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年,甲午年,7月25日,中日甲午戰爭爆發;
1954年,甲午年,6月9日,日本自衛隊成立;
2014年,甲午年,7月1日,日本政府召開臨時內閣會議,通過了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內閣決議案。
提出新的武力行使條件
日本是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國家之一,依據《和平憲法》第九條,“日本永遠放棄以國家權力發動的戰爭和依靠武力威嚇及武力行使解決國家紛爭的手段”。而新的憲法解釋將放寬對武力行使條件的限制,其模糊的措辭將為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鋪平道路。
根據日本政府對憲法第九條的一貫解釋,日本能夠行使的僅限于本國直接遭攻擊後作為反擊的“個別自衛權”,且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第一,日本遭到緊急不當的武力侵犯;第二,沒有其他合適手段可以排除侵犯;第三,武力行使控制在“必要最小限度”。
日本政府27日向“安全保障法制整備相關執政黨協議會”中提出了可以實行集體自衛權的最終決議案,提出發動武力的“新三條件”:一、日本遭到武力攻擊,或與日本關係密切國家遭到武力攻擊,威脅到日本的存亡,從根本上對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構成明確危險;二、為保護國家和國民,沒有其他適當手段可以排除上述攻擊;三、武力行使限于“必要最小限度”。[詳情]
日本如何行使集體自衛權
一些軍事分析師認為,這意味著日本將擺脫髮展軍事力量、參加海外軍事行動的限制,今後一旦日本主動使用武力,“自衛隊”將實際上成為軍隊。
軍事科學院外國軍事部研究員袁楊表示,解禁集體自衛權意味著日本能夠以“關係密切”、“友好”的國家遭受攻擊為名義,主動參與一些超越本土防衛、非作戰行動之外的軍事行動;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日本自衛隊可以參加一些具體行動,可能以武裝力量的形式出現在國際維和行動中。一支武裝力量如果能夠在海外執行一些武裝性任務,實際上就具有軍隊的性質。
以前,自衛隊武器裝備發展受到一些具體限制,比如不能有進攻性武器,導彈射程被限于較短距離。解禁集體自衛權後,“日本軍事力量可能會慢慢有所發展,不過會有一定限度”。[詳情]
解禁集體自衛權的目的
安倍這些人太想讓日本擺脫因二戰戰敗而受到的束縛,成為“正常國家”了,美國要牽制中國,需要借日本的力,這給安倍政府實現“戰略突破”提供了機會。日本因受到壓制而深藏起來的那些咄咄逼人的東西無疑在甦醒,美國對此是看得清的,但它認為後者變“野”一點符合今天美國的利益。
安倍以各種見不得人的手段推動解禁集體自衛權,直接目的便是加強日美同盟。可是,在當今多極化世界中,這一延續自冷戰時代日美安保同盟的夥伴關係,已經愈發像一個怪胎;更長遠的目的,恐怕還在於重拾誕生於福澤喻吉那個時代的野心,這位鼓吹甲午戰爭是“文明與野蠻的戰爭”的“教育家”,現在還印在一萬日元紙幣的背後。[詳情]
日本人的危機意識
日本《每日新聞》6月27日至28日進行了民調,調查顯示,只有19%的日本人人表示如果自願放棄從1980年就宣佈的用自衛隊保護盟友的權力被修訂,他們看不到日本的危險,71%的日本人則認為本國或捲入戰爭。
6月29日,一名日本中年男子爬上位於東京都新宿區新宿火車站南口的天橋頂上,鎮定地發表批判安倍政權和反對政府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演説”。隨後,該男子從容地打開放置身邊的汽油瓶,將汽油兜頭倒下,隨後平靜地點燃打火機,企圖自殺。6月30日晚,約1萬名日本東京民眾在首相官邸前舉行示威,抗議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試圖修改憲法解釋以解禁集體自衛權。
日本,除某些特殊時期外,即便是國民對政府行為或政策感到不滿而奮起抗議遊行,也表現得相對理性、平和,且秩序井然,很少出現過激的抗議行為。此次,竟然採取如此極端方式來表達對安倍內閣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抗議。這一戰後日本史上罕見的過激抗議事件。[詳情]
安倍令世界不安
日本放棄傳統安全立場,向攻擊性立場急劇轉變,不會提高包括自身在內的地區安全,相反會加劇地區安全風險。沒有人能保證,在特定條件下,過度解釋並使用集體自衛權,不會成為日本的選擇。集體自衛權的盒子一旦打開,就有可能轉化為高烈度戰事的鑰匙。就維持從東北亞到中東的地區安全而言,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對現有秩序形成了挑戰。
事實上,美國在上述地區的安全政策已被證明難言成功,蕭規曹隨的日本獲得新的武力使用權,除了增加相關國家的疑慮,只會給地緣形勢的不穩定造成放大效應。[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