名社會化。以前應屆畢業生以中學為單位進行統一報名,從明年起,將不由畢業中學報名,考生將按招生部門指定網站進行個人報名。
考生的考點、考室和座次在所在縣市區分科類隨機編排,同一縣市區的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考生相對集中安排,具備條件的縣市區要專設考點。
考生分類分批次填報志願,除提前批外,其他每批次各設5個平行志願;每批次安排1至2次徵集志願,各設5個平行志願。進一步完善平行志願的做法和配套措施。
分數線的劃定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和考試成績,分類分批次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在每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合理設置投檔比例。按照“志願平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拋檔,由高等學校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學業水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的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錄取到藝術類專業。外語口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錄取到有口試要求的外語專業及涉外專業。
變化五 單科全省拔尖增加一次投檔機會
特別優秀的偏才考生將有“特殊通道”。《方案》首次提出,對高考文化科目單科考試成績位於全省前萬分之一的三本線以上考生,均增加一次投檔機會。其中上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在本科一批並列志願投檔前,向本科一批並列志願的第一順序學校提前投檔一次,上其他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提高一個批次向並列志願的第一順序學校提前投檔一次,由招生學校選擇錄取。具體的投檔方法將由招生部門出臺詳細規則。實行這一改革,目的是鼓勵學生全面發展的同時,充分照顧人才的多樣性。
考試科目、考試時量和分值表
考試科目 考試時量(分鐘) 分值(分)
語文
150 150
數學(文、理) 120 150
外語
120 150(含聽力30分)
文科綜合 150 300
理科綜合 150 300
備註:1.體育、藝術類專業考試時量、分值另行規定。2.各科文化成績用卷面原始分呈現。3.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值為750分。4.外語口語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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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部分地區新高考改革方案精選
山東
山東省高考改革新方案中,科目設置雖然仍是“3+X+1”,但有了比較大的變化。其中的“1”代表基本能力考試,它測試的是一個高中畢業生適應社會生活應具備的最基本知識、能力素質。考試內容涉及高中課程的技術、體育與健康、藝術、綜合實踐等以及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生活和社會實際問題的能力。
新方案還引入了選做題,試卷結構也作出了重大調整。各科試卷分為卷I和卷II,卷I是必做題,以選擇題型呈現,主要考查必修內容;卷II含必做題和選做題,以非選擇題型呈現,主要考查選修內容。選做題分為人文與社會、科學兩個部分,分別涉及兩個領域的必修內容。
廣東
廣東高考新方案最大的變化是將標準分變成原始分。廣東自1985年起高考改用標準分。目前進行新課程實驗的其他省區高考新方案均採用原始分,高校需要對來自不同地區的考生進行比較,不同計分方式則不利於進行這種橫向比較。“文理分線”是新方案的另一變化。廣東考生被分為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
海南
海南的新方案規定,高考的科目設置為:“3+3+基礎會考”,總分為790分,比以前增加了40分。考試科目除語文、數學、外語之外,文史類組合科目為政治、歷史、地理,理工類組合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而“基礎會考”則按卷面成績的10%計入高考總成績。
海南的新方案,一是高考不涉及的內容將放在會考裏,其成績的10%還被計入高考總成績,不至於讓高考成為惟一的指揮棒;二是在考試科目設置上將綜合變成了單科,脫離了以前的“拼盤”模式,使學生的選擇餘地更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