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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國林業基本情況來源: 中國網 時間: 2011-08-19
一、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 【森林資源】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先後共開展了七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第七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2004—2008年)結果顯示,全國森林面積19545.22萬公頃,活立木總蓄積149.13億立方米,森林蓄積137.21億立方米,森林覆蓋率20.36%,比1949年的8.6%凈增11.76個百分點。我國森林面積居俄羅斯、巴西、加拿大、美國之後,列世界第五位;森林蓄積量居巴西、俄羅斯、美國、加拿大、剛果民主共和國之後,列世界第六位。我國人工林保存面積6168.84萬公頃,蓄積19.61億立方米,人工林面積列世界第一位。 除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外,全國有林地面積18138.09萬公頃。按林種劃分,公益林、商品林面積分別佔52.41%和47.59%,其中公益林面積中防護林8308.38萬公頃、特種用途林1197.82萬公頃;商品林面積中用材林6416.16萬公頃、薪炭林174.73萬公頃、經濟林2041萬公頃(其中油茶林320萬公頃)。按土地權屬劃分,國有林7246.77萬公頃,集體林10891.32萬公頃,分別佔39.95%和60.05%。按林木權屬劃分,國有的7143.58萬公頃,集體經營的5176.99萬公頃,個體經營的5817.52萬公頃,分別佔39.38%、28.54%和32.08%。全國現有天然林面積11969.25萬公頃,佔有林地面積的65.99%;蓄積114.02億立方米,佔全國森林蓄積的85.33%。全國現有人工林面積6168.84萬公頃,佔有林地面積的34.01%;蓄積19.61億立方米,佔全國森林蓄積的14.67%。 總體上看,我國森林資源仍存在總量不足、品質不高、分佈不均衡的問題。我國的森林覆蓋率只有世界平均水準30.3%的2/3,每人平均佔有森林面積不到世界每人平均佔有量0.62公頃的1/4,每人平均佔有森林蓄積量僅相當於世界每人平均佔有蓄積量68.54立方米的1/7強。造林良種使用率僅為51%,與林業發達國家的80%相比,還有很大差距。除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外,在我國現有森林中,中、幼齡林比重較大,面積佔喬木林面積的67.25%,蓄積量佔森林蓄積量的40.03%。從地域分佈上看,我國東北的大、小興安嶺和長白山,西南的川西川南、雲南大部、藏東南,東南、華南低山丘陵區,以及西北的秦嶺、天山、阿爾泰山、祁連山、青海東南部等區域,森林資源分佈相對集中;而地域遼闊的西北地區、內蒙古中西部、西藏大部,以及人口稠密、經濟發達的華北、中原及長江、黃河中下游地區,森林資源分佈較少。 【野生動植物資源】我國野生動植物資源十分豐富。全國有脊椎動物6482種,約佔世界脊椎動物種類的10%,其中:獸類581種,鳥類1332種,爬行類412種,兩棲類295種,魚類3862種。我國有許多特有的野生動物,其中:特有的獸類86種,鳥類80種,兩棲類163種,爬行類126種。全國約有高等植物3萬多種,居世界前三位,其中特有植物種類約1.7萬餘種,如銀杉、珙桐、銀杏、百山祖冷杉、香果樹等,均為我國特有的珍稀瀕危野生植物種類。為保護這些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我國先後頒布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將341種陸生野生動物、246種野生植物,確定為國家一級或二級保護對象,予以重點保護。我國現有古樹名木323.2萬株,其中國家一級古樹14.43萬株(樹齡500年以上)、國家二級古樹107.27萬株(樹齡300—499年)、國家三級古樹199.6萬株(樹齡100—299年),國家級名木1.89萬株。林木良種資源收集保存庫面積1000萬餘公頃,收集保存林木種質資源約5萬份。 【林業自然保護區】我國林業系統共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區2012處,總面積1.237億公頃,約佔國土陸地面積的12.88%,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47處,面積7597.42萬公頃。林業系統建立的自然保護區中,森林生態系統類型自然保護區1254處,面積3086.26萬公頃;濕地生態系統類型自然保護區356處,面積3178.55萬公頃;荒漠生態系統類型自然保護區30處,面積3709.35萬公頃;野生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107處,面積168.32萬公頃;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284處,面積2227.57萬公頃。此外,我國還建立了近5萬個自然保護小區,100處國家濕地公園。這些自然保護區,有效地保護了我國90%的陸地生態系統、85%的野生動物種群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以及20%面積的天然林群落。