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老齡辦、民政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老年協會建設的通知》
近日,全國老齡辦、民政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老年協會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了解,截至2014年年底,我國城鄉社區老年協會已達49萬個,覆蓋率74%。自2012年全國老齡辦下發《關於加強基層老年協會建設的意見》、實施老年協會建設“樂齡工程”並召開全國基層老年協會規範化建設經驗交流會以來,全國各地創新老年協會服務管理方式,大力培育扶持,促進老年協會在基層老齡事業、社會公益事業、社區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覆蓋率不高、區域發展不平衡、經費設施不足、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等問題。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關於發揮老年協會作用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老年協會建設,全國老齡辦、民政部聯合製定下發《通知》。
《通知》在提高覆蓋率、做好登記管理、加強設施建設、加大扶持力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開展業務培訓、優化發展環境、加強組織領導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旨在幫助城鄉社區老年協會解決登記難、沒有法律地位、缺乏經費、發展不規範等問題,重在激發老年群眾組織的活力,充分發揮其在養老服務、社區治理中的作用。
《通知》要求,各級老齡、民政部門要把提高城鄉社區老年協會覆蓋率作為2015年老年協會建設工作的首要任務,力爭到2015年底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
《通知》首次明確將城鄉社區老年協會納入公益慈善類或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範疇,進行直接登記。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放寬條件,簡化手續,做到能登盡登。暫時不具備登記條件的老年協會,可在鄉鎮(街道)備案。同時,鼓勵城鄉社區老年協會自願組合,成立聯合組織,依法進行登記。
《通知》提出,要爭取把老年協會建設納入財政預算,積極協調財政部門研究制定對老年協會的資助和獎勵辦法。要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社會組織孵化資金、村集體資金對老年協會的扶持力度。同時,支援老年協會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或公益創投項目,把具備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資質的老年協會納入承接主體,探索開展政府購買老年協會服務試點工作並逐步推廣試點經驗。
《通知》提出,要深入開展基層老年協會“樂齡工程”,充分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城鄉社區服務設施、老年“星光計劃”、“幸福計劃”以及各類養老服務設施等資源,改善老年協會設施,並提出,要鼓勵涉老服務和活動設施由老年協會參與管理。
《通知》要求,建立完善社會力量參與老年協會建設的平臺和渠道,鼓勵大中專院校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益組織、志願服務組織等社會機構為老年協會開展資金支援或志願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