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周斌
一起刑事案件,從偵查到判決,僅用8個小時。
助力跑出辦案新速度的正是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由於當事人認罪認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5月14日,浙江省新昌縣人民檢察院對這起醉駕案適用速裁程式,受案3個小時後便提起公訴,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法院採納檢察機關建議,依法判處被告人拘役45天。
于2018年10月在刑事訴訟法中正式確立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如今正在刑事案件中廣泛適用。今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顯示,2019年12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達83.1%,量刑建議採納率79.8%。
多位來自政法系統的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説,過去一年多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不斷提升,實現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有機統一,不僅跑出刑事辦案新速度,也守住案件品質生命線,推進了社會治理,促進了社會和諧。
強力推進
開展教育轉化,促使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充分聽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意見;做好被害方工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加重了檢察機關的職責。
主動履職,迎難而上。去年8月召開的全國刑事檢察工作會議提出,到當年年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當月適用率要提至70%左右。各地積極作為,通過聯合其他政法機關出臺相關意見、強化工作督導等方式強力推進,適用率快速上升。
江蘇、浙江、河南等地把認罪認罰貫穿刑事訴訟全過程,適用罪名幾乎覆蓋刑法所有章節。浙江檢察機關從去年年初的較低適用率上升至今年4月的86.09%;去年10月至今年4月,江蘇檢察機關單月適用率均在80%以上。
“偵查、起訴階段不認罪認罰,審判階段仍可以適用。主動認罪優於被動認罪,早認罪優於晚認罪,徹底認罪優於不徹底認罪。”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華代表説,認罪認罰促進了刑事司法換檔提速,聚焦矛盾化解,實現案結事了。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宇代表告訴記者,隨著認罪認罰的推進,“少捕慎訴”理念得到更好的貫徹。去年以來,浙江認罪認罰案件不捕、不訴、緩刑率分別為58.5%、22.7%、37.6%,均遠高於同期所有刑事案件的不捕、不訴和緩刑率。相應地,被告人服判率明顯提升。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顧雪飛代表深有同感。他拿出河南檢察機關2018年和2019年的4組數據對比説,適用認罪認罰後,不捕、不訴、緩刑率均大幅上升,辦案平均用時縮短近7天,有效提升了辦案質效。
以河南檢察機關不久前辦理的在校大學生楊某盜竊案為例,檢察官通過社會調查了解到楊某平時表現較好,沒有其他違規違紀情況。考慮到楊某盜竊情節輕微,屬初犯偶犯且認罪悔罪,已經取得被害人諒解,依法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
來自律師行業的才華代表和周世虹委員非常關注檢察機關推進認罪認罰工作,對檢察機關主動作為表示讚賞。周世虹説,適用認罪認罰,對犯罪嫌疑人而言,案件從簡從快辦理,獲得從寬處理;對被害人而言,正義得到及時、更快的伸張;對司法機關而言,緩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對社會而言,減少了對抗,可謂多方共贏。
司法公正
新昌縣檢察院辦理的醉駕案,雖然受案3小時後便提起公訴,但該有的程式、該保障的權利一樣不少——承辦檢察官網上閱卷,採取審查報告簡化製作、犯罪嫌疑人告知、訊問、具結“一站式”等方式簡化辦案程式;在值班律師見證下,被告人通過“浙江檢察App”線上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賈宇説,浙江檢察機關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時,始終把辦案品質放在首位,堅持嚴格證明標準,保證值班律師參與,精準適用量刑建議。同時,加強內部監督防範廉政風險。
“我們加強對認罪認罰自願性的審查,絕不因認罪認罰降低證明標準和入罪門檻。”賈宇説,去年以來,浙江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提出認罪認罰、經審查證據不足的173人作存疑不起訴處理,有效防範了冤錯案發生,守住了法律底線。
保證辦案品質,當事人是否自願認罪認罰是關鍵。
江蘇檢察機關全面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依法履行權利告知、釋明義務,認真聽取意見,提出量刑建議,保障犯罪嫌疑人獲得法律幫助,使其理性作出是否認罪的決定並在律師見證下簽署具結書。今年3月,江蘇適用認罪認罰制度辯護人及值班律師在場參與率達99.25%,居全國第一。
劉華告訴記者,江蘇檢察機關依託資訊化技術輔助認罪認罰案件辦理,開發智慧輔助辦案系統,幫助檢察官提升量刑的精準性,設置同類案件量刑偏離值預警機制,對偏離度較高的案件進行重點監管,減少人為操作空間。
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沙沨代表説,城西區檢察機關與區司法局會簽律師參與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的實施意見,確保每案都有律師參與,充分見證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合法性,也監督檢察機關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制度。
在代理案件過程中,才華見證了當事人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過程。他説,檢察機關公正司法,法律程式嚴謹,就量刑建議多次與辯護律師交流、溝通,充分聽取辯護律師意見,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在認罪認罰適用過程中,當事人的各項訴訟權利能夠得到充分保障,我所接觸到的案件沒有出現強迫適用或適用過程中剝奪當事人訴訟權利的情況,能夠確保司法公正。不過我發現,協商從寬的幅度各地有所不一,有的把握得緊,有的幅度相對大一些。”周世虹説。
完善制度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確立不足兩年,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面對更大的責任,檢察官的能力、水準也需要進一步提升。這也是受訪者的共識。
顧雪飛介紹説,河南檢察機關感到,在量刑建議精準化、建立穩定高效的值班律師保障制度、抗訴權的合理運用等方面還需要進一步規範。河南檢察機關將聯合相關部門制定認罪認罰機制下的量刑指導意見、推動制定值班律師補貼辦法、制定認罪認罰案件抗訴指導意見等,破解難題。
“關於被告人認罪認罰後反悔上訴,量刑建議是否‘明顯不當’如何判斷,是當前存在的比較典型也比較關鍵的問題。”賈宇指出,檢察機關需要與法院等相關部門形成共識,著力解決實踐性問題。
在才華看來,推進認罪認罰制度,司法機關需要進一步規範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的次數和程式,以確保充分聽取。同時,對於相同罪名,情節基本相同的不同案件,統一量刑建議尺度,確保司法公正。
認罪認罰,律師的參與不可或缺。但周世虹注意到,目前對律師參與認罪認罰程式沒有作出制度性安排,律師如何參與、接受誰的委託或指派、報酬由誰支付、什麼標準、有哪些具體的權利和義務等,各地做法不一,亟需規範。
“大部分地區,控辯協商的從寬幅度不到30%,我認為可以進一步解放思想,增大協商力度,在不影響案件品質、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和證據裁判原則的前提下,對願意認罪認罰的被告人最大限度從寬處罰。”周世虹説。
劉華説,江蘇檢察機關將致力於加強認罪認罰刑事案件銜接機制建設,推動從偵查、檢察到審判的全流程無縫對接,在引導量刑證據蒐集、完善量刑溝通協商、規範量刑調整程式、制定類案量刑標準等方面進行探索和完善,保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品質更高、效果更好。
“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在認罪認罰中的主導作用,加強與法院溝通,統一常見罪名認罪認罰量刑標準及量刑尺度,統一刑事執法標準。”沙沨建議。
“做好這項工作任重而道遠。”代表委員們認為,要進一步加強探索,總結經驗,完善制度,讓認罪認罰從寬這一符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制度發揮更大作用,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製圖/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