調查結果顯示,我國50.3%的自然濕地,85%以上的珍稀野生動植物物種,特別是大熊貓、朱鹮等物種的野外種群,都依靠自然保護區得到了有效保護。我國共有28處自然保護區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與生物圈”保護區網路,37處被列入國際重要濕地名錄,18處被列為世界自然遺産名錄,相當一部分自然保護區是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點地區。 【國有林場】我國共有國有林場4507個,職工總數66萬人,其中在職職工43.5萬人、離退休職工22.5萬人。全國國有林場總經營面積6200萬公頃,其中林業用地面積5500萬公頃,森林面積4500萬公頃,森林蓄積量23.4億立方米,分別約佔全國林業用地面積、森林面積和森林蓄積量的18%、23%和17%。在5500萬公頃林業用地面積中,商品林面積1000萬公頃,公益林面積4300萬公頃,其中重點公益林面積2700萬公頃。國有林場有林地總面積3000萬公頃,疏林地面積200萬公頃,灌木林地面積900萬公頃,宜林荒山荒地面積800萬公頃。 【森林風景資源】我國森林風景資源十分豐富,是自然文化遺産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這些珍貴的森林風景資源,1982年我國開始建立第一個森林公園——湖南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目前,全國共建立各類森林公園2583處,保護森林風景資源1677萬公頃,其中國家級森林公園740處、國家級森林旅遊區1處,保護森林風景資源1152萬公頃,基本形成了以國家級森林公園為骨幹,國家級、省級和縣級森林公園協同發展的森林風景資源保護管理體系。中國世界自然和文化遺産名錄中有15處涵蓋森林公園的景觀資源,中國世界地質公園名錄中有15處是森林公園,森林風景資源保護在自然文化遺産保護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二、濕地資源保護 【濕地資源狀況】據首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1996—2003年)結果顯示,我國單塊面積大於100公頃的濕地總面積3848.55萬公頃(人工濕地只包括庫塘),居亞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其中:自然濕地3620.05萬公頃,佔94.06%;庫塘濕地228.50萬公頃,佔5.94%。在自然濕地中,沼澤濕地1370.03萬公頃,近海與海岸濕地594.17萬公頃,河流濕地820.70萬公頃,湖泊濕地835.16萬公頃。濕地內分佈有高等植物2276種,野生動物724種,其中水禽類271種、兩棲類300種、爬行類122種、獸類31種。 我國濕地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類型多,《濕地公約》定義的各類濕地在我國均有分佈,是全球濕地類型最豐富的國家;二是分佈廣,從寒溫帶到熱帶,從沿海到內陸,從平原到高原都有分佈;三是區域差異顯著,東部地區河流濕地多,東北部地區沼澤濕地多,長江中下游和青藏高原湖泊濕地多,等等;四是生物多樣性豐富,濕地生境類型眾多,不僅物種數量多,且許多為中國特有。總體來看,我國自然濕地僅佔國土面積的3.77%,遠遠低於6%的世界平均水準,每人平均自然濕地面積0.028公頃,僅相當於世界每人平均濕地面積的13.15%。 【濕地保護管理】我國是《濕地公約》締約國。加入《濕地公約》以來,我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護和恢復濕地。2000年,國務院17個部門聯合頒布《中國濕地保護行動計劃》。2003年,國務院批准《全國濕地保護工程規劃(2002—2030年)》。2004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通知》。2005年,國務院批准了《全國濕地保護工程實施規劃(2005—2010年》,提出以工程措施對重要退化濕地實施搶救性保護。全國已建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553處,國家濕地公園145處,以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為主的濕地保護網路體系初步形成,濕地保護面積達到1820萬公頃,佔全國自然濕地總面積的50.3%。通過積極有效的政策和行動,我國的濕地保護得到了國際社會的肯定,2002年世界自然基金會將“獻給地球的禮物”榮譽獎頒發給了中國國家林業局,2004年濕地國際將“全球濕地保護與合理利用傑出成就獎”授予中國,我國科學家蔡述明教授還獲得了“濕地科學獎”。 三、荒漠化和沙化狀況 【荒漠化和沙化狀況】我國是世界上荒漠化和沙化面積大、分佈廣、危害重的國家之一,嚴重的土地荒漠化、沙化,威脅著我國生態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全國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監測(2005—2009年)結果顯示,全國荒漠化土地面積為262.37萬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積為173.11萬平方公里,分別佔國土總面積的27.33%和18.03%。