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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200多萬孩子 代表建議提高這些教師津貼標準

文章來源:上觀 發佈時間:2019-03-14 07:36:02 責任編輯:蘇向東

原標題:為了200多萬孩子,代表建議提高這些教師的津貼標準

摘要:特殊孩子的教育需求一直處於公眾視野之外,融合教育的發展更是極為緩慢。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賦予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包括每一個特殊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陳國民説,但由於種種歷史原因,特殊孩子的教育需求一直處於公眾視野之外,融合教育的發展更是極為緩慢。他建議,要採取相應措施,保障特殊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超5成特殊兒童未接受義務教育

陳國民説,民間公益組織“網路心智障礙者家長組織聯盟”連續三年面向各地心智障礙者家長和相關教育工作者開展調研。調研發現,適齡受訪者中有53%並未接受義務教育,其中29%在康復或培訓機構,16%在讀幼兒園,2%處於休學狀態,7%呆在家中。而在這53%未入學的適齡特殊孩子中,59%明確表示沒有接受過任何入學前登記。

“2007年《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主要數據公報》顯示,6-14歲學齡殘疾兒童為246萬人,而《2017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的數據表明,當年全國包含特殊學校就讀和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在內的特殊教育在校生僅為57.88萬人。”陳國民説,這兩組數據足以反映出,有很多特殊兒童未能接受義務教育。

因此,陳國民建議由教育部門牽頭,綜合衛生醫療、康復系統、民政、殘聯等各部門的資訊數據,建立全面的特殊兒童少年資訊系統。該系統同時開放家長申請登記功能,確保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孩子都能得到統計。同時,建立健全特殊孩子入學評估和爭議仲裁機制。讓每個特殊孩子都應該得到合理的、匹配其能力基礎和教育需求的個別教育支援計劃。“建議明確規定由區縣一級跨部門的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負責當地所有特殊孩子的統一入學評估和爭議仲裁;區縣資源不足的,由市級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承擔該項職責。”

他同時建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為特殊教育教師設置單獨編制;要求隨班就讀的特殊孩子達到5人的學校,必須配備一名專職資源教師,不足5人的學校則必須配備一名兼職資源教師;專兼職資源教師納入特殊教師職稱評定體系,必須通過特殊教育專業培訓且在三年內獲得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

提高津貼標準培養更多特教老師

不過,2016年針對7個城市2140名普校老師的調查發現,65%的老師承認沒有接受過特教培訓,45%的老師認為在沒有專業老師支援的情況下,自己無法應對特殊學生。

陳國民認為,在待遇上缺乏足夠的保障,是特殊教育師資資源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特殊教育教師享受特殊教育津貼和特殊崗位補助津貼。但在實踐中,國家層面對特教津貼的標準沒有作出明確規定。”陳國民介紹道,各地在實施過程中,依據本地的經濟發展水準和實際狀況執行不同的標準,由此造成不同地區特殊教育教師待遇的不平衡。例如,陜西、山西等地已將津貼標準提高到50%,河北、安徽、福建等大部分省市仍按照1956年規定的15%的標準發放。

另一方面,對於特教津貼是否計入退休金以及如何計入退休金,各地的做法各不相同。例如,可以在退休後把特教津貼計入到退休金中,需要從事特教教師工作的年限,有的省市規定為10年,有的省市規定為15年、20年,還有省市規定只要從事過特教教師工作即可,但也有少數省市至今也沒有制定出臺特殊教育津貼計入到退體金的相關政策。

陳國民建議,廢止1956年制定、年代已久、標準過低的國家特教津貼執行標準,改為不低於基礎工資的30%;同時,明確在特殊教育學校崗位退休且特教教齡連續滿10年的教師享受退休後全額特教津貼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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