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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生活百科全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發佈時間:2021-01-05 15:15:00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呂依依 | 責任編輯:呂依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如果説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那麼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繳納物業費、離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2017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1]

2019年12月23日,據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介紹,民法典(草案)共7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1260條。


立法經過

195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後,由於反右鬥爭擴大化,立法活動被終止。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議程,並於1964年完成了草案(試擬稿)。後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組織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雖然草案並未正式通過成為法律,但現行的民法通則都是以該草案為基礎。

200212月,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民法草案。之後,由於物權法尚未制定,加之對民法草案認識分歧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終被擱置下來。

201411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

20163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副秘書長、發言人傅瑩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民法典編纂工作已經啟動,從做法上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總則,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民法總則的徵求意見稿已經出來,預期6月份能夠提請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

2016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了民法總則草案,標誌著民法典編纂工作進入立法程式。

20173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17101日起施行。

2018827日,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有關內容,新增離婚冷靜期。

20181223日,民法典侵權責任編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

20181223日民法典合同編草案二審稿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為體現對合同的保護,二審稿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2019625日,栗戰書委員長主持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會議審議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和民法典繼承編草案。

20191220日,法工委對民法典各分編草案進行了修改完善,並將2017年已經出臺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編入草案,重新編排條文序號,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提請12月常委會會議審議。

20191223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作關於《民法典各分編(草案)》修改情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編纂情況的彙報。據沈春耀介紹,民法典(草案)共7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1260條。

2019年12月24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舉行分組會議,審議民法典草案。12月28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提請審議民法典草案的議案,決定將民法典草案提請2020年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