與全國第三次荒漠化和沙化監測(2000—2004年)比較,5年間全國荒漠化土地面積年均減少2491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積年均減少1717平方公里。監測表明,我國土地荒漠化和沙化整體得到初步遏制,荒漠化、沙化土地持續凈減少,局部地區仍有擴展。 第四次全國荒漠化和沙化監測與第三次監測間隔5年內,我國防沙治沙呈現四個重要變化。一是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積持續凈減少。5年間全國荒漠化土地減少1.25萬平方公里,沙化土地減少8587平方公里,分別比上次監測時減少0.47%和0.49%。我國有荒漠化土地分佈的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荒漠化土地均有所減少;有沙化土地分佈的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絕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沙化土地有所減少。二是荒漠化和沙化程度持續減輕。5年間,中度、重度、極重度3種類型的荒漠化土地分別減少1.69萬平方公里、6800平方公里和2.34萬平方公里;中度、重度、極重度3種類型的沙化土地分別減少9906平方公里、1.04萬平方公里和1.56萬平方公里;流動沙地、半固定沙地減少7084平方公里。三是沙區植被狀況進一步改善。5年間,沙化土地植被平均蓋度由17.03%提高到17.63%,植被蓋度50%以上的沙化土地面積增加1.03萬平方公里,蓋度小于10%的沙化土地面積減少1.36萬平方公里。荒漠化和沙化重點保護治理區植物種類明顯增加,植被群落穩定性增強。四是重點治理區生態環境明顯改善。重點治理的科爾沁沙地、毛烏素沙地、渾善達克沙地、呼倫貝爾沙地、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區等區域生態明顯改善。 【困難與挑戰】我國防沙治沙雖然取得了巨大成績,但同時也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和困難。總體上説,防沙治沙是成績與困難同在、機遇與挑戰並存。全國現有沙化土地173萬平方公里,佔國土總面積的近1/5,其中可治理面積53萬平方公里,按照每年縮減1717平方公里的速度計算,完成全部治理任務大概需要300年時間。同時,人口、經濟發展的壓力與生態承載能力的矛盾突出。我國生態承載能力只及世界平均水準的1/3,現在人口、牲口、灶口這“三口”問題比較突出,一些地區濫樵採、濫開墾、濫放牧、水資源不合理利用等行為在沙區較為嚴重。另外,防沙治沙投入嚴重不足,相關優惠政策亟待完善,機制需要活化,防沙治沙的科技含量較低,科技支撐不夠等,也是我國防沙治沙工作亟待解決的問題。 四、林業法律法規和規章 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基本形成了以森林法為主體,其他相關林業法律、法規、規章相輔相成的林業法律體系。各項林業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為推動現代林業建設、促進林業部門依法行政發揮了重要作用。 【林業法律】頒布的林業法律有10部,分別是:《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種子法》、《防沙治沙法》、《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 【林業行政法規】林業行政法規有17件,分別是:《森林法實施條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自然保護區條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森林防火條例》、《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森林採伐更新管理辦法》、《國務院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退耕還林條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城市綠化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血吸蟲病防治條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 【林業部門規章】林業部門規章共42件,主要有:《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佔用徵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林業行政處罰程式規定》、《林業標準化管理辦法》、《植物新品種保護名錄(林業部分)》、《引進陸生野生動物外來物種種類及數量審批管理辦法》、《林木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理辦法》、《林木種子品質管理辦法》、《主要林木品種審定辦法》、《林木種質資源管理辦法》、《開展林木轉基因工程活動審批管理辦法》、《森林資源監督工作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産品品質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辦法》、《營利性治沙管理辦法》、《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處置辦法》等。 