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需要高品質的發展
    我國1993年印發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明確指出,“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民生産總值的比例,本世紀末達到4%。計劃、財政、稅務等部門要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認真加以落實。雖然是遲到12年才兌現的承諾,但終於實現了。不過,教育的“老大難”問題並沒有解決,每年都在期待的教育改革,總是千呼萬喚不出來。
熊丙奇
熊丙奇
    我國教育在教育投入增長的背景下有大發展,卻沒有大變化。教育和人才在規模上快速發展,卻缺乏品質。
4%:遲到的承諾
12年教育“還債”
4%只是12年教育“還債”新起點
    我國教育投入水準低,主要由兩方面原因所致。一是教育經費保障體系不合理,長期以來,我國基礎教育實行以縣鄉財政為主的保障機制。二是教育經費撥款體系不健全,我國教育經費撥款,是由政府單方面負責,俗稱“討錢花”,一些地方在三公消費時不缺錢,可輪到教育投入時就沒有錢了。

4%的教育支出實現後怎麼辦

    實現教育支出投入佔GDP的4%固然重要,實現這一目標後,如何確保資金合理使用,更為關鍵。首先,在資金的投入上應該重點優先考慮中西部及少數民族聚居地。其次,我國城鄉教育的基礎落差很大,教育資源分配不夠均衡,對鄉村教育資金投入加大和傾斜是解決城鄉教育差距的關鍵。再次,對華而不實的教育工程要進行有效遏制,有必要對教育行政管理成本進行壓縮和降低,從而確保一線教師的收入提高,充分發揮他們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教育的“刀刃”在哪

    “追4”目標從開始行動到最終實現,20年的艱難不易,大家看得到;教育的地區差異、貧富差距,大家看得到;各種訴求的多元化及利益紛爭,大家也看得到。而每每談到“分蛋糕”時,聽到最多的一句話就是“錢要花在刀刃上”,但究竟哪兒是“刀刃”,卻讓人困惑。

異地高考:突然破局

特權奶酪

    所謂京滬考生的“權益”,實在經不起推敲,享受著最好的教育資源,又要享有最少的競爭壓力,這就是他們的“權益”,保護這樣的“權益”,就是在蔑視社會的公平正義。

異地高考方案應公開徵集民意
    政府部門的決策,不能簡單告訴民眾一個結果,而應讓民眾看到決策的過程。異地高考改革方案,無論怎麼設計,都必然意味著一部分人利益的調整,所以,它至多是個“有限的公平”。要想從根本上解決異地高考難題,教育部門需要對總體的高考改革早做籌劃,向公眾公佈時間表。
解決異地高考需國家層面出方案
    國家如果只給出放寬戶籍限制的思路,再由各地因地制宜提出具體方案,解決矛盾突出地區的異地高考問題,前景是很不樂觀的。必須在出臺的文件中,應該明確具體方案,以及實施的路線圖、時間節點。另外,還有必要從高考改革角度,來構思怎樣實現異地高考,如果我國能推進基於統一測試基礎之上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高考就變為社會化考試,根植于集中錄取制度上的戶籍報名限制,也就自然不存在了。

教育公平:沒有終點的改革

教育的底色是公平
教育的底色是公平
    教育公平不可能一蹴而就。面對五光十色的社會現實,五花八門的教育方法,不論是社會管理者還是教育者,都須清醒地看到,教育的底色是公平。只有在公平正義的背景下,教育才會成為人人皆可攀援的“向上階梯”,學校才會成為每一個孩子的成長樂園,我們的社會才能繪製出色彩斑斕的發展進步圖景。

教育公平才能打破社會階層固化

    縱觀整個教育過程,教育機會的不均等,教育過程的不均衡,教育結果的不對等,從起點,到過程,再到結果,都有不公平的現象存在。如果寒門學子無法通過知識來改變命運,而富家子弟憑藉金錢和關係能輕鬆入讀名牌大學、找到好工作,人們用什麼來相信,他們代表的兩個階層能友好共處?教育是提高人們社會地位的重要階梯,是實現階層向上流動、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的一根血脈。教育公平是帶有基礎意義的社會公平,確保公民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和同質的教育資源,維護教育公平,維持其實現階層流動的重要功能,是保持社會穩定、健康、和諧的重要路徑。

見微者,知天下微 評

往期回顧

    《教育規劃綱要》所確定的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改革、教育管理制度改革、現代學校制度建設、考試升學制度改革,都直指當下的教育問題要害,但令人遺憾的是,目前這些改革在推進過程中,阻力較大,進展緩慢。這是我國政府必須直面的問題。

中國網觀點中國  |  編輯:宋韶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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