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相關負責人談立法工作
我國法律體系進一步完善
■過去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8件法律、修改法律47件次,作出有關法律問題決定和重大問題決定9件
■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更有利於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發展,推進農業現代化發展
■我國現行有傚法律共271件;長江保護法納入今年立法計劃
9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俊臣、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程立峰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過去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和監督等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其中立法工作紮實推進,制定了8件法律、修改法律47件次,作出有關法律問題決定和重大問題決定9件。”許安標介紹,到目前為止,現行有傚法律總共271件,我國的法律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
去年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這次法律修改的最重要內容,就是把過去農村土地的所有權與承包經營權兩權分離,變成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的三權分置。”陳錫文介紹,它不僅對承包農戶的權益給予了足夠保護,也對各種新型經營主體的權益給予了足夠的保護。這樣更加有利於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推進農業現代化進一步向前發展。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改革開放初期,我們制定了‘外資三法’,對引進外資發揮了重要的保障、規範作用。幾十年過去了,當時的‘外資三法’已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的發展變化。為了適應新時代構建開放型經濟體制的需要,有必要制定一部統一的新的外商投資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劉俊臣談及外商投資法的立法背景時表示,在改革開放40年後的第一個春天,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表明中國將改革開放進行到底的決心和意志,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截至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制定了環境保護稅法、煙葉稅法、船舶噸稅法、耕地佔用稅法、車輛購置稅法,修改了企業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同時對資源稅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烏日圖介紹,下一步,財經委將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的要求,督促有關部門抓緊增值稅法、消費稅法、房地産稅法、關稅法、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契稅法、印花稅法、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改)等法律草案的起草,做好法律草案的初步審議,確保按時完成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立法任務。
“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長江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將長江保護法列為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一類項目,並且納入201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程立峰介紹,“我們已經成立了由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共同參加法律草案起草工作專班,將在進一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抓緊開展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力爭按期完成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的任務,落實好新時代立法工作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