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我區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辦法向社會發佈。與2009年相比,我區2010年高考報名有兩個變化,一是報名時間提前至2009年12月1日-5日進行,逾期不再補報。二是考生報名時必須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證。
據悉,除了報名時間提前和使用二代身份證外,我區2010年高考考生報名政策跟2009年相比,沒有太大變化。5類人員不能報名參加高考: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高考的應屆畢業生;在上一年度高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其常住戶口所在縣(市、區)報名。應屆高中畢業生可由所在學校組織集體報名;其他考生,必須在常住戶口所在的縣(市、區)報名。在採集完考生報名資訊後,我區將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對符合我區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進行體檢並核發准考證;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報考資格。為了加強社會監督,所有報名考生要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示,各中學要以班級為單位,在學校顯著位置張榜公示考生名單,內容須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民族、學籍號、戶口所在地、應往屆情況。
同時,我區嚴厲打擊在高考報名中的舞弊行為。在高考報名戶口、投資、納稅、學籍、檔案、註冊登記等環節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考生,將分別給予取消報名資格、取消考試資格、取消錄取資格、取消高校學籍等處理;有關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追究處理;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