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3月12日訊(記者 吳瓊靜)作為長期跟蹤研究智慧財産權領域問題的學者,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馬一德在接受中國網記者專訪時指出,“這是近幾年來《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及智慧財産權篇幅最多的一次。”
馬一德表示,《政府工作報告》在農業、科技、市場經濟等部分中都分別談到智慧財産權,“尤其是報告中提出,要健全智慧財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打造良好營商環境,這標誌著我國在智慧財産權保護領域上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馬一德認為,全社會對智慧財産權保護有力,就能激勵創新,進而形成品牌經濟、技術經濟和文化經濟,從而真正實現高品質發展。
馬一德以中國智慧財産權領域著名學者的身份參與過中美貿易摩擦處理。他告訴記者:“在智慧財産權領域,美方對中方的指責是比較多的。”他認為,這與近些年中國經濟快速增長、科技實力不斷增強,令一些國家對我們“心生忌憚”有直接關係。但另一方面,誰都不想放棄中國市場這塊巨大的蛋糕。兩種複雜的感情交織下,“導致這些國家在智慧財産權問題上對中國頻頻發難。不時有‘中國對智慧財産權保護不利’、‘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內外有別’、‘中國智慧財産權的法律制度不完善’等批評聲音。”在馬一德看來,這些指責過於傲慢,且與事實不符。
“中國對智慧財産權的保護,真正意義上的興起是從改革開放、尤其是加入世貿組織之後才開始的。”馬一德説:“西方用200年走過的智慧財産權保護之路,要求我國在加入世貿組織十幾年之內就完全達到是不現實的。”
馬一德認為,內外資在司法審判上作為商事主體是平等的,在法律適用上也是平等的。“執法領域 一視同仁,不存在‘內外有別’的歧視現象。”
在馬一德看來,目前中國在智慧財産權保護領域進步顯著,並且前進的步伐從未停止。
在加入世貿組織之後,我國加大了對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力度,制定了《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任何有關智慧財産權的糾紛、上訴和二審都需要經由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産權法庭審理,解決了此前出現的各地執法標準不一的問題。”
數字經濟迅猛發展,北京、廣州、杭州等網際網路企業密集的城市還建立了網際網路法院。“建立網際網路法院主要是為了審理、審判高科技領域的智慧財産權糾紛。”
“這一系列舉措都是為了更好地回應內外資企業的訴求,”在馬一德看來,改善營商環境,也為創新驅動發展的內在需求服務。中國經濟到了提質增效,向高品質發展之路轉變的階段,對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就成為自身發展的必然需求。
全社會加大對智慧財産權保護的需求和呼聲也越來越高。《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要健全智慧財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在去年底正在審議的《專利法修正案(草案)》中,將法定的專利侵權賠償額從原來的1萬到100萬元,提高為10萬到500萬元。
“當然,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可以説永遠在路上”。馬一德認為,除了各地執法水準有所差異、執法簡單化等問題之外,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全社會對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意識亟待提升。“大家需要從骨子裏、從行動上敬仰和尊重智慧財産權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