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 題:為推動高水準開放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聚焦外商投資法草案五大看點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于佳欣、羅沙、丁小溪、有之炘
備受國內外矚目的外商投資法草案,8日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這部法律草案有哪些看點值得關注?
【看點一】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草案規定,國家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準入前國民待遇,是指在投資準入階段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於本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負面清單,是指國家規定在特定領域對外商投資實施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國家對負面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給予國民待遇。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孫憲忠説,這是我國外商投資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負面清單將簡化外商在清單外領域投資的審批流程,為其營造開放、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2013年,上海自貿試驗區發佈中國首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2016年自貿試驗區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在全國推廣。這次相當於將負面清單制度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體現了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將讓中國的外資管理模式與國際開放程度較高的國家接軌,實現高水準投資自由化與便利化。”對外經貿大學教授崔凡説。
【看點二】堅持內外資一致
一視同仁、公平競爭,草案清晰體現了這一原則。
比如,草案的第十五條規定,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工作;第十六條規定,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通過公平競爭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等。
公平對待內外資企業是我國一直堅持的政策。十九大報告提出,凡是在我國境內註冊的企業,都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
“草案相關條款回應了外商關切,傳遞了政府採購、標準制定等工作更加透明的信號,將大大增強中國市場對外資的吸引力。”全國政協委員、德勤中國副首席執行官蔣穎説。
【看點三】保護智慧財産權
智慧財産權保護是國內外企業關注的熱點問題。草案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保護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的智慧財産權,保護智慧財産權權利人和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張兆安説,這一條款體現了我國對保護智慧財産權的高度重視。
近年來,我國在智慧財産權保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修訂了多部法律法規,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了智慧財産權法院,並嚴厲打擊網路侵權盜版行為,取得積極成效。
針對技術合作問題,草案強調“鼓勵基於自願原則和商業規則開展技術合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
我國曾經在入世議定書中明確表示,不以技術轉讓要求為前提批准外資準入,在隨後相關區域經貿協定的簽署中重申了這一承諾,並切實履行了這一承諾。崔凡説,草案對此進一步明確,加上負面清單制度的實施,將會更好保護智慧財産權。
【看點四】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
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完善的投資服務體系必不可少。草案提出,國家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為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投資項目資訊等方面的諮詢和服務。
蔣穎説,這一體系將有效推動政府轉變職能,建立政府和企業的溝通機制,使得政府更加主動給企業提供更多服務和支援。“對外資企業而言,可以更加深入了解中國各類政策法規,及時掌握市場動向,進一步提升企業競爭力。”
草案同時規定,國家根據需要,設立特殊經濟區域,或者在部分地區實行外商投資試驗性政策措施,促進外商投資,擴大對外開放。
“許多人熟知的經濟特區、自貿試驗區、特別關稅區等都屬於特殊經濟區域。”孫憲忠説,將此寫入法律草案,既是對我國改革開放經驗的總結,也是對更高水準對外開放的有力推進。
【看點五】建立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制度
根據草案,國家建立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制度。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應當通過企業登記系統以及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投資資訊。
針對未按要求報送資訊的,草案還作出相應懲罰規定: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制度,是為適應新型外商投資管理模式需要而增加的新制度,有助於政府更好了解外資資訊,制定外資政策,進行外資管理。這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制度,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有此類制度。
孫憲忠表示,外國投資者或外商投資企業在華投資資訊向我國商務主管部門報告,也體現了投資權利和義務的統一。