此外,還有地方人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林業法規和地方政府林業規章400多件。 五、林業科技、教育與資訊化 【林業科技】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林業科技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共取得科技成果24000多項,其中,獲國家級獎勵290多項,省部級科技進步獎近2000項,林業科技貢獻率達到39.1%。全國審(認)定林木良種3383個,頒布實施林業國家標準334項,行業標準778項,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高新技術研究、軟科學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轉化推廣、高新技術産業化等領域全面參與國家各類重大科技計劃,並初步形成了包括林業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科技推廣與技術服務、技術標準與品質監督、林業科技管理等在內的比較完整的林業科技創新體系。全國共有地(市)級以上林業科研機構232個,研究開發人員1.4萬人。現有局級重點實驗室34個,國家級和局級陸地(森林、濕地、荒漠)生態系統定位觀測研究臺站79個,國家級林木種質資源保存庫13個,國家級林木良種基地131處,科學數據中心1個,國家級和局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1個,林業科技示範園6個、林業科技示範縣70個,標準化示範區238個,林業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23個,國家級和局級林業品質檢驗檢測機構28個,省級林木種苗品質檢驗機構29個,地(市)、縣級林木種苗品質檢驗機構666個,省、地(市)、縣三級林業科技推廣機構2638個,林業科學技術普及基地45個。已建立植物新品種測試中心1個、測試分中心5個,分子測定實驗室2個,專業測試站5個。 【林業教育】林業教育體系健全,形成了普通高等林業教育與高、中等林業職業技術教育、林業培訓協調發展的林業教育培訓體系。目前,涉林一級學科有生物學、林業工程、林學、建築學、農業資源與環境、農林經濟管理6個,授予專業學位的種類有風景園林、林業、工程3種。全國獨立設置的普通高等林業本科院校7所,獨立設置的林業(生態)職業技術學院12所、中等林業(園林)職業學校31所,另有346所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和高等職業院校、587所中等職業學校招收了林科專業學生。以國家林業局管理幹部學院為骨幹的培訓機構負責林業幹部培訓工作,設有國家林業局教育培訓資訊中心、成人教育研究中心、職業教育研究中心、自學考試管理中心。全國共有林業行業關鍵崗位培訓單位57個,林業職業技能鑒定站61個。全國林科類專業在校研究生1.9萬人,本科生和高職、高專生21.2萬人,中專生28.2萬人,全行業年培訓林業從業人員300多萬人次,3.8萬人次通過林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考核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林業資訊化】林業資訊化全面快速推進。建成高標準的內網、外網、專網,形成全國林業資訊高速公路。林業綜合辦公系統建成運作,實現公文辦理、會議辦理、事務辦理等政府機關主要工作的線上辦理,全國林業系統進入無紙化辦公時代。啟動實施移動辦公系統,徹底打破傳統辦公方式的時空局限,實現隨時隨地辦公的模式。整合改造機關內部網站,建成“中國林業網”統一門戶網站,形成國家林業資訊發佈、線上辦事和互動交流的統一平臺。整合林業數據庫和應用系統建設,初步實現副省級以上決策層面的專業數據集中管理和統一基礎平臺上的跨部門數據共用。啟動了林業資訊化示範工程和示範省建設。《全國林業資訊化發展“十二五”規劃》印發實施。資訊化標準規範建設步伐加快。開展了中國林業資訊化發展戰略研究,公佈了首部《中國林業資訊化發展報告》。資訊化制度建設得到加強,印發了《全國林業資訊化工作管理辦法》等15個管理辦法,林業資訊化走上規範化管理軌道。資訊化機構隊伍建設加強,經中央編辦批復,成立了國家林業局資訊中心,對全國林業資訊化工作履行行業管理等職能。 六、林業機構與隊伍 【林業機構】國家林業局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司、造林綠化管理司(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森林資源管理司、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司、農村林業改革發展司、森林公安局(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司、科學技術司、國際合作司(港澳臺辦公室)、人事司11個職能司局和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機關行政編制311名。