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這是我國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歷史時刻。我們為即將擁有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民法典而歡呼!
編纂民法典,玉汝于成。黨和國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後四次啟動民法制定工作,由於多種原因而未能取得最後成功。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保障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回顧人類文明史,編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標誌意義的法治建設工程,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走向繁榮強盛的象徵和標誌。擁有一部護航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如今,這一夢想就要成真。
編纂民法典,水到渠成。經過多年努力,我們形成了比較完備的民事法律規範體系,民事司法實踐積累了豐富經驗,民事法律服務取得顯著進步,民法理論研究也達到較高水準,全社會民事法治觀念普遍增強。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擺在突出位置,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編纂民法典的制度基礎、實踐基礎、理論基礎和社會基礎進一步夯實,人民群眾和社會各方面對民法典的成功編纂信心滿滿。
編纂民法典,眾志成城。“聚萬眾智慧,成偉大法典”,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編纂民法典,立法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召開座談會、組織調研、10次公佈草案,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聽民聲、匯民智,使民法典編纂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
編纂民法典,不僅能充分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進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發展,而且能為人類法治的發展進步作出中國貢獻。比如,我國民法典中人格權獨立成編,彰顯對人格尊嚴的維護,把對人格權的保護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有效應對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時代對個人隱私、個人資訊等保護帶來的威脅,體現了民法典與時俱進的時代性,也為解決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人格權保護的難題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編纂民法典,不僅完善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的法律制度,而且有利於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並充分調動民事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有利於營造各種所有制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市場環境,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比如,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産權,維護誠實信用原則在合同關係中的基礎性地位,對侵害智慧財産權的行為適用懲罰性賠償,等等。這些規定可以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進一步增強世界對中國法治環境、營商環境的信心。
編纂民法典,健全和充實民事權利種類,形成更加完備的民事權利體系,完善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形成規範有效的權利保護機制,可以更好地維護人民利益,不斷增加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民有所呼,法有所應”,民法典回應新時代人民群眾法治需求,聚焦經濟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全面加強了對公民人身權、財産權、人格權的保護,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典,為實現人民群眾美好生活提供有力保障。這也充分體現我們黨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不變初心,向全世界彰顯我們黨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義。“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民法典的生命力在於實施,草案通過後,只有學習好、實踐好這部法典,才能不斷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作者為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