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修改體現人權保障
    15年後,刑事訴訟法迎來了它的第二次大修,2012年3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作關於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説明,小組討論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此次刑訴法修改的框架和內容目前已確定,涉及修訂的條文將超過刑訴法條文的四分之一,在許多方面都有較大的突破。
陳衛東
陳衛東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國人民大學律師業務研究所所長。
刑訴法大修亮點不斷
刑訴法大修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的八大亮點
    從內容上看,新刑事訴訟法既有對原有程式制度的調整,也有對既有程式制度的重塑,還有對新制度、新程式的建構。其中既有微觀的規範調整,也有宏觀上的制度重塑與構建,完善了既有的制度安排並搭建了新的制度框架。因而,整體來看,新刑事訴訟法不僅具有實用性與針對性,還具有制度前瞻性。

刑訴法修改釋放積極信號

    從整體上看,刑訴法修改在公權與私權的配置上,繼續朝著更加合理的方向前行。刑事訴訟法在人權保障上的地位在所有法律中十分重要,如果這些人權保障的條款能夠獲得通過,必將給未來中國刑事訴訟格局帶來深刻變化,對刑事執法模式帶來深遠影響。

刑訴法大修

    令人欣慰的是這次修改的力度如此之大,毫無疑問會使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的內容更加充實,體系更加完備,各個條文之間更加銜接,條文設計亦會更加合理,刑事訴訟法的此次修改值得期待。

刑訴法修改應正視民眾擔憂

刑訴法大修

    其實,無論涉嫌犯何種罪,都該及時通知親屬,這不僅是對公民基本人權的尊重,而且壓根兒就不會有礙偵查。

尊重刑訴法修改的民意訴求
    人權與公權,公正與效率,觀念與制度,糅雜在一部刑訴法修正案草案中的諸多宏大話題,牽扯到法治路上行人的複雜心態。如何保障國家追訴犯罪的效力與權威,同時儘量縮減權力濫用空間,最大程度確保無辜的人不受追訴,這是公民的普遍期待,也是修法不可偏離的核心目標。
尊重民意消除刑訴法遺憾
    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從理念上講,存在著保障人權與打擊犯罪之間的博弈。從現實層面上講,則是包括公檢法等公權力之間,公權力與律師、公民之間,甚至社會各階層之間的力量博弈。因此,法律的每一次修正,總是存在爭議,留有遺憾。

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

刑訴法修改
刑事訴訟法再修改的人權保障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所建立的包括上述庭前準備程式在內的諸多新程式,以及草案所完善的包括上述證人出庭制度在內的許多已有制度,是最為基本的程式性人權保障措施,因為制度和程式的存在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權利的先決條件,是所有權利實現的基礎。

刑訴法大修堵住司法漏洞

    從某種程度上説,刑事訴訟法是衡量一個國家法治文明和法治建設的尺規。刑事訴訟法30多年的變遷,印證了中國法治理念的文明演進,記錄了中國法治建設的堅實步履。當然,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一個國家的法治不可能超越現實國情、超越發展階段而獨立存在。我國的司法制度只能立足於我國當前的法治水準,不斷總結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實踐的成功經驗。

見微者,知天下微 評

往期回顧

    事實上,每一次修法都不會是某項法律制度的終點,而只是一次新的開始,所以我們不奢求制度的完美,而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不斷追求完善。本次刑事訴訟法的修改也許還會有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但不完美正是我國當前現實的真實反映,只有正視這種不完美,我們才有提升的空間、發展的動力。

中國網觀點中國  |  編輯: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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