另有國家林業局國有林場和林木種苗工作總站、林業工作站管理總站、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中心、天然林保護工程管理中心、退耕還林(草)工程管理中心、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森林資源監督管理辦公室、濕地保護管理中心、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調查規劃設計院等52個直屬事業單位,其中國有林場和林木種苗工作總站、林業工作站管理總站、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中心、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森林資源監督管理辦公室、濕地保護管理中心等24個直屬事業單位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此外,還有主管或挂靠的中國林業産業協會、中國花卉協會、中國竹産業聯合會、中國林場協會、中國經濟林協會、中國林業機械協會、中國治沙暨沙業學會、中國林業經濟學會、中國林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等28個全國性社會團體。 【林業隊伍】我國林業自上而下擁有一套完整的行政管理體系,每個省區市都設有林業廳(局),絕大多數地市縣設有單獨的林業行政機構,大部分鄉鎮設有林業工作站。同時,我國擁有健全的林業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全國共有近7000個森林公安工作機構、1.7萬個防火檢查站、4236個木材檢查站、28112個鄉鎮林業工作站、3081個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局(站)、1372多個林木種苗管理站、7083個野生動植物管理站和350個國家級、768個省級、2000余個市縣級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站,共有執法人員約32萬人,其中森林公安民警6萬人。全國共有3595個縣級以上森林防火指揮部辦事機構,人員2.1萬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近2萬支,人員61萬人。全國共有851個林權管理服務機構。全國共有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人員2萬餘人,野生動物疫源疫病專兼職監測人員1萬餘人,林木種苗品質檢驗人員10376人,從事森林公園管理和服務人員14.3萬人,另有鄉村護林員70.4萬人。全國共有2000多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5萬人。全國共有國有重點森工企業135個,重點營林局20個,國有林場4507個,鄉村林場8.8萬個,國有苗圃8738個,林木良種基地876個。全國林業系統職工總人數169萬人。 七、林業國際合作 【國際交流與援助】我國已與德國、美國、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俄羅斯等40多個國家和聯合國糧農組織、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全球環境基金、國際熱帶木材組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世界自然基金會、大自然保護協會、濕地國際等20多個國際組織建立了林業交流與合作渠道,在濕地保護、自然保護區建設、人員培訓等領域開展了一系列的項目合作,引進了技術和資金,改善了項目區的生態環境。我國林業共爭取無償援助項目760個,無償援助金額8.5億美元;爭取世界銀行林業貸款項目6個,引進世界銀行貸款9億多美元;承擔了世界自然基金、保護國際等19個非政府國際組織在華代表處的業務主管單位建立了緊密聯繫,有效推動了多邊國際合作。中日民間綠化合作(“小淵基金”)共爭取日方援助資金達50億日元,實施項目163個,項目造林4.17萬公頃,促進了兩國的交流與合作。 【執行國際公約】我國由林業部門牽頭執行的國際公約有4項,分別是:《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和《國際森林文書》。同時,林業部門還參與執行了《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國際熱帶木材協定》等國際公約協定和牽頭負責聯合國森林論壇各項談判工作。 【政府間合作】由林業部門負責執行的政府間雙邊協定有12項,分別是:《中日候鳥保護協定》、《中國澳大利亞候鳥保護協定》、《中印老虎保護協定》、《中俄森林防火聯防協定》、《中俄興凱湖保護區協定》、《中俄老虎保護協定》、《中蒙森林草原防火聯防協定》、《中印尼聯合打擊非法林産品貿易諒解備忘錄》、《中南非林業合作諒解備忘錄》、《中韓候鳥保護協定》、《中美打擊木材非法採伐諒解備忘錄》、《中國澳大利亞打擊木材非法採伐諒解備忘錄》。 我國與芬蘭、加拿大、紐西蘭、墨西哥、澳大利亞、俄羅斯、印度尼西亞、泰國、美國、越南、奧地利、蘇利南、蓋亞那、南韓、德國、智利、伊朗、土耳其、緬甸、西班牙、法國、斯洛伐克、斐濟、希臘、英國、埃及、日本、賴索托、瑞典、阿曼、義大利、巴西、捷克、印度、象牙海岸、蒙古、朝鮮、阿根廷、伊拉克、剛果共和國、尼泊爾、奧地利、阿聯酋、馬來西亞等44個國家,先後簽署了56個林業部門間合作協議(備忘錄)。(國家